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马某,男,40岁,初中学历,农民,已婚,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马某入狱后一直认为法院判决与事实不符而拒绝认罪,且有对抗改造的情绪,教育转化难度很大。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找准症结,对症下药 为摸清马某的真实思想,转化组先从马某的生活经历、家庭情况、犯罪事实等外围入手,全面对马某进行“画像”,并综合每次的谈话情况和狱侦搜集的信息情况,提炼马某的性格特点和心理特征。经了解:马某父母均为农民,父亲用农用车跑运输,母亲以种地为主。上中学时,时常和同学发生矛盾,经常旷课到台球厅打台球。考试门门不及格,一度失去学习的信心。父母因忙于生计,对马某学习情况和成长表现几乎不过问。使马某处于“散养”状态。马某中学肄业后到一家汽车修理厂学徒,学到了基本的汽车维修知识并考取汽车驾照。20XX年因打架斗殴被拘留10天。 通过对马某CCQA心理测试结果显示;马某罪错归因、偏差行为、帮教条件、人生规划程度负性思维、人身危险性、生活态度等方面总分程度较差。PDQ心理测试结果显示马某具有明显的边缘型人格障碍特征。COPA心理测试结果显示马某情绪不稳定,因生活小事出现愤怒,遇事冲动,缺乏理性思考,抗干扰和抗挫折能力一般,一旦受到打击,情绪波动大,急躁不安。马某目前内心困惑,危机感强,心神不安,内心波动起伏大,马某比较感情用事,冲动鲁莽,有时不计后果,行事前缺乏思考。 从马某服刑经历和现实表现可以看出,马某是典型一根筋,冲动大胆,粗心鲁莽,还爱认死理,心理负面情绪太多,当遇到不如意的事,就用拳头说话。马某不能正视坎坷和磨难,母亲去世后,家庭条件一直不是很好,作为长子应主动承担起家庭重担,为其家庭及弟弟分忧。这五年来,忧是没分担,倒是添了不少乱,被公安机关拘留是因为打架,第一次判缓刑一年是因为打架,第二次判缓刑也是因为打架斗殴致他人轻伤,可见马某总是按照坏的思维模式行事,不能够正视现实,没有从血的教训中很好的反思自己。 2.严格管理,亮明态度 在管理上突出“严、法、情”,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通过个别谈话,生活上关心,拉近距离,取得信任,做到教育一步、巩固一步、推进一步,逐步突破罪犯的心底防线。马某作为新入监罪犯,对参加队列训练和生产劳动产生抵触情绪,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较差,且思想偏激,一直坚称法院对自己的认定判决有问题,自己不应该被判刑,自己的身份和他人不一样。对此,民警向其亮明执法态度,严肃各项规章制度,并说明利害关系,明确告知马某进入监狱就是罪犯,就必须服从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改造,有问题通过正当途径申诉、反映,打消其投机改造的心理,促其树立正确的服刑改造意识。 3.法制教育,认清危害 针对马某对自身所犯罪行缺乏足够的认识,转化组对照判决书与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向马某详细讲解法律知识,并与马某一起反复分析法院认定马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依据的相关证据及检察院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材料。通过细致分析,及相关法条耐心细致的讲解,让马某在法律上更清晰地认清自己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社会危害性,帮助马某纠正错误认知。 4.教育感化,真诚悔悟 转化组充分发挥谈话教育作用,在日常谈话过程中,通过民警的观察了解,马某与妻子感情较深,因在法院不认罪与妻子产生矛盾,直至入狱都未能与妻子联系,马某担心妻子与其离婚,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民警掌握这一情况后,一方面从亲情入手,引导马某清楚地认识到犯罪行为给家人造成的伤害;另一方面联系马某妻子,以接见之机与家属沟通,共同说服马某认清自己的罪行,放下思想包袱,放弃侥幸心理,使其认识到只有认罪悔罪,踏实改造才是唯一的出路。在转化组的教育引导和亲情帮助下,马某触动较大,情绪变化明显,不认罪思想开始松动,转化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5.把握时机,成功转化 在通过多个环节的转化教育后,马某对其所犯的罪行有了新的认识,也打消了逃避改造的念头,对家人的情况也有了一定了解,放下了思想包袱,转化组认为时机已经成熟,对此,民警再次向马某亮明态度,告知认罪悔罪是服刑改造的前提,只有真心悔罪,服从判决,才能真正的洗心革面,重获新生。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转化组民警的不懈努力,马某写出了认罪悔罪书,并在监区召开的全体服刑人员大会上,掷地有声的向所有服刑人员和民警承诺,自己服从法院的判决,认罪服法,向受害者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