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入所前高收入女性戒毒 人员综合戒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郭某,女,33岁,郑州市人。父母离异,自幼随母生活。两年前结婚,与丈夫感情较好。郭某自小家庭条件优渥,母亲、丈夫均有体面工作,郭某被强戒前为某航空公司空乘人员。2016年因吸毒被执行社区戒毒,2019年又因再次吸毒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郭某刚入队时,虽没有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但其日常表现比较消极,主要体现为:日常情绪低落,好像对什么事都漠不关心,对于所内的各项教育活动和康复劳动往往采取应付态度;很少主动找民警谈心,民警对其进行谈话交流时她也会选择性地回避甚至排斥;与其他戒毒人员交流较少,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

【案例基本情况】

郭某初入队时的种种表现引起了大队警察的注意,通过对郭某日常言行的关注,与其本人、家属和其他戒毒人员的沟通交流,大队警察进行综合分析后得出,引起郭某行为的原因应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客观原因 生活落差:郭某被执行强戒前是一名空乘人员,收入较高,生活奢侈,日常常与名牌为伴,经常出入高档场所,而如今身在戒毒所内,受约束、管教的生活代替了之前光鲜亮丽的生活,从“万米高空”到高墙内的巨大生活落差使其一时无所适从。 家庭因素:郭某的家人都有比较体面的工作,郭某2016年被社戒时曾向家人承诺痛改前非,而3年后又因吸毒被执行强戒,这令她的家人感觉十分蒙羞,也一直采取不原谅的态度,而郭某认为自己失去自由已经很可怜了,家人非但不想办法救自己“脱离苦海”,还一直埋怨自己,让她感觉家人对自己不关心,因此郭某与家人前期的亲情电话往往是不欢而散。 (二)主观原因 认知偏差:郭某第一次接触毒品是受当时所谓的“朋友”引诱,在被执行社区戒毒时,也曾暗下决心远离以前朋友圈,彻底戒掉毒瘾,然而几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遇到以前毒友,再一次经不住诱惑,从此踏上了复吸之路。郭某认为自己并没有主动去吸毒,是被“朋友”所害,内心对“朋友”充满了愤怒和怨恨,没有正视自身错误。 性格脆弱:虽然郭某自小父母离异,但母亲对其比较溺爱,生活上对其百依百顺,郭某毕业后即顺利进入航空公司担任空乘,整个成长经历中很少遇到挫折,造成郭某心理承受能力和抗压能力比较弱,进入戒毒所内便“感觉自己的人生完了”,缺乏积极应对挫折磨难的勇气和毅力。 在原因剖析的基础上,大队警察对郭某的矫治方案进行了再一次分析讨论,认为应该多措并举,以心理辅导为起点,以重塑信心为重点,通过多种教育手段纠正其错误认知,同时积极争取家人的支持和帮助,为戒治助力。具体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心理辅导,舒缓不良情绪 大队民警积极与所心理矫治中心和社会心理咨询公益组织联系,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郭某开展心理辅导。在对郭某进行过几次心理咨询和谈话后,心理咨询师发现,郭某的行为主要是由于当时受人引诱吸毒而被强制隔离戒毒,曾经高收入的工作、幸福的家庭生活、优渥的物质条件不复存在,这其中的巨大落差让她一时难以接受,既回不到以前,又不甘于现在,丧失了对生活的信心,找不到前进的方向,导致产生脆弱、冷漠等多种消极情绪。心理咨询师通过认知疗法、合理情绪疗法等多种方法对郭某进行心理辅导,积极化解其负面情绪,向其灌输事在人为、人定胜天等正向观念,鼓励她坚强振作,重拾对生活的希望。 一段时间以后,郭某的负面情绪有所减轻,脸上渐渐有了笑容,与其他人的交流也开始多了起来。 (二)教育引导,纠正认知偏差 加强对郭某的教育引导,在不同场合适时开展谈心谈话,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普法,认清形势。通过所内常规教育课程、每月辅助教育和个别谈话等向郭某普及《禁毒法》、《戒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述吸毒对于个人、家庭和社会所造成的危害以及国家在禁毒、戒毒方面所做的努力,使其明确吸毒的违法性、危害性,帮助其正确认清形势,坚定戒毒信念,树立戒毒信心。 二是疏导,改变认知。郭某认为自己的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均是由“朋友”所引诱的,内心也一直将自己的遭遇归咎于别人,对那位“朋友”怀恨在心,从不反思自己的过错。在对郭某的日常谈话中,注重引导其改变错误认知,全面看待问题。别人的引诱是外因,而自己的意志力薄弱、对毒品的心瘾才是最主要的内因,只有学会正确、理智地控制自己的思想言行,才有能力抵抗住外界诱惑。随着谈话的深入,郭某逐渐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意识到一味怨天尤人并没有用,需要尝试用积极的态度改变目前现状。 三是指路,明确方向。结合《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行为表现考核办法》、《诊断评估办法》和戒毒人员一日行为规范,向郭某讲解戒毒人员在所内应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以及怎么样做到最好,让其明确言行举止的界限。此外,民警还筛选了近些年我所已解戒戒毒人员保持操守情况较好、至今未复吸人员的事迹分享给郭某,引导郭某深入分析她们戒治成功的原因,学习科学的戒毒方法,用榜样的力量进一步激励郭某的戒毒决心和信心。 (三)发挥特长,重塑生活信心 郭某刚入队时,由于情绪一直很消极,很少主动与其他戒毒人员交流,而郭某的不苟言笑也让其他戒毒人员感觉难以接近,因此郭某的人际关系一度比较紧张。同伴影响对于戒毒人员的戒治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郭某的这种糟糕的人际关系势必会对她的戒治不利。为了改变这种现状,民警一直在积极寻找合适突破口。由于郭某强戒前是一名空乘人员,对礼仪、化妆等比较精通,在每期的戒毒人员分享会上,民警安排郭某给大家开展礼仪和化妆的“讲座”,并在大队戒毒人员有登台演出时为演员化妆,很多戒毒人员对她的讲解非常感兴趣,经常主动向她请教相关问题,慢慢地,大家发现郭某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孤傲,而是非常随和有趣。趁热打铁,考虑到郭某的行为有很大转变,民警又安排郭某担任班级互监组长,负责协助民警做好本组戒毒人员的管理工作,郭某的责任心和积极性被进一步调动起来,不仅自己能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康复劳动、教育学习和所内其他活动中,还时常劝说其他戒毒人员,尤其是新入队戒毒人员要用积极阳光的心态面对现在的处境,不能自暴自弃。 (四)修复亲情,增进戒治动力 良好的家庭关系对于戒治成功至关重要。为了充分发挥亲情帮教的作用,在郭某与家人的亲情电话屡次不欢而散、双方很难做继续有效交流后,民警一方面通过谈心谈话、感恩教育、传统文化教育等引导郭某要认清自己给家人带来的伤害,明白家人的良苦用心和所承受的压力,要学会换位思考,而不是一味埋怨她们;另一方面积极与郭某家人联系,告知他们家人关心对于戒治的重要作用,郭某入队以来在思想和言行方面发生的可喜变化。由于民警的“牵线搭桥”,双方关系逐渐缓和,家人还答应年后探访日的时候来所接见,虽然由于疫情原因所内暂停探访,不过大队民警另辟蹊径,让郭某家人拍摄视频发送到我队开通的专门用于与戒毒人员家属和已解戒戒毒人员联系的大队微信号上,下载下来给郭某观看,再反过来将郭某的视频发送给其家人,通过这样“云探访”的形式,郭某与家人的关系进一步恢复,母亲嘱咐她要安心戒治,丈夫答应她解戒之后会帮她开一个美容美发店,郭某非常开心,戒治积极性也明显提高。

