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市张某与高某合同纠纷调解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同江市某镇某村村民张某与高某是亲戚关系。高某几年前做收储玉米生意,因经营需要,于2016年11月向张某借款6万元,双方约定利息4分(年利率48%)。期间,高某曾以双方约定的利息标准还过张某部分利息。后来高某因经营不善,到约定的还款期限也迟迟没有偿还债务。张某多次找到高某要债,高某总是答应尽快归还,但却一直未能履约,导致张某与高某矛盾激化。2019年1月,张某带着欠条来到同江市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请求帮助调解。

【调解过程】

俗话说“胖诉讼不如瘦调解”,一旦进入诉讼程序,当事人为此还要增加律师代理费、诉讼费、鉴定费等支出,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精力的投入,诉讼的过程以及诉累会大大增加。本着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调委会马上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当即联系另一方当事人高某,高某确认欠款一事,但称不愿意接受调解,表示现在没有钱偿还欠款,并挂断电话。调解员没有气馁,拨打张某与高某所在村村支书电话,询问纠纷情况,以期找到突破口,帮助双方解决纠纷。村书记表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对张、高二人的纠纷也调解了多次,都没有调成,两家的矛盾也越来越深。张某与高某是亲戚关系并在同一村居住,碍于情面,张某一直没有到法院起诉。如果不及时解决纠纷,双方矛盾可能会越积越深,所以愿意配合镇调委会做高某工作,争取尽快解决纠纷。 在村书记的劝说下,2019年1月15日,高某终于来到调委会接受调解,调解员当即受理此案。张某提出,当时高某借钱,写了欠条并约定了利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高某理应偿还本金加约定利息。高某则表示了自己的无耐,当时着急用钱,确实向张某借了高利息的钱,自己并不是不想还钱,中间还支付过利息,谁知道后来生意出了问题,所以没能及时还上。现在按照约定的利息都有5万了,自己已经没有能力还钱了,张某逼自己也没有用,等有钱了自然会还的。为了防止矛盾升级,调解员向双方进行了释法说理,目前张某虽然是债权人,但其处于被动地位,所以情绪才会激动,双方要互相谅解。出借人向借款人索要借款,是在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借款人按时还款是义务,不会因为拒不还钱而发生改变。张某念在与高某有亲戚关系在,没有走诉讼程序,一旦进入诉讼程序,高某不仅需要还钱,还要承担败诉后的诉讼费等费用,得不偿失,建议双方静下心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调解员入情入理的分析,双方当事人均平静下来。 调解员首先从法律的角度对纠纷案件进行了分析,向双方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根据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调解员指出张某与高某约定的利率48%已经远高于国家规定的限制借贷利率,本起借贷属于高利贷性质,是国家法律所不允许的。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高某先期自愿偿还的利息未超出36%的部分应予以保护,超出36%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如高某请求张某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高某未偿还的本金和利息不能按借条约定的利息进行偿还,可以由高某和张某按照法律允许的范围重新约定,高某有及时偿还义务。 接下来,调解员从高某的现实情况入手,向张某说明,高某目前生意效益不佳,勉强维持经营,张某要充分考虑到高某的实际情况,理解他的难处,况且两人是亲属关系,不能把高某逼上绝路,这样也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张某也认同了调解员的观点,表示双方的确是亲戚关系,要不也不能放心地把钱借给他,不能因为钱财远了亲情。另外自己也确实不懂法,以前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农村约定俗成,很多人都这么办,也不知道已经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现在通过调解员的讲解,了解了法律,那就按法律规定办。但是也强调自己的钱也是辛苦赚来的,来之不易,在利息的处理上可以让一步,但高某未偿还的本金一定要还,未偿还的利息按照法律标准重新计算。 调解员转过头来又做高某工作。高某欠张某钱是事实,偿还欠款是债务人的义务,早还晚还都要还。张某已经就利息部分做出让步,同意在法律规定的限额内重新计算。高某也要放低姿态,通过协商达成一个可行的还款方案,这样,既缓解了高某目前的资金压力,又解决了高利息问题。经过调解员反复劝说,高某同意了在半年内偿还欠款,利息与张某重新约定。

【调解结果】

经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高某在2019年6月1日之前偿还张某本金5万元,利息1.6万元(已经扣除之前曾经支付的利息),一并一次性还清。 2.高某以自有的一辆货车作为抵押,如果在2019年6月1日之前未能还清,高某将车转给张某抵债。

【案例点评】

本案通过调解圆满解决。张某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调解协议的签定,给张某吃了个定心丸。对高某来说,履行还款义务,做一个守法守信的人,减轻了自己长期以来因欠款造成的心理压力,同时更挽救了亲情,避免矛盾再度升级。 该案件能顺利解决,主要基于调解员能够设身处地从双方当事人角度出发。案件调解中,起初高某对调解存在疑惑抵触情绪,经过引入村委会“外援”和调解员的耐心讲解疏导,使高某最终愿意接受调解。之后调解员通过释法说理,辅以亲情劝解,充分保证了双方的合法权益,使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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