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田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田某某,男,1997年11月出生,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初中文化,无业。2017年3月因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被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田某某不服父母管教,十五岁就在社会上游荡,与社会上的无业游民结识交友,无固定职业,对法律的认识淡薄,做事不计后果,爱讲哥们义气,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入监后规范意识和身份意识差,入监不久就因打架斗殴被记过处罚,并集训学习两个月,被监狱列为重控罪犯进行管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田某某父母因外出打工对其疏于管教,田某某属于留守儿童,自小由爷爷奶奶抚养,长时间与父母的分离导致田某某与父母亲情沟通不畅,成长中由于缺少父母的陪伴,其父管教过于简单粗暴,导致田某某对父母的管教比较抗拒,使其叛逆心重,在同龄人的相处中比较自卑,经常采用一些过激的行为证明自己的存在,初一就辍学在社会上游荡,并在此过程中结识一些不良青年。 (2)认知原因:田某某小学四年级就开始沉迷于网络游戏,经常逃学到网吧通宵上网,无心学业,初一辍学,导致田某某对法律的认识非常浅薄,做事不计后果。 2.入监改造表现 田某某2017年6月入监,7月7日因殴打他犯被记过处罚,并集训学习二个月,2018年3月1日因顶撞民警被严管学习1个月,田某某在服刑期间对于监狱的一些管理规定总是满腹牢骚怪话,常在犯群中宣扬自己的总总不满,容易受人怂恿做违规违纪的事,不与民警沟通,对监狱民警的戒备心重。 (1)认知意识方面 由于监狱工作场所的封闭性,导致外界对监狱的真实情况不了解,对监狱教育改造罪犯认识存在偏差,大多都是通过流言和通过看电影了解,田某某便理所应当认为监狱就是外界所流传的样子,认为要在监狱过得好,不受他犯欺负就要表现得很强势,别人欺负了自己就要靠拳头解决,同时认为民警都是偏向于有关系、有钱的罪犯。 (2)改造环境方面 由于田某某年纪相对其他罪犯较小,心智不是很成熟,性格冲动、鲁莽,同监区、监舍改造表现较好的罪犯不愿与其深入交流,导致田某某身边缺少对其改造有积极作用的罪犯与其做朋友,加之田某某对监狱民警较强的抵触心与戒备心,使得民警的思想教育成效有限。 3.心理行为表现 通过个性心理特征测试和民警的观察,田某某性格倾向于外向,好交际,情绪介于波动和稳定之间。随群附和、依赖性强,通常缺乏自己主见,遇事冲动、鲁莽、随心所欲。攻击性介于安守本分和持强霸道之间,有较强的报复欲,喜欢争抢好胜,戒备心理较弱,通常对人较少猜忌和怀疑,缺乏同情心,心肠硬。 4.教育矫治难点 (1)文化因素:田某某小学便沉迷于网络游戏,不爱学习,辍学较早,对监狱的文化教育活动没有兴趣,不爱学习,只喜欢看一些杂志和电视节目。 (2)认知因素:由于田某某刑期较长,对改造成绩不在乎,抱着“随便”的心态,对于田某某和他犯的教育劝导认为是在对其洗脑,很难从内心听进去。 (3)家庭因素:由于田某某从小就和父母亲情比较疏远,入狱后对父母抱有怨恨,认为如果父母经常在身边管教自己或者管教方法得当,自己可能就不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入监后很少和家里联系。 5.矫治方案 监狱民警针对田某某的矫治难点和日常行为表现,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制定了一套具有针对性的矫治方案,旨在让田某某打开内心的防备,接受民警的正面教育引导,学会与改造积极罪犯和睦相处,重塑“三观”正视自己的问题与错误,从而走上正确的改造之路。 (1)监狱民警与改造积极罪犯双重帮助 针对田某某对民警存在较强的抵触心理,民警安排表现一贯较好的改造积极分子与其成为联组联号,在生活与劳动中对其进行思想与行动上的正面引导,让其逐步降低对监狱民警的抵触心态,随时根据田某某的积极转变安排心理矫治民警对其进行一对一的帮扶,让其感受到监狱民警和同改对他的关心帮助。 (2)强制文化教育与法制教育 采用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的方式强制对田某某进行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的灌输,使其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小组讨论学习和思想汇报的方式让其主动反思自己的犯罪根源,人际关系不好的原因。 (3)严格执行点评制度 监狱民警定期对田某某的近期表现进行点评,对于改造表现较好的给予肯定表扬,对改造较差的批评教育,使其能够对自身的改造情况进行改正。 (4)加强亲情帮教 针对田某某很少与家里联系的情况,民警一方面通过与田某某父母沟通介绍田某某的近况与转变,希望他们能够积极参与到田某某的帮教上来;另一方面通过组织观看关于亲情的影视录像与开展谈心活动使其转变对父母的偏见,理解父母的不易,感受父母的关爱。 (5)严格公正执法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罪犯管理教育,对田某某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对于田某某表现好的行为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物质奖励和行政奖励,营造公平、公正的改造环境,使田某某认识到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只有踏实改造才是出路。 6.预期矫治目标 (1)正视自己的缺陷,矫正自己的“三观”,转变对监狱管理与民警依法执法的看法。 (2)能够自觉遵守监规纪律,自觉接受监狱改造,主动学习文化知识。 (3)主动维系家庭关系,珍视与父母之间的亲情,经常与家人之间沟通联系,认识到父母对自己的关心、关爱。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民警长期不懈的针对性教育,田某某目前能够遵守监狱的管理规定,长时间无违规违纪行为,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连续数次获生产线生产能手,对之前的改造情况也进行了反思并向民警做了检讨,能正确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对于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自己和家人带来的伤害也表示后悔与愧疚,改造逐渐变得积极乐观,重拾对未来的信心。 通过田某某的转变,使我们认识到田某某这样的罪犯其实在监狱里是存在很多的,罪犯不仅仅只是罪犯,同时也是“病人”,他们因受家庭或者环境的影响导致在成长的过程中对自己或者对他人的认知上产生了偏差,没有及时得到纠正,犯罪后这些深层次的因素并没有消失而是进一步影响他们的狱内改造,对于这种“病犯”,监狱民警需要从根源上进行“医治”,一方面通过真诚、多样的方式方法去感化他们的内心,让他们真实感受到温暖与关怀;另一方面严格公正执法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与监狱改造环境的公平性,为他们重塑人生提供坚强保障,使他们从内而外转变对自身的认知,达到规范自身行为的目的,最终自觉走上正确的改造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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