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注销的微信小程序迁移申请函签名、印鉴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3月15日,申请人何某到我处咨询微信小程序迁移申请函公证,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股东为高某,该公司名下有一名为“XXX商城”的微信小程序,欲迁移到洛阳市XXX媒体工作室。现该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注销登记,高某和何某为该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何XX是该小程序的管理者。 公证员根据当事人的陈述,查阅了腾讯客服网页中的“迁移申请函公证指引”,该页面说明原小程序帐号主体非因行政处罚原因注销的,应提供的材料:“由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或盖章提交申请函,同时出具说明函,说明该帐号的归属权问题,决议全部同意将该小程序帐号迁移至新主体。需对该说明函做公证(说明函无模板)。如小程序主体在主体注销前,有事先对该主体名下的小程序做归属说明,说明将该小程序的使用权转移到目标小程序主体,可以作为补充材料(无公证要求)”。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公证员向当事人提出如下建议:1、办理由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说明该帐号归属权问题的说明函公证;2、办理微信小程序迁移申请函公证。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情况,要求当事人提交如下证明材料:原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和清算组成员何某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洛阳市XXX媒体工作室法定代表人马某的身份证、洛阳市XXX媒体工作室的营业执照、关于“XXXX商城”归属说明、微信小程序迁移申请函等。 2019年3月19日,原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高某,该公司清算组成员何某,洛阳市XXX媒体工作室法定代表人马某来到我处,提交了公证员要求的证明材料,公证员核实了上述材料,由小程序管理人员何某当场登陆了小程序后台,核实了该小程序的主体信息,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了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注销情况和清算组成员情况;公证人员告知了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后,由上述三人分别在相应的材料上签字、盖章,办理了上述两项公证。 截稿时,当事人已取证,并顺利办理微信小程序迁移的相关手续。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9)豫洛市证内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高某,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原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该公司清算组成员)。 何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 公证事项:签名 兹证明高某、何某于二〇一九年X月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关于‘XXXX商城’归属说明》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河洛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X月X日 公 证 书 (2019)豫洛市证内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高某,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原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该公司清算组成员)。 何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洛阳市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成员)。 申请人:洛阳市XXX媒体工作室,登记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XXXX,社会统一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马某,一九XX年X月X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签名、印鉴 兹证明高某、何某和洛阳市XXX媒体工作室的法定代表人马某于二〇一九年X月X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面前,在前面的《微信小程序迁移申请函》上分别签名、加盖个人签名章、公司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洛阳市河洛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九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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