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八五”普法以来,江苏省无锡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法治文化资源,注重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营养,从革命文化中挖掘教育资源,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凝聚思想共识,通过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出法治文化作品、研究法治文化理论、开展法治文艺活动、培育法治人才队伍等举措,增强法治文化的引领力、传播力、感染力,做大做强“法润无锡”品牌。
【任务措施】
(一)建设一批法治文化传播阵地。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紧扣长江经济带建设、大运河文化带江苏段建设,打造具有无锡特色的法治文化带(长廊),高质量建设法治文化特色园,推动法治文化阵地实现三级全覆盖。加强对“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动态管理和巩固提升,截至2022年12月,全市共打造省级法治文化阵地48个,大运河(江苏段)法治文化长廊品牌项目2个,法治文化特色小镇1个。推进市、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法治文化阵地共建工作,打造提升高质量法治文化阵地7个,截至2022年12月,全市累计建成市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64个。各普法成员单位结合行业特点和部门职能,建成廉政、国安、交通、环保、禁毒、民防等专业法场馆30个。 (二)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力作。将法治元素植入吴歌、锡剧等无锡特色民间文化元素,推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法治文化作品。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共收集法治书画、漫画、公益广告、动画、短视频、微电影类优秀法治文化作品1700余件。联合“学习强国”江苏学习平台、中国江苏网·新江苏客户端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法润无锡”拍客摄影大赛,征集拍客作品700余件,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展播,全面反映基层法治建设成效。各市(县)区充分结合地域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培育本地文化品牌,例如江阴香山书屋、宜兴法治陶苑、锡山锡剧艺术团等研发推广平台,滨湖法治吴歌、惠山普法桃娃等特色文化品牌百花齐放,有力促进了全市法治文化作品大繁荣大发展。 (三)形成一批法治文化理论成果。制定《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开辟与法治无锡、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新路径。强化精准普法,完善信息推送和群众实际法治需求的智能匹配,依托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视听载体以及微信、微博、学习强国等平台,及时发布群众关注的法律解读和典型案例,努力提升了法治文化建设的渗透力影响力。上线“无锡普法”网,围绕无锡市历史文化特点、经济发展需求,着眼广大民众的法治工作需求,深化对普法工作规律性认识,加大对全民普法的基础理论研究。自2022年3月上线以来,“无锡普法”先后更新各类普法信息1600余条。 (四)开展一批法治文艺专题活动。挖掘工商名城特色法治文化内涵,将多处古迹遗址、名人故居与区镇法治教育中心、宪法学习体验馆、融媒体法治教育中心、禁毒教育基地、民防教育基地多元整合,形成“法润无锡”特色品牌矩阵合力。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文艺汇演、法治书画展览、法治图书阅读、法治微电影联播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进家庭、进景区宾馆、进医院、进交通运输工具等。2022年累计组织开展专题法治文化活动600余场次。 (五)培育一批法治人才建设队伍。利用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强化各类普法社会组织的孵化扶持,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工作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共享共用优秀法治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合作、互动共治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新格局。持续优化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入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入户,明确每个村(社区)配备至少一名法律顾问、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打造“费建兴”“赵大松”等个人特色品牌调解室,培育普法类社会组织90余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1800余名。
【特点和效果】
一是法治环境保障进一步优化。通过法治文化理论成果研究、法治人才队伍培育等,使法治文化贯穿社会治理和公民学习宣传教育的各方面、全过程。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不断提升,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不断加强,全市法治建设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5%以上。 二是法治宣传质效进一步提升。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启发人、感召人、引导人、规诫人和鼓舞人的强大功能,通过加强阵地建设、法治文艺活动开展,使法治文化在潜移默化中浸润广大干部群众的心田,全民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原则的认同、法治价值的尊重、良法善治的崇尚进一步深化,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超过93%,更多群众成为法治文化活动的积极参与者。 三是普法依法治理进一步融合。将法治文化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起来,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把道德教育、环境整治、孝亲赡养等村民自治事项的重要方面转化为村民共同制定遵守的行为规范,推动“规范做人、规矩办事”成为村(居)民自觉行动,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