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12月至2018年5月16日,被鉴定人利某和其父亲利某良因担心利某买回的妻子谭某逃跑,一开始就将谭某锁在某市某区青塘镇红村村委留底村十一队35号房间内不让其自由活动、后谭某曾经逃跑过3次,但都被利某抓了回来。因此,涉嫌非法拘禁。现因案情需要,广西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对利某进行案发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法医精神病鉴定。
【鉴定过程】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的《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对被鉴定人利某进行鉴定精神检查:被鉴定人步行入室,意识清晰,年貌相符,仪表整洁,接触好,问答切题,检查合作。称他叫利某,1984年12月08日出生,今年35岁,小学文化,未婚,家住某市某区青塘镇红村村委留底村十一队35号问:你平时做什么工作?答 :在家做农活。问:你身体情况怎样?答:身体健康情况?答:健康,没有受伤和其它疾病。问:以前有什么病?答:2015年开始有精神病,当时什么事情都不知道,崩崩崩跳跳,乱打东西,打人,因此,被派出所抓过,曾到钦州医院住院,住了几个月,医生说我有慢性精神病。出院后一直服用利培酮到今天。问:最近一年以来睡得好吗?答:发病时睡不好,整个晚上都没法睡,乱打东西骂人;现在吃药了,就睡得好了。问:村里人、家里人都对你好吗?答:都好的。问:你认为有人要害你、针对你吗?答:发病时总感觉有人要害我;最近几年没有了。问:平时你认为有人在背后说你坏话吗?答:以前发病时有,现在没有了。问:最近有听到声音但看不见人的情况吗?答:没有。问:你想什么别人会知道吗?答:不知道。问:最近各方面都好吗?答:都好,能吃能睡,能做工,没有人吵我。问:你吸毒或喝酒吗?答:没有。问:听说你有一个越南老婆,是吗?答:是的,是人家介绍的,开始她不肯和我结婚我就关了她,是怕她逃跑的。问:有人或有声音叫你关吗?答:是我父亲叫我关的,怕她逃跑,我爸也帮锁的。问:你这样关人家对吗?答:不对。是介绍人叫关的,是我爸关的。问:以后有什么打算?答:没有。检查中,意识清楚,定向力好,注意力集中,问答切题,情感反应协调,作案时及目前均未查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智能水平与其所接受教育程度及生活经历相符。 (二)体格与神经系统检查: 神经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三)辅助检查: 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43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分析说明】
(一)精神状态分析: 根据某市公安局某分局利某非法拘禁案卷材料复印件、某市精神病医院利某门诊病历及2017年8月14日某市精神病医院诊断证明复印件、2016年12月13日广西那马精神病医院疾病证明书复印件,结合本次鉴定检查所见: 1、被鉴定人利某,男,现年34岁,小学文化,某市某区青塘镇红村村委留底村十一队35号,2015年开始出现精神异常:夜不眠,凭空耳闻人语,乱语,无故骂人、打人,乱打东西等。2016年3月25日因“乱语、多疑、易激惹等”第2次某市精神病医院住院治疗,2016年5月5日出院,诊断:精神分裂症,给予氯氮平、利培酮治疗;此后,多次到某市精神病医院、那马精神病医院门诊就诊取药。目前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社会功能恢复良好, 2、鉴定精神检查,被鉴定人意识清楚,定向力好,注意力集中,问答切题,情感反应协调,作案时及目前均未查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症状,智能水平与其所接受教育程度及生活经历相符。 3、体格与神经系统检查:神经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被鉴定人利某的表现符合“精神分裂症”的临床诊断。案发时处于疾病缓解期。 (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分析: 1、被鉴定人利某患有“精神分裂症”案发时意识清晰,智能正常,处于疾病缓解期。目前精神症状消失,自知力、社会功能恢复良好,能正常参加各种社会活动,胜任各种农村劳作。 2、本次案发有现实动机:“是花钱购买一名越南女子当老婆,因为怕她跑了找不到,就将她关房间里……。后来她还逃跑过2、3次,也将她抓回来了”。作案行为并非由幻觉、妄想所支配所为。 2、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评定量表:总分43分,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发布的《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JD0104002-2016)对被鉴定人利某的刑事责任能力进行评定,其符合刑事责任能力判定标准中5.1.1及判定标准细则中A.1.1.2,A.1.3.,A.1.4.1条款之规定。因此,评定被鉴定人利某案发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一)精神医学诊断: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疾病缓解期) (二)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意见:案发时为完全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