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吴某,男,31岁,江西人,小学文化。因故意伤害、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13年12月20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两千元,累犯。2017年因经常违纪,屡教不改,被列为重点教育管理对象。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成长经历 吴某从小在农村成长,家中有父母、弟弟。父母常年在外地务工,对吴某管教较少,且吴某父母常吵架,闹离婚,母亲性格较暴躁,经常打骂吴某。吴某大部分时间都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自幼缺乏家庭温暖、关爱和正确的教育引导。 2.社会经历 吴某自小学三年级辍学后一直在社会上无所事事,离开了父母的监督,变得自由散漫,慢慢结交了一些“兄弟朋友”,信奉“兄弟感情,江湖道义”,性格暴躁,易冲动,逐渐养成了一些坏习惯,遇事喜欢采用暴力方式解决,嗜好赌博、游手好闲。跟随“朋友”到广东潮州市务工,经常三五成群到处闲逛、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后来给他人“看场子”(赌博现场),法律意识淡薄,导致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 (二)现实改造表现 本次服刑是吴某“二进宫”,是累犯,恶习较深。2014年以来因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因争吵、打架等累计扣考核分六分,2017年3月31日因殴打他犯受禁闭七天处理,同时被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尽管受到了严厉的处罚,吴某非但不能正确反省自己的过错,反而认为是监区领导和警察针对自己,认为是其他罪犯故意挑衅、欺负自己,在改造中无视监规纪律和警察管理,多次殴打其他罪犯,对抗警察管理。2018年1月22日,吴某因私自打开水被值班警察制止,在民警对吴某开展谈话教育时,吴某态度恶劣,情绪十分激动,不听劝阻,对警察进行辱骂、威胁,并扬言报复。鉴于其恶劣表现,监区对吴某进行戴手铐暂时性控制,但吴某激烈反抗和辱骂值班领导及警察,并大声地咆哮,称一定会报复值班领导和值班警察。吴某的这些行为严重违反监规纪律,在犯群中造成恶劣影响,被处禁闭七天处理。2018年3月28日9时许因分发生产物料问题对罪犯陈某不满,吴某情绪激动,大声辱骂陈某,后突然用手掐陈某颈部。吴某被其他罪犯拉开后,情绪仍然十分激动,还想继续殴打陈某。当天晚上20点16分,在监舍二楼走廊吴某又趁人不备打了蹲在地上的陈某两拳,在被其他罪犯罪犯拉开时,还扬言谁阻拦他他就打谁,情绪非常激动。后吴某再次被禁闭七天处理,吴某在禁闭期间悔改态度较差,禁闭被期限延长七天。 (三)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罪犯改造评估中心对吴某开展专业心理测试,《罪犯个性分测验(1.0正式版)》(COPA)结果显示,波动因子及冲动因子高分,表示情绪波动易变,起伏不定;感情用事,冲动鲁莽。《艾森克个性测验(成人)》(EPQ)结果精神质高分,显示吴某独断专行,不关心人,常常惹是生非,人际关系差,个性残忍,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敌意,不惧危险,常进攻人。 (四)教育矫治难点 1.家庭教育方面。吴某从小缺乏家庭教育,父母常吵架,一直闹离婚。母亲脾气暴躁,经常打吴某。吴某在不良家庭教育环境下长大,因幼年失爱,少年失教,造成其人格缺陷,性格冲动、暴躁,形成遇事喜欢用暴力处理的简单粗暴思维模式,形成了冲动性人格。 2.成长经历方面。吴某小学三年级辍学后不务正业,过早进入社会,沾染不良习气,形成异常扭曲的人生观及价值观,以自我为中心,残忍、孤僻。 3.个人认知方面。吴某对自己所犯罪行和所处环境并没有清醒的认识,多次犯罪仍不思悔改,法律意识淡薄。认为自己因多次违反监规纪律被扣分,受禁闭处理,已经没有减刑机会,于是自暴自弃。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身份意识淡薄,对政府和社会缺乏信任,对警察的管理不服,总认为警察有意针对自己,心生怨气,认知存在严重偏差。 (五)教育矫正方案 总结吴某教育矫治难点有:家庭教育和关爱缺失,法律意识淡薄,主观恶习根深蒂固,性格偏执,对政府和管教警察缺乏信任,抗拒改造,对他人敌意较强,报复心重。 尽管吴某行为较恶劣,但监区领导和管教警察始终坚持“治病救人”的工作态度,不放弃挽救每一名罪犯。针对吴某存在的问题,成立教育转化攻坚小组,根据对吴某的危险性评估结果,制定了针对性极强的教育矫正方案。 1.明确身份,转变思想,强化遵纪守法意识。 针对吴某法律意识淡薄问题,加强对吴某的思想教育和法律观念、身份意识教育。首先,要让吴某明确自己的身份:你是什么人?这是什么地方?你到这里做什么?其次,深挖其犯罪思想根源,是什么原因导致走上犯罪道路,以及犯罪给自己、家人和社会所带来的危害。