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徐某,男,46岁,研究生文化程度,犯受贿罪,为2005年至2006年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北京某公司的好处费100000元。离异,女儿随前妻生活。母亲每月接见。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王某因疫情影响,不能接见,该犯出现失眠,烦躁,焦虑等情绪问题。因情绪问题导致血压升高、食欲不振,兴趣低落等问题。 徐某为家中长子,父母感情良好,自小就是学习成绩优异,在国外上学并取得研究生学位。22岁父亲去世,母亲因悲伤而抑郁。徐某长期照顾母亲和弟弟,成为家中顶梁柱,与母亲情感深厚,母亲因为自己犯罪而抑郁复发。妻子同自己协议离婚,女儿归妻子抚养,家中所有房产也都给了妻子。目前跟前妻没有任何联系,出狱后跟母亲一起住。可见徐某的一切心思都放在母亲上。 2.教育目标及方案 (1)加强和徐某母亲的沟通,让徐某了解母亲的近况,稳定情绪改善症状。 (2)深入访谈了解徐某和母亲的关系纠结历程。 (3)从徐某的母子共生情节入手,分析犯因,促其积极改造。 3.教育方案实施过程 (1)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心理教育。多次主动找徐某沟通,了解其内心真实想法。了解其内心的痛苦及其原因。及时带徐某就医缓解躯体症状;通过电话及书信让徐某及时了解母亲信息;运用正念冥想技术帮助其调节情绪,改善睡眠获得徐某信任。 (2)根据徐某心理状态,与罪犯共同回顾其的“成长史”,将自己的人生历程进行总结、梳理,在分析徐某心理症状背后原因,发现徐某和其母亲存在深入的共生关系,两人之间有及其强烈的心理依赖。这是导致徐某此次心理问题的直接原因。经过更为深入访谈和对自己犯罪历程的回顾,徐某认识到自己之所以受贿就是因为不懂的拒绝别人,再深入了解发现在为家争光、获得关注、在意社会评价等因素的影响下自己干了不适合自己的领导职务,放弃了适合自己的技术岗位。通过深入查找自己违法的思想根源,引导罪犯从内心中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性格因素及其成因,在帮助罪犯的消除心理问题的同时,真正从内心深入获得改造与成长。 (3)多种措施,处理徐某和母亲的情结。心理教育让徐某认识到和母亲的共生关系以及对自己生活的全面影响。采用空椅子技术让其和逝去的父亲对话释放压抑在内心的情绪缓解徐某对母亲的愧疚心理。和其对孝道文化进行探讨让其明白必要的独立是健康关系的基础。 (4)通过各种活动,引导认识自我。利用组织兴趣小组、文体活动的机会,引导其积极参与其中,让该犯在活动中感受与他人的融合与界限。通过身体扫描、观想法、正念行走等练习让徐某加强对自我感觉的确认,逐增强自我意识。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对徐某近两月的教育引导,徐某失眠、烦躁、焦虑等问题均得到很大改善,睡眠、血压、食欲等躯体症状均得到缓解。不仅稳定了情绪,加深了对自己的认识,能积极投入改造。在90项症状清单(SCL-90)测试中“焦虑”得分从36分降低到1.2分。目前,徐某能积极地投入到各项改造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