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陈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1997年12月出生,小学文化,海南省白沙县人。陈某2015年3月到7月期间,伙同他人多次进行抢劫作案,抢得手机、现金等财物。2015年10月,陈某在龙江农场被捕。2015年11月儋州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9年。2016年12月该服刑人员从新犯训练基地分流到新康监狱五监区服刑至今,余刑5年9个月。陈某长期无业,无固定收入,怕吃苦,又想不劳而获,导致犯罪。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陈某自从小学开始学习成绩不好,贪玩、逃学,小学三年级辍学走向社会。陈某6岁时父亲过世,母亲改嫁,继父生有三个姐姐,但重组家庭后家人一直对其漠不关心,缺少家庭温暖和教育。 (2)社会经历。陈某小学三年级辍学后,跟着无业青年在社会上厮混,游手好闲,为非作歹,经常做违法犯罪的事情。2015年3月5日因盗窃罪被判1年2个月(2014年7月被捕,2015年9月刑满),此次是第二次服刑,第一次判刑时系未成年。 2.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入监以来屡犯监规纪律、抗拒改造,身份意识和行为规范较差。 经2018年6月5日五监区危险性评估小组会议评定陈某危险等级为高度危险B级(顽固级)。2018年6月8日向监狱申报陈某为顽固犯。 (1)监规纪律意识的淡薄。陈某由于小学都没有毕业,文化程度低,且系第二次服刑,对监规纪律置若罔闻、没有敬畏感,甚至无视监规纪律。 (2)家庭原因。陈某父亲过早去世,母亲和三个非亲生姐姐对其缺乏关心、教育,导致其过早的走入社会,又长期混迹于一群无业社会青年中,其交往的朋友大多有吸毒、酗酒、打架斗殴的恶习,还有部分是刑释人员,陈某与他们在一起养成了好逸恶劳、习惯性动手以暴力方式处理事情的坏习惯。 (3)自身原因。其性格固执暴躁,个性强,行为方式易偏激。对民警管教有较强的抵触情绪,采用各种方式抗拒改造。 3.心理行为表现 陈某入监后一直不服从监区管理,改造态度不端正,身份意识很差,思想情绪不稳定,长期欠产,人际关系较差。2018年7月心理测试结果:艾森克个性测试(成人)测试报告显示陈某精神质(P)标准分79分,提示被试好独身,不关心他人;可能是残忍的,不人道的;缺乏同情心,感觉迟钝,对人抱有敌意。SCL-90测试报告显示怀疑性明显,经常认为别人和自己过不去;抑郁自评总分57.50,显示轻度抑郁症状;焦虑自评总分60.00,显示中度焦虑症状。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陈某对法律、监规纪律缺乏敬畏感,一直以来我行我素,对违规违纪行为没有正确认识。 (2)性格因素。陈某因其成长经历导致形成了明显异于正常人的性格,固执、暴力、自以为是。 (3)心理因素。陈某我行我素,为人处事有一套自认为正确的标准,心理扭曲,人际关系紧张,焦虑、抑郁情绪明显。 5.预期矫治目标 (1)通过严管教育,打击其嚣张气焰。 (2)通过心理矫治运用认知行为疗法帮助其树立正确的认知模式,并改善人际关系。 (3)促其认罪悔罪,树立正确积极的改造观念,彻底放弃不切实际的错误思想,回到改造正轨上来。 6.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陈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成立教育矫治小组,有针对性的制定矫治方案,从心理、教育等多方面入手,帮助陈某建立正确的认知模式,对自身存到的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强化监规纪律教育,强化身份意识、服刑意识。 (1)对其进行严管处理,打击嚣张气焰 陈某多次违规,且屡教不改,气焰十分嚣张,甚至曾在课堂上公开散布低俗言论。监区鉴于陈某的情况,向监狱申请对其进行监狱级严管。严管期间,将其单独关押在3号楼5楼严管监舍,并安排监狱严管组对其24小时严格监控,限制其活动范围,定时安排其吃饭、上厕所。严管期间,每天安排其学习《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弟子规》。