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李某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李某(化名),男,1968年12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2013年10月,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嘉禾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3年10月28日起至2015年10月27日止。2013年10月30日,李某到嘉禾县司法局报到,由坦坪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针对其实际需要,彻底转变社区服刑人员思想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李某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矫正小组成员与其进行了多次长谈,从谈话中发现李某情绪较不稳定,容易激动,对自我的认识和态度较差、独立性差、依赖性强、自我认识模糊、心理调节能力差、不良交往行为较多、学习提高的愿望较弱。其反映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不被社会接受,没有生活来源。虽然总体上基本正常,但是思想问题非常严重。为了确保其不走弯路,尽快适应社会的正常生活,坦坪司法所为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先是要求其至少每周来两次司法所,与其谈心,希望可以尽快消除李某的心理阴影,有一个健康、积极的心态面对今后的人生。在对李某进行思想疏导的同时,坦坪司法所通过多次走访周边群众,让大家注意李某在场时不该说的话不要说,以免李某产生自卑心理,为李某的心理矫治创造良好环境,使其早日回归社会。就这样,经过坦坪司法所的长期努力,李某逐渐恢复了对生活的信心,开始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心里有疑虑也会跟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反映并寻求帮助。2014年春节过后,李某向司法所反映自己想利用环保富硒水源进行水产养殖泥鳅的想法。最后在亲朋帮助下李某开始养殖泥鳅。 (二)对其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常规品种的养殖劳动强度大,泥鳅养出来又不好销售,效益再好也就每亩8000元左右。为了提高养殖效益,坦坪司法所的同志主动与嘉禾县就业局联系,安排李某参加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通过向专家学习,向同行请教,李某不断改进养殖模式,更新养殖品种。2015年李某将自己100亩鱼池作为试验示范基地,进行台湾泥鳅高密度养殖和特种养殖的试验示范。 (三)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其特殊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以教育、感化、挽救为主的矫正方案,并开展工作,使李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他的关怀和帮助。矫正小组通过耐心的谈话、真心的关怀疏导及时了解他的生活、思想变化,协助司法所帮助其克服矫正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引导其健康向上的生活。同时帮助其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使其明白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给他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懂得社区矫正不等于无罪,要从内心深处洗涤不健康的思想污垢,真正知罪悔过,珍惜来之不易的社区矫正机会。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通过帮扶,李某在矫正期间心理稳定、乐观向上,服从监督管理。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非常信任,能主动推心置腹地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交流沟通,十分配合工作。解除矫正后,李某特别关注与自己有同样经历的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尽管很多村民到他的养殖场求职,他依然表态,优先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无业人员就业。社区服刑人员黄某某,因犯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判处缓刑。接收入矫后,黄某某一时找不到工作,坦坪司法所立即与李某联系,李某安排人员先对黄某某进行了技术培训,然后为其安排了工作岗位。如今黄某某也有了稳定的工作和收入。黄某某表示要向李某一样创业,带动更多的社区服刑人员成为自食其力的公民,用实际行动获得社会的公认和尊重。截止目前,李某创建了某水产养殖合作社,养殖泥鳅300亩,水产服务中心面积达900余平方米,服务养殖户达504户,服务面积6750亩,自产泥鳅销售200余吨(产值800多万元),销售泥鳅鱼苗1400万尾(产值120万元)。

【小结(或反思)】

李某入矫时情绪较不稳定,容易激动,对自我的认识较差、独立性差、依赖性强、自我认识模糊、心理调节能力差、不良交往行为较多、学习提高的愿望较弱。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人文关怀,积极对其进行适应性帮扶,在与其沟通交流中,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他树立信心,乐观处世。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李某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他曾经犯下的错,如果没有司法所教育帮扶,很可能会一错再错、被社会所排斥,更有可能危害社会。李某在当地司法所的矫正和帮扶下实现了由赌徒到鱼王的蜕变,并带动其他社区服刑和刑释解教人员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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