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据委托人述:被鉴定人陈某于2017年11月06日因车祸致左锁骨远端粉碎性骨折等,在岷县某医院住院治疗24天后病情好转出院。现委托陇西县第一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行伤残程度评定。
【鉴定过程】
(一)病历摘要 被鉴定人2017年11月06日—2017年11月30日xx县某医院住院病历(病案号201702XXXX)记载: 主诉:外伤致颈部、左肩部及胸部疼痛不适1小时。 现病史:患者自诉于入院前1小时被车撞倒致颈部、左肩部及胸部受损,当即感左肩部及颈部剧烈疼痛,同时伴左肩关节活动受限,双上肢麻木,无头痛、头晕,无恶心、呕吐,胸部疼痛不适,无胸闷、气短,无腹痛、腹胀,无大小便失禁,无一过性意识不清,为求诊治,家属急送我院就诊,门诊查胸部颈部CT+三维重建成像示:C2右侧横突骨折,左肩关节正位片示:左锁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我科以“1.C2右侧横突骨折;2.左锁骨远端粉碎性骨折”收住入院。 体格检查:T.36.5℃P.101次/分R.20次/分BP.138/96mmHg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模糊,平车推入病房,查体合作。 专科情况:生命体征稳定,颈2棘突压痛明显,活动障碍。双侧上肢感觉麻木不适、运动正常。左肩部青紫、肿胀,压痛阳性,可触及明显骨擦感及骨擦音,肩关节活动受限,尤以外展功能障碍最为明显。胸壁可见肿胀,青紫面积约4*6cm大小,压痛阳性,胸廓挤压试验阳性,双侧呼吸一致,双肺叩诊呈清音,呼吸音无增强减弱,未闻及干湿啰音。生理反射存在,病理反射未引出。 诊疗经过:患者入院后积极完善相关检查,给予对症支持治疗,排除手术禁忌,于2017年11年08日在颈丛麻醉下行左锁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给予预防感染、补液等对症支持治疗后,病情稳定出院。 出院诊断:1.C2横突骨折;2.左侧锁骨远端骨折;3.肋骨骨折;4.创伤性血胸;5.胸部挫伤;6.甲状腺瘤。 出院医嘱:1.出院继续口服药物治疗;2.半年内避免过度活动;3.1月、3月,半年后复查,视骨折愈合情况去除内固定;4.定期复查,不适随诊。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方法 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检验规范》(RB/T192-2015)对被鉴定人进行检验。 2.体格检查 2018年03月05日进行法医临床学检查见,被鉴定人陈某,发育正常,营养中等,神志清楚,精神可,自行步入检查室,对答切题,查体合作。查体见左肩部锁骨远端可见一长7.5cm手术切口疤痕,愈合良好。左肩关节活动功能受限,测其活动度为:前屈55°、后伸35°、外展55°、内收30°、内旋50°、外旋40°,肌力5级;右肩关节(健侧)活动度为:前屈100°、后伸65°、外展115°、内收45°、内旋65°、外旋65°,肌力5级。自述颈部活动受限。余未见明显异常。 3.阅片所见 复阅2017年11月06日岷县人民医院DR片(影像号2XXX)示:左侧锁骨肩峰端骨折。 2017年11月06日岷县人民医院CT片(影像号66XXX)示:1.C2右侧横突骨折,颈椎退行性变。2.双侧甲状腺占位,必要时颈部CT平扫。 2017年11月10日岷县人民医院DR片(影像号3XXX)示:左锁骨远端骨折内固定术后,断端对位良好。 2017年11月19日岷县人民医院CT片(影像号67XXX)示:1.慢性支气管炎,右侧胸腔少量积液;2.左侧单发肋骨骨折。
【分析说明】
现结合文证资料审查、临床法医学检查及影像学资料综合分析认为: 被鉴定人因车祸致左侧锁骨粉碎性骨折等,其损伤存在,符合此次交通事故损伤特征,予以认定。损伤后在岷县某医院的诊断“1.C2横突骨折;2.左侧锁骨远端骨折;3.肋骨骨折;4.创伤性血胸;5.胸部挫伤;6.甲状腺瘤。”依据充分,诊断准确。入院后完善术前准备,于2017年11年08日在颈丛麻醉下行左锁骨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术后给予预防感染、补液等对症支持治疗。处理及时,治疗措施得当。 本次法医学临床检查见被鉴定人左肩关节活动功能受限,测其活动度为:前屈55°、后伸35°、外展55°、内收30°、内旋50°、外旋40°,肌力5级;右肩关节(健侧)活动度为:前屈100°、后伸65°、外展115°、内收45°、内旋65°、外旋65°,肌力5级。依据关节功能丧失程度方向平均法计算,被鉴定人左肩关节功能丧失程度=[(100-55)/100+(65-35)/65+(115-55)/115+(45-30)/45+(65-50)/65+(65-40)/65]×1/6×100%=39.5%。 综上,被鉴定人陈某因车祸致左侧锁骨粉碎性骨折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后,现遗留左肩关节功能丧失39.5%,此损伤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11)“四肢任一大关节(踝关节除外)功能丧失25%以上”之规定,评定为十级伤残。 其它部位损伤不构成伤残,故不列入此次评残范畴。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陈某因车祸致左侧锁骨粉碎性骨折等,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5.10.6 11)条,评定为十级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