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吴某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吴某,1970年12月4日出生,河南省新蔡县人,文盲文化,农民。2013年8月16日至18日间,吴某伙同他人抢劫财物共计4650元,在抢劫过程中,与同犯轮流强奸一起,吴某为本次作案主犯。2014年8月21日,吴某被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抢劫罪、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罚金一万元,刑期自2013年8月21日至2033年2月21日,于2014年9月19日入狱服刑。 服刑人员吴某曾多次犯罪,恶习重,经过多次服刑改造,依然屡教不改。第一,吴某在服刑改造期间,身份意识差,不能遵守监规狱纪,改造抵抗性强。第二,吴某好逸恶劳,在劳动改造过程中积极性不高,对劳动岗位挑三拣四。第三,吴某生活邋遢,不注意个人卫生,在改造中说怪话、传闲话,常因琐事与同犯发生矛盾,被同犯排斥。第四,吴某妻子离异,儿子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双亲与孙子留守,长年无人会见,又因刑期长,改造压力较大,因此丧失改造信心。 2016年12月12日,鉴于吴某的现实表现,经向监狱报批后八监区将吴某确立为具有自杀危险性质的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制定针对性方案,确保监管安全 吴某被确立为顽危犯后,分监区立即采取了相应的管控措施:第一,严格落实顽危犯管理制度,对其进行二十四小时监控,在日常管理中,把吴某纳入重点管理对象,不让其处于相对独立的劳动改造岗位,不对其随意调离和变动劳动岗位;第二,严格落实互监组制度,严禁吴某单独活动,将改造积极性较强的罪犯编入其互监组内,对其切实做到人不离组,组不离队,队不离干警,发现问题及时发现和处理;第三,安排耳目及监督岗对其重点监控,以便全面掌握真实情况,有效控制和防止危险行为和危险后果的发生;第四,认真落实顽危犯专人管控制度,承包警察认真开展针对性的转化教育,因人制宜的对其积极开展转化。 (二)束之以威严,重视法律法规教育,强化身份意识 吴某被分入八监区二分监区改造以后,身份意识极差,无视监规狱纪,不断因琐事与同犯发生矛盾,不服从劳动分配,经常完不成劳动任务,在劳动过程中脱离互监组与他犯聊天,自律性极差,对警察的批评教育不以为然。分监区将吴某列为重点罪犯,每周在犯情分析会上对其集中“会诊”,对吴某的近期表现和思想动态作以交流,决定将身份意识教育、监规狱纪教育作为对其改造的首要任务,以增强吴某的自律性。分监区管教副分监区长对吴某开展经常性的法制观教育、监规狱纪教育。警官苦口婆心的教育促使吴某的改造态度发生了一定的转变,但限于知识层次低、自我约束能力差,吴某改造中依然态度时好时坏,身份意识和行为规范养成效果不佳,如在向警察汇报思想时,不按规矩报告,大大咧咧说想找警察谈谈;出工时违规从狱内带生活用品;经常不按规范着装等等。经过分监区警察合议认为,单纯的说服教育对吴某的效果有限,必须对其形成高压态势,加强各大现场对吴某的管控,以监规狱纪为刚性约束,不为其强词夺理、死缠烂打所妥协,对其违规行为坚决打击。吴某总以年纪大了、记性差了为其逃避背诵监规狱纪的借口,为了加强其对监规狱纪的学习背诵,分监区要求吴某停止休息期间娱乐活动,安排监督岗监督吴某利用休息时间进行监规狱纪的学习背诵。加强吴某的行为规范养成,让某的行为一直处于严密监控下,当发现吴某有违规的举动时,警察都在第一时间对其开展严格的批评教育,并给予相应处罚,使其明白改造生活就该“不含糊”,执法工作必然“动真格”。在严格的管理中,渐渐使吴某对监规狱纪入脑入心,明确监狱为刑罚执行场所,强化了其身份意识,树立了法律、监规的绝对威严,促进吴某的日常行为规范养成。 (三)待之以真诚,瓦解顽固心态,增强改造积极性 承包警察通过查阅档案、开展个别教育谈话和耳目反馈等方式了解到吴某的基本情况和思想动态。在谈话中,警察劝告吴某,要想让人接纳自己,最起码应该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物,保持身上的干净整洁,不然会被别人瞧不起,更别提和人接近了。