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2月22日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方正公证处提出保全证据公证。该公司称该公司的某高管及法定代表人均为相关领域的权威人物,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二人之间在业务方面存在着一定意见分歧。某自媒体平台恶意报道两人之间的矛盾,捏造、夸大相关事实,致使公司名誉及行业权威受到贬低,造成经济损失,也使传闻中的当事人深陷舆论风波,困扰不断,而且该报道通过下载部分知名新闻类网站手机App后均能看到,影响颇大。该公司拟以法律手段维权,为留存证据,避免涉嫌侵权的网页内容被删除或撤换,申请对相关页面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自媒体的出现既丰富了人们获得消息的渠道和来源,但也会被不实消息利用,成为不实消息的传播平台。自媒体不是法外之地,理应被法律所约束和规范。网络侵权的特点是影响范围广、留存时间短、极易被删除和篡改,难以被取证。网页保全证据公证可以帮助当事人及时固定相关证据,避免原始页面被删除或修改,以此作为捍卫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 )XX字第XX号 申请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1-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XX,住所:北京市海淀区XXXXXXXX,法定代表人:A。 委托代理人:李某某,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北京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李某某于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来到我处称:因案件举证之需,特向公证处申请对其操作手机的过程进行摄像,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受理了申请人的申请。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二日在北京市方正公证处,本公证员和本处工作人员B检查了用于此次保全证据活动的摄像机。经检查,该摄像机内无任何相关内容。随后,李某某向本公证员出示了其自己提供的SAMSUNG手机。经本公证员及本处工作人员B检查,该手机无任何外接设备。在本公证员的监督下,由李某某使用上述摄像机对保全证据的过程进行了摄像。李某某使用上述手机进行了如下操作: 打开手机,恢复手机出厂设置并重置手机(重置过程中选择本处设置的无线局域网并连接),对手机进行相关设置并浏览手机中的“应用程序管理器”、“关于手机”。 返回手机主界面,点击“应用商店”并进入,在搜索栏中输入“uc浏览器”并搜索,点击“UC浏览器”,浏览相关内容;随后点击“安装(28.27MB)”,下载、安装“UC浏览器”;随后点击“确认”。 返回手机主界面,点击“UC浏览器”并进入,点击搜索栏,在搜索栏中输入“XX街参考”并搜索,点击“查看更多订阅号 >”,点击“XX街参考”,浏览页面。 点击“+ 关注该作者”,浏览页面;点击“XX宫斗戏:XX擅权orXX凉薄?”,浏览页面;随后点击返回键。 返回手机主界面,点击“应用商店”,点击返回键,在搜索栏中输入“今日头条”并搜索,点击“今日头条”,浏览相关内容;随后点击“安装(12.81MB)”,下载、安装“今日头条”;随后点击“确认”。 返回手机主界面,点击“今日头条”并进入,下滑屏幕;点击搜索栏,在搜索栏中输入“XX街参考”并搜索,点击“XX街参考”,浏览页面。 点击“XX宫斗戏:XX擅权orXX凉薄?”,浏览页面;随后点击返回键。 返回手机主界面,点击“应用商店”,点击返回键,在搜索栏中输入“搜狐新闻”并搜索,点击“搜狐新闻”,浏览相关内容;随后点击“安装(27.47MB)”,下载、安装“搜狐新闻”;随后点击“确认”。 返回手机主界面,点击“搜狐新闻”并进入,点击搜索栏,在搜索栏中输入“XX街参考”并搜索,点击“查看全部113个相关搜狐公众号”,点击“XX街参考”,浏览页面。 点击“XX宫斗戏:XX擅权orXX凉薄?”,浏览页面;随后点击返回键。 返回手机主界面。 关闭摄像机。 本公证员将上述摄像机中的录像内容刻录成光盘(均使用我处提供的全新一次性光盘)。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证物袋中的光盘(共一张)为上述录像所得内容的刻录光盘,内容与实际情况相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方正公证处 公证员(刘方萌)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