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7年6月下旬,王某驾驶大型货车因驾驶不当导致车辆失控,车辆滑行过程中将位于省道旁的某电杆撞倒,造成贵阳市观山湖区某村大面积停电。某寺庙广告牌、某幼儿园招生牌、某超市灯箱等被全部撞坏,大货车横在路中间致该路段交通中断。因此次交通事故影响面较大,驾驶员王某与某幼儿园、某超市、某寺庙和事发地某村产生赔偿纠纷,赔偿项目多且情况复杂。王某担心在赔偿过程中对方漫天要价超出自己承受范围,于是请求事发地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辖区司法所与其一起与受害方协商处理事故造成的损失。为保障村民人身安全,解决道路通行、用电问题以及配合供电部门排除受损电杆安全隐患,争取在当晚恢复广大村民的供电,观山湖区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和辖区司法所迅速介入此事,并引导王某积极与受损失方开展沟通协商。
【调解过程】
考虑到该省道车流量较大,交通中断导致车辆大面积滞留和当地村民逐渐向事故现场聚集且村里大面积停电、村民情绪波动较大的实际情况,为妥善处理此次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纠纷,调委会经认真研究,立即选派了调解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出众的调解员,并邀请辖区司法所配合参与调解。 调解员查看了事发地周围设施受损情况,提出驾驶员王某和受损方做好留痕记录,引导王某驾驶车辆撤离至安全区,及时疏导交通。 调解员向王某详细了解了事发原因和经过。当时车辆正常行驶,车速大约60公里每小时,在行驶至事发路段时,道路一侧突然窜出一只公鸡,王某一时慌乱,车辆避让不及撞上路旁的电杆、灯箱、广告牌、招生牌和围墙等。王某希望调解员从中出面联系受损方,并让对方提出较为公正合理的赔偿款,如果金额过大,将拒绝赔偿。 在听取了王某的陈述后,调解员一方面安抚王某情绪,并积极向其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一方面为避免王某与受损方矛盾激化,便联系辖区司法所单独与受损方取得联系,并召集受损方相关负责人来到调委会办公室协商解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详细了解了受损各方的诉求。电力抢修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供电局委派公司过来开展抢修工作,希望王某能及时支付供电抢修款,否则难以开展抢修工作。某幼儿园负责人吴某表示出现事故谁都不愿意看到,但事已发生,只要王某按造价赔偿幼儿园的招生牌、灯箱、维修费等,就不再追究王某责任。某超市负责人李某和某寺庙相关负责人潘某要求王某赔偿广告牌受损以及维修费。某村村民郝某要求王某赔偿受损围墙维修费用。 调解员将受损方诉求告知王某后,王某表示愿意及时支付供电抢修款,但担心吴某、李某、潘某和郝某会虚报多报赔偿款,心里产生了顾虑,希望调解员拿出比较可靠的赔偿方案。就在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时,调解员提出找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并由王某直接支付费用给第三方,这一提议得到了王某的同意。调解员随即将赔偿方案告知李某和潘某等人,这时个别受损方认为,王某驾驶车辆造成交通事故,应当负全责,但提出由第三方评估损失,是不信任受损方,导致李某、潘某等人心生不满,调解再次陷入僵局。为此,调解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做李某、潘某等人的思想工作,指出王某作为大货车驾驶员,平日工作辛苦,赚钱不易,且事发后王某并没有驾车逃逸,而是主动申请调解,态度端正且积极配合,也是希望能将各方损失减到最小。由第三方公司做评估,一方面可以较快确定损失金额;另一方面可以由第三方直接参与维修和更换受损广告牌、灯箱等,较快恢复受损设施设备,确保各方正常运营。经过调解员明法析理、耐心劝说,吴某、李某、潘某、郝某等人均表示同意用和平方式解决此事。此后,调解员将王某和张某某以及受损方召集至调委会调解室进行最后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王某清楚地认识到自己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也理清了因此次交通事故应支付赔偿的范围:一是电力抢修公司抢修电杆费用;二是某幼儿园招生牌的维修费用;三是某寺庙广告牌的维修费用;四是某超市灯箱的维修费用;五是郝某住宅围墙维修费用。 在调解员主持下,王某与各方达成了一致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王某一次性支付某电力抢修公司电杆抢修等费用共计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 二、王某一次性赔偿某幼儿园招生牌维修费用共计肆佰元整(400.00元)。 三、王某一次性赔偿郝某住宅围墙及电杆基坑占地等费用共计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 四、王某一次性赔偿某超市灯箱维修费用伍佰元整(500.00元)。 五、王某一次性赔偿某寺庙广告牌维修费用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元)。 此后,王某与有关各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在各方都没有异议的情况下现场履行协议。协议履行后,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再引起纠纷。至此,这场纠纷得以顺利解决。
【案例点评】
调委会根据实际情况了此起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及时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参与调解。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灵活运用调解方法,使得纠纷得以化解,避免了矛盾的激化。 在调解技巧上,调解员并没有直接评论过错责任,而是详细了解了事故的起因和各方诉求。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阐释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当调解陷入僵局时,灵活提出由第三方开展损失评估,又及时化解了王某担心赔偿不公以及受损方情绪不满等问题,从而拉近了调解员与王某、受损方之间的距离,有效推动矛盾纠纷顺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