【案例思考】

如今,郭某入所已近一年,在思想、情绪和言行举止方面都有很大的改善,不仅能积极参与到所里的康复劳动、教育学习和其他活动中,还多次被评为康复劳动小能手,并加入到戒毒人员舞蹈队,多次代表大队登台演出,成为了戒毒人员中的“小明星”。郭某与家人的关系也基本恢复,家人在情感上和物质上给予她充分的支持和鼓励。郭某的戒治信心非常坚定,立志这是第一次来戒毒所,也是最后一次。 作为从所外生活到所内生活有较大落差的典型,郭某的戒治案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于这样一类人,我们认为可以从这几方面着手: 一是多措并举,让其接受现实。很多强戒前有较好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戒毒人员,入所后往往有消极、软抵抗表现,对于这样一类人,一方面民警要从法律层面让其知晓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明确自己既是受害者更是违法者的身份。另一方面从心理层面对其进行正面引导,让其认清形势、接受现实,消除负面情绪,尝试用积极的态度面对当前处境。 二是因人施策,让其重塑信心。这类人往往有很强的自尊心,还有突出的技能或特长,民警应善于发现其身上闪光点并创造机会让其发挥出来,并以此作为突破口,帮助他们从绝望的泥潭里爬出来,让他们感受到被需要、被尊重,从而重新审视自身价值,再次燃起对生活的希望。 三是关注关心,让其感受被爱。要勤关注他们在思想和言行上的变化,适时调整教育方式,在生活上予以关心,用真情和诚意打开他们封锁的内心,帮助他们尽快完成从社会身份到戒毒人员身份的转变。最大限度发挥家属的帮扶作用、其他戒毒人员的积极影响作用、戒毒成功榜样的激励作用,帮助他们进一步坚定戒毒信念、树立戒毒信心,助推戒治工作走向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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