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认罪罪犯王某的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53岁,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王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北京市某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罪犯王某有两次前科。 王某明确表示不认罪,民警开展入监谈话中,王某坚定地认为法院认定的犯罪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自己没有打人故意伤害他人的事实,是被诬告的。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科学评估、细致分析研判 一是危险性评估,显示王某有高度脱逃危险; 二是心理评估,结果显示CCQA总评为较差级、PDQ测试7项为阳性、COPA测试焦虑及变态因子为较高分; 三是犯因性问题筛查,显示“人格特征”、“罪错归因及犯罪认知”、“文化及职业素养”3项为严重级,“暴力攻击倾向”“身心健康状况”2项为“有”级。 2.明确不认罪原因,制定针对性转化方案 王某入监后,攻坚小组成员多次与其谈话了解情况,攻坚小组经过认真分析确定其不认罪原因: 一是存在侥幸心理。王某认为案发时只有他和受害人两人在场,只要他咬定自己没有打人,便无据可查; 二是存在错误的罪错归因。王某认为此次犯罪是由于社会、家庭、他人等客观原因造成的,不是自身的问题,自认为至少是双方的原因才发生的冲突,从而以自己对法律的理解为自己辩解,并试图通过不认罪逃避或减轻法律的制裁; 三是具有一定的反改造经验。王某为多进宫罪犯,熟悉监狱,并且刑期较短,试图以不认罪试探民警,逃避正常改造; 四是有严重的焦虑情绪。王某已经一年多没与家人联系,担心家人现状的同时更害怕家人抛弃自己。 结合评估结果和以上特点,攻坚小组从 “罪错归因及犯罪认知”这一主要犯因问题入手,制定了转化方案,突出“严法情”,确定从严格管理、法律教育、矫正认知和亲情感召等方面实施攻坚转化。 3.主动出击,确保方案实施 一是严格管理,亮明执法态度。王某身份意识和服刑意识较差,思想偏激,存在侥幸心理,一直坚称自己是被冤枉的,自己没有罪,拒绝书写学习材料。对此,民警多次找其谈话,亮明执法态度,严肃各项规章制度,并说明利害关系,明确告知王某进入监狱必须服从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改造,针对不认罪的情况监狱监区也有具体的工作措施,有问题可以通过正当途径申诉、反映,但日常的学习和劳动不能缺席。通过严格管理打消其投机改造的心理,促其树立正确的服刑改造意识。 二是加强个别教育谈话和亲情帮教。攻坚组成员通过多次个别教育谈话,逐步拉近与王某的心理距离,消除了其抵触心理。谈话中民警了解到王某对女儿的感情较深,因为本次服刑对孩子造成的影响感到非常自责,并且入狱至今都未能与家人联系,很是惦记家里的情况。民警一方面从算“亲情帐”入手,引导王某深入认识犯罪行为给家人造成的伤害;另一方面,通过电话与王某妻子取得联系,询问家中情况并向家属简单介绍了王某的改造情况。王某在得知家里一切都好,家人也希望他好好改造,早点回家后,受到了较大触动,情绪变化明显,不认罪思想开始松动,转化工作取得初步进展。 三是加强法制教育,使其认清自身罪行。针对王某法律意识淡薄,对自身所犯罪行缺乏足够的认识这一情况,攻坚小组成员对照判决书与刑法法条中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向王某详细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并与王某一起反复分析法院认定该犯构成故意伤害罪所依据的相关证据及检察院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相关证据材料。通过对王某犯罪当日的活动轨迹、时间及被害人家属的电话通信记录等证据材料与王某共同逐一比对分析,王某对案发时间自己的行踪无法解释,思想产生波动,针对此情况谈话民警抓住时机进行攻坚,进一步对王某讲明利害关系,强化教育。 4.把握时机,成功突破 在多次针对性教育后,王某对其所犯的罪行有了新的认识,也打消了消极改造的念头,放下了思想包袱,但仍心存侥幸,觉得案发现场只有他自己和受害人两个人,没有其他的目击者,只要自己不松口,别人就拿自己没办法。 针对王某的侥幸心理,攻坚组摆事实讲道理,把完整的证据链摆在他面前,并对他最后的心理防线进行攻坚:法律是讲证据的,不只看当事人的口供,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形完整的证据链,即使你不承认,法院也可以给你判刑。面对民警的轮番攻势,王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在完整明析的证据面前,王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罪行,但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是迫于事实和民警严格管理的压力,“口服而心不服”。为帮助王某挖掘深层次的犯因,攻坚小组向王某逐条讲解梳理《犯因性问题筛查清单》,让王某就“遇到常冲动、不能从惩罚中吸取教训、问题的发生是双方的责任、被判刑是运气差、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等方面进行回顾、反思,对曾经发生过的问题进行情景再现,指导罪犯书写《犯因性问题自我分析》,帮助王某找到犯罪的根源,结合王某的成长史、犯罪史和《犯因性问题个体访谈提纲》,回本溯源,让王某看清楚自己的错误认知是如何一步步把他引入犯罪的深渊,认清犯罪的偶然性与深层次犯因问题的必然性关系,解决犯因性问题是唯一正确的改造途径。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攻坚小组民警的不懈努力,王某终于认清了自己的罪行,写出了认罪悔罪书,在监区召开的全体服刑人员大会上,向服刑人员和民警承诺:自己服从法院的判决,认罪服法,对自己所犯罪行对社会及受害人的危害表示悔罪,并感谢所有帮助、挽救、关心过自己的警官和服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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