期间,该服刑人员多次向监区提出不合理要求,监区均予以严辞回绝,并安排值班员对其表现做好详细记录,通过一周的冷处理,促使其静心反思。 通过一个月的严管,陈某的嚣张气焰被磨灭,对监规纪律产生了一定的敬畏感。在严管后期,陈某有了一定程度的悔改意愿,曾主动报告向监区借阅图书室的书籍进行学习。这些转变为接下来的教育转化打下了基础。严管解除后,监区决定先不将其送回原监舍改造,而是让陈某继续在3号楼5楼隔离反省,同时安排包组民警对其定期开展个别教育谈话。 (2)心理辅导帮助其建立合理认知模式 在矫治过程中,心理咨询师通过心理咨询、测量,研判分析后认为,导致陈某抗拒改造、对法律法规没有敬畏感的原因是其不正常的成长经历造成的。幼年时期没有与父母形成正常的依恋,缺少彼此间的爱与被爱,导致其自小心理扭曲,性格固执、暴力,我行我素,为人处事有一套自认为正确的标准,遇事不能正确归因。根据对陈某情况的分析,心理咨询师采用认知行为疗法。认知行为治疗是一组通过改变思维和行为的方法来改变不良认知,达到消除不良情绪和行为的心理治疗方法。同时,心理咨询师运用一些改善不良情绪的小技能,比如放松、想象等,帮助陈某能够很好地保持情绪平稳。经过多次心理咨询,该服刑人员的认知得到明显改善,该服刑人员表示愿意努力改变自己的认知,正确面对现实,克服困难,好好改造。 (3)集体会诊,落实个别谈话教育制度 监区对陈某进行思想疏导,使其端正思想态度,改正错误的行为和思想,正确面对服刑改造。在转化陈某的过程中,监区转化小组每季度定期召开集体会诊,对转化进行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制定下一步转化措施,并对转化措施的落实进行明确分工,严格落实“四级三包”制度,包组民警、监区分管领导、联点科室领导、联点监狱领导定期找陈某谈话。确保每月谈话不少于4次。在谈话过程中了解其内心想法,引导其对自身行为的深度反省,帮助其向着制定的改造目标扎实推进。 (4)安排其学习行为规范,增强其身份意识、服刑意识 结合当前监狱开展的强化监规纪律,净化改造环境活动,对其进行队列训练、强化个别教育,使其认清形势,回归正常改造。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教育,陈某对自己所犯的错误有了清醒的认识,在一次与包组民警谈话过程中主动认错,表达了强烈的悔改态度,且保证今后不再犯错,积极改造。包组民警将陈某的情况在监区会议上做了通报,监区根据其实际情况,通过讨论决定解除对其的隔离反省,回到正常改造环境中。同时,监区安排其互监组对其生活、学习、劳动进行24小时夹控。及时观察其改造情况。同时,包组民警继续对陈某进行个别教育,坚持每月4次谈话教育。 (5)对陈某更多的生活关怀,促使其彻底转变,树立积极正面的改造观念 监区在生活上对陈某给予一定的关心,比如给予一些生活用品等,让陈某感受到温暖,促进其从内心彻底改变,树立积极正面的改造观念。同时,监区与其母亲、姐姐取得联系,经审批安排其母亲和姐姐通过亲情会见和亲情电话对其改造进行鼓励,让亲情唤起他内心的良知,达到巩固教育效果,彻底放弃错误思想的目的。

【教育改造成效】

2018年12月陈某到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进行了心理测试,SCL-90总分105分;抑郁自评总分32.50分;焦虑自评总分31.25分。从测试结果分析,陈某心理问题有了明显好转。经过近半年的教育转化,陈某明确了改造目标,强化了身份意识、行为意识,改造走上了正轨,再也没有发生违规违纪、欠产的行为,人际关系也有了明显改善,教育转化取得了明显的成果。鉴于陈某的实际情况,监区于2019年1月会议上研究决定向监狱申请,撤销陈某顽固犯身份。 在这个案例的转化过程中,收集信息工作至关重要,收集信息时要注意信息的准确、详细性。从收集到的信息中了解被转化对象的成长经历,在成长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事件;了解其对问题的应对方式、主要人格特征、家庭背景、社会交往等。通过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准确把握其性格、心理问题特点,以及形成这种性格、心理特点的原因,有针对性分步骤、分阶段的落实严管教育、心理辅导、谈话教育、强化监规、生活关心等教育措施,确保教育矫治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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