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何某,1993年2月出生,小学文化,未婚,广东省清远市人,2013年开始吸毒,以吸食“冰毒”为主。2015年5月,他和朋友在酒吧以开生日派对为由聚众吸毒,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为期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2015年6月转入广东省三水强制隔离戒毒所接受强制隔离戒毒,这是何某第一次强制隔离戒毒。入所后,何某表现为无心戒治,纪律意识淡薄,不服从戒治管理,行为散漫;在参加大队各种活动时心不在焉,经常无缘无故擅自离开所在小组和活动区域,不愿参加劳动。某日,何某在劳动车间因生产材料等问题与其他戒毒人员发生言语冲突,继而动手殴打他人。民警及时制止后,对其谈话教育时,何某态度傲慢、情绪激动。对民警的教育要么答非所问,要么当做没听见,保持沉默,甚至扬言要以自伤自残来威胁民警,在戒毒人员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场所的正常戒治生活。
【案例基本情况】
(一)束之以规,维护法律尊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鉴于何某的这种抵制戒治的行为在戒毒人员中造成了较坏的影响,严重影响了场所的正常戒治生活。大队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对何某采取了保护性约束措施,防止其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同时对其开展法规政策宣传教育。一是针对何某法纪意识淡薄的问题,促使其明确法律法规和场所的各项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建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基本法律意识,维护法律尊严。二是通过独立的空间设立使何某冷静下来,促其深刻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正确。 (二)普之以法,让其安心戒治 在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同时,大队成立了教育戒治小组,对何某开展全面的教育戒治。通过查阅档案、向何某的同戒人员侧面了解和直接与何某进行面谈等多种方式,民警详细了解了何某的情况:何某出生不久,父母就离异,抚养权归父亲所有,母亲只能偶尔来看看他,但父亲忙于生意,除了提供他吃和穿外,很少管他;从小由他奶奶带大,对其宠爱有加,造成了何某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特点,而且他奶奶年纪大,无力对其进行有效监管,所以何某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整天与一些社会不良青少年混在一起。何某的成长经历造成了他法纪意识淡薄,坚持认为“自己没偷没抢,花自己的钱买毒品吸没有违法,对自己被强制隔离戒毒表示不理解和不认同”,所以何某经常做出违反日常戒治规定的行为。因此,民警对其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通过对其进行《禁毒法》《戒毒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讲解和强化学习,让其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法规不会因为个人的不了解就不需要遵守。同时,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规范》《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守则》等场所规章制度对其进行身份意识的强化引导,指出违纪行为的相应后果,明确场所制度底线,引导他平和理性地去思考和处理问题,使其明白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其在戒期间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三)动之以情,让其感受到温暖 1. 民警动之以真情 一是主动提供物质帮助。大队民警考虑到何某入所不久,缺乏生活用品,主动为其提供毛巾、纸巾等急需的生活物品,解了其燃眉之急。二是加强真情辅导。在何某情绪平和、头脑冷静下来之后,民警通过平等、尊重和真诚的态度与其进行了多次个别谈话,心理咨询师也对其进行了情绪宣泄和心理辅导。三是发挥特长优势。民警根据何某年轻体壮的身体条件,安排其到包装工序劳动,他很快就能完成任务,有效地提高了劳动积极性。同时了解到何某有一定的舞蹈基础,推荐其到所内戒毒人员文艺队表演,当他领舞表演的舞蹈《小苹果》获得阵阵掌声时,何某感受到了民警的真情实意,渐渐解除了警戒心理,与民警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 2. 同戒人员动之以友情 民警动员组织三名平时与何某关系较好,投队时间较长且在队表现较好的同戒人员对其进行帮助,关心其生活。同时要他们以同戒人员身份和戒治经历向何某宣传戒毒人员遵规守纪的好处,认真参加学习的好处和安心接受教育戒治是戒毒人员应尽的义务等有利于何某改造的正确思想,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 家人动之以亲情 家是心灵的港湾,亲情是每个人灵魂深处最柔弱的地方。大队民警通过多方努力终于找到了何某家人的联系方式,通过努力,终于说服其母亲来所探访。当何某在会见室看到其多年未见的母亲那一刻,这位一时走错了人生路的小伙子忍不住放声大哭,泪流满面……让在场的人唏嘘不已。与母亲会见后,何某思想触动很大,各方面均表现出了明显的进步。 (四)晓之以理,让其接受戒治生活 “过而能改,善莫大焉”。民警抓住何某母亲来所会见后,其转变较大这一有利契机,趁热打铁,对其进行深入交流。让其懂得毒品对吸毒者的巨大危害,尤其是吸食冰毒对吸毒者大脑的不可逆损伤和导致性格变得暴躁的后果等。引导其明白只有彻底戒掉毒品才能早日回归社会,回到亲人身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只要好好配合戒毒所的戒治生活,就能早日回归社会等道理。何某对民警讲述的道理频频点头表示认同和接受。 对何某进行三个月的综合教育戒治后,何某的戒治表现进步非常大,与刚入所时的表现简直是“判若两人”,表现为自我戒毒意识明显增强,积极主动参加课堂文化学习和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参加习艺劳动,超额完成劳动任务等等。因为在所戒治表现优异,何某获得了六个多月减期,在出所的那天,何某对送他的民警深深鞠躬,以这种方式表达他最诚挚的谢意和感恩。
【案例思考】
(一)戒毒人员具有违法者、病人和受害者三种属性身份,民警在用“规”和“法”对戒毒人员的违法者属性身份进行严格管理的同时,同样需要民警用“情”和“理”对戒毒人员病人和受害者这两个属性身份进行真诚关心和人文关怀。 (二)戒毒人员个体情况差异很大,需要我们民警秉着“因人施教”的方针,制定“私人订制”的教育套餐。但无论如何,基层民警对戒毒人员倾注真情实感的教育引导和戒毒人员家属对他们绝不抛弃、不放弃的亲情帮教永远是戒毒人员戒毒成功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 (三)对戒毒人员的教育引导要特别注意教育引导时切入的契机,契机选择得当,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