吴某也向警察倒出了自己的苦水,原来吴某因为入狱以来没有亲人来狱会见过,加上劳动表现差,劳动报酬很少,所以生活上比较困难,很多时候洗衣粉等生活必须品都买不起,导致其衣服很少及时清洗。了解到吴某的实际困难后,分监区积极对其给予适当的帮助,提供一些基本日常生活用品,使其体会到干警对其改造的关心支持,促使其逐步转变了对抗政府和改造的戒备心理,开始对干警产生了感激和信任。吴某在社会上养成较重的恶习,好逸恶劳,不能积极服从分配,在劳动上讨价还价,遇事不冷静,经常与同犯产生矛盾,身份意识不强,心胸狭窄阴暗,常常在改造中说怪话、传闲话,针对上述情况,承包警察在日常改造中对吴某积极进行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积极对吴某做好政策、道德、形式、前途等方面的教育,苦口婆心地鼓励吴某树立改造信心,克服困难,早日获得新生。采取及时的反馈激励措施,对其改造中取得的成绩及时给予鼓励,存在的不足及时给予纠正,使吴某思想长期得到鞭打,改造表现在及时反馈中产生良性循环,逐步增强吴某改造信心。有一次,吴某还主动找到分监区长,向其诉说了自己的心理报复,吴某担心管理警察会因为其之前的不良表现而对其印象差、有看法。分监区长真诚的告诉吴某,警察都是很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个犯人,更不会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人,只要能认识到错误,积极改造,干警都会看在眼里,为其欣慰。同时,对吴某提出了改造要求,鼓励其树立改造信心,端正改造态度,积极踏实接受改造,通过日常积极的改造表现证明自己。 (四)动之以亲情,亲人协力促改造 吴某因为屡次犯罪,家人都对其抱怨不已,妻子很早与其离异,儿子长年打工在外,家中只有老父母和孙子留守。吴某入狱后,家人一直没来狱会见,偶尔拨打亲情电话也只有寥寥数语。吴某很是挂念家人的情况,尤其担心双亲和孙子的留守。在个别谈话教育中,吴某曾表示自己让家人伤透了心,无法得到家人原谅,而自己刑期又很长,估计此生与家人团聚无望。监区认为,吴某思想悲观,改造态度消极,改造信心丧失,对自己破罐子破摔的行为,很大程度上与其特殊的家庭情况有关,亲情教育作为教育改造中的重要一环,应该努力改变吴某家人的态度,让家人也参与吴某的改造中来,发挥出积极的作用。适逢监狱大力开展亲情帮教活动,监区教导员积极通过入监登记表中登记的联系方式,主动联系到其家人,积极与他们沟通。在电话中,教导员介绍了吴某的改造情况,劝导亲情是改造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是犯人在枯燥改造生活中的一大精神支柱,虽然吴某对他们的生活和精神带来了伤害,但能促使吴某积极改造也是家人和监狱共同的愿望和责任,对其家人提出了通过写信的方式给予吴某更多的鼓励和温暖、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前来监狱亲情会见的希望,使其在亲情的支持和鼓励中安心服刑、踏实改造。在监区的努力下,吴某的儿子带着吴某老迈的双亲和年幼的孙子,终于前来会见。承包警察带领激动地吴某与家人共同会见,将吴某改造中逐渐积极的努力告诉其家人,帮助吴某取得家人在态度上的好转。会见结束时,吴某的母亲哭着表示要吴某安心改造,只要能改过自新,家人是他永远的港湾,家人期盼他的早日团聚。但对这个困难的家庭来说,会见是很奢侈的,所以吴某的家人此后更多的是寄来书信。每次收到寄来的家书和家人的照片,都让吴某万分欣喜,这对吴某的改造起到极大的鼓舞,使在心灵上有了亲情的寄托,重新拾起了改造的信心,找到了改造的方向。

【教育改造成效】

经系统性持续性的教育转化,吴某身份意识得到加强,劳动改造积极性大大增加,能按时完成自己的劳动任务,抗拒心理逐渐消失,个人规范和个人内务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吴某能够树立积极改造态度,改造中不再说消极话语,积极向政府靠拢,主动向警察汇报改造思想,积极表达减刑愿望。更加关心家人,积极利用亲情电话和家人沟通联络感情。 2017年9月,因为吴某危险性质基本消除,监区上报监狱后将其顽危犯身份撤销。2018年6月11日,吴某通过自身努力,依法被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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