再次,进行法律常识教育、道德教育,培养罪犯遵纪守法意识和强化道德观念。 2.严格落实日常管理规范。 严管理,严要求,对吴某严格执行每日考核制度,在日常改造中,当班警察严格督促其完成每日的规范学习和劳动任务,让吴某明白,作为一名罪犯,参加学习和劳动是必须履行的义务,以改变其好逸恶劳的恶习,养成爱学习、爱劳动的好习惯,并且认识到靠双手创造价值的意义所在,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价值观。 3.分析吴某优缺点,寻找闪光点。 对吴某进行综合分析,监区认为吴某最大的缺点是性格冲动、多疑、不合群、不肯吃亏、不顾后果,与他人发生矛盾时,情绪自控能力差,一言不合就拳脚相向,导致没有人敢靠近他,生活圈子十分狭窄。吴某每次违纪都难以控制自己,事后对其进行谈心谈话教育时,吴某又后悔没能控制自己。但是吴某劳动生产能力较高,即便禁闭七天也能完成每月劳动任务,正常情况下,他都是小组和分监区的劳动标兵,每月劳动报酬在分监区前列。对此,警察对其进行谈话教育时,对其给予其足够的尊重,激发吴某的自信心和对自我价值的认同感;当他取得一定的改造成绩时及时给予表扬和肯定,让其感到成就感和存在感,从而增进其改造信心;教育吴某与他犯发生矛盾时要学会换位思考,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运用传统文化及传统故事对吴某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生活中适当关心激励,促使其形成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4.帮助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不良的人际关系是导致罪犯形成心理问题及违纪的一个重要因素。吴某入监后人际关系一直较差,针对这一情况,警察安排吴某参加小组学习活动,鼓励吴某多发言,消除他的自闭、自卑心态;安排其参加同理心(感受到他人情绪的能力)训练,以及参加集体荣誉感及责任心学习讨论;开展心理剧和团体心理辅导等团体活动;鼓励他积极参加监狱各类文化活动,等等,逐步增进吴某与其他罪犯的接触和交流,最终让吴某敞开心扉,乐于与人为和,乐于交朋友,逐步改善人际交往。 5.注重亲情帮教力量,树立改造希望 。 亲情是每名罪犯的内心需求和精神寄托,为进一步促进吴某积极改造,监区积极为其申请拨打亲情电话,引导其与亲人建立积极沟通,释放负能量,提高改造动力。监狱还主动联系吴某的家人来监狱帮教,使该犯看到家人并未放弃自己,引到其正视自己的错误,体会家人的用心良苦,争取多拿成绩获得减刑,用优异的成绩回报家人,用行动证明自己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决心。 6.转变教育方式,因人施策,强调人文关怀,触碰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引起共鸣,消除敌对情绪 。 吴某对监区的管理较为抵触,认为监区针对他、不相信他。对其管理越严格,他的抵触越大,违纪的可能性就越大。针对吴某的特点,监区对其进行分组攻关,一是由专管警察对其进行依法严格管理,对吴某来“硬”的;一组由监区领导及教育干事对其进行疏导引导,对吴某来“软”的。通过软硬兼施,引导吴某学会情绪管理,学会控制自己行为,教导吴某多换位思考,增强互相理解。警察坚持每个星期开展谈话教育疏导,运用对话式教育,逐步走入吴某的内心深处,获得吴某信任,逐步消除对抗心理,消除不良情绪。 7.心理危机干预。 监区将吴某出现的心理变化及时向监狱心理矫治办公室反映,监狱心理咨询师随即视情况吴某进行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性评估,有效矫正吴某的人格缺陷,帮助他形成健康人格。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分阶段、分步骤的教育,吴某有了较大的转变,身份意识明显增强,能够积极配合警察管理,纠正错误认知转变思想观念;能够正确的认识自己和评价自己,积极融入集体,改善人际关系;性格逐渐平和变好,逐步改变了遇事急躁、冲动、偏执、易走极端的性格,遇事能冷静处理;改造态度端正,劳动积极,不仅自己能够熟练的掌握劳动技术,而且能够帮助、指导其他罪犯提升劳动技能,已成为监区“劳动标兵”;学会了感恩,得知弟弟摔伤头部,立即将其劳动报酬寄回家,与家人的会见中懂得关心问候,不像以前,只要顾送款,从来想不到家人的难处,三言两语就把母亲打发走了。心理测试重测结果显示其情绪稳定,指标恢复正常水平。 吴某在出监改造总结中说:“在监狱服刑的八年时间,感谢监狱、监区对我的深刻教诲,让我原本是个脾气火爆的人,变成了能遇事而三思,成熟处事的人,这是让我自己也感到自豪的,这里的改变也和监区各位领导的教育是分不开的。在此也感谢监狱和监区民警,让没有一技之长的我,通过学习,确确实实掌握了实用技能,在回归社会之后,自己也不会感到迷茫,就算以后找不到好工作,那么我还可以去服装公司工作,用到在监狱学习的技能去赚钱、去养家糊口,一点也不成问题。最后,我想起监区领导常教育我们的一句话‘你们改造好没有’,我想大声地说我100%改造好啦。感谢监区领导和警察的教育,让我成为一位能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