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陈某,男,1968年出生,湖南人,小学文化程度。2016年7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后陈某因不服刑事部分判决,提出上诉,高院于2016年12月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陈某于2016年12月入监服刑改造。入狱不久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并抗拒改造被高戒备管理,同时被监狱列为抗改和脱逃危险分子。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陈某出生在湖南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共有兄弟姐妹4人,其在家中排行老三。因家境贫寒,陈某小学毕业后就在家务农。据其弟弟称,陈某小时候曾患病,脑子不太正常,经常打人,父母也管束不了他,后陈某就独自走上社会,平时与家里联系较少,亲情观念不强。 (2)社会经历:陈某因没有一技之长,踏入社会后也无固定工作,先后结交了一些闲杂人员开始一起“混社会”,经历复杂,积累了一定的社会“经验”,养成了一些恶习,好吃懒坐。为了维持生计,与同伴一起逐步走上了偷盗之路,开始浪迹生涯。 2.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于2016年12月入狱后心事重重,情绪反常,时常以不当理由发泄情绪,并对抗管教。同时陈某对法院判决有疑义,认为法院判决条款不符和量刑过重,自己有自首情节且主观上没有故意杀人,对申诉被驳回心怀不满,表示自己一定要抗争到底。 入监12天因其在小组内不服从管理,被戴拷控制7天。解除戴拷的次日又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执并殴打他犯,被送严管隔离,后转为高戒备管理。 陈某被高戒备管理后,改造态度极不端正,且行为养成差,经常东张西望,对严管分监区的帮教犯排斥并对抗,对民警的谈话教育也不予理睬。期间,陈某多次以绝食(最长一次绝食7天)为要挟抗拒改造,并企图通过绝食外出就医伺机脱逃。 3.心理行为表现 陈某性格偏执,爱钻牛角尖,认死理,做事有预谋且不计后果,易用极端方式来处理。善于观察周边环境和揣摩民警心理,表面看似脆弱,自暴自弃,实则内心强大,隐藏很深。具备较强的个人生存能力,感觉敏感,脾气暴躁,对各种刺激反应强烈,情绪善变,易与他人发生冲突,不服输,报复心强。睡眠不安,平时少言寡语,对人不信任,也不关心他人, 容易出现各种身心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陈某文化较低,平时又少有对法律知识的学习与运用,自始认为是法院枉法裁定量刑,故意要治他于死地,且不给其申辩机会,如果自己通过申诉不能“翻案”重新量刑,就必须以死来抗争。 (2)性格因素:由于陈某从小缺乏家庭教育和温暖关怀,加上性格偏执,爱认死理,凡事不肯服输,不能吃亏。因判决对改造失去信心,平时沉默寡言,与他犯交流甚少,关系较差,易怒易暴,对周边的人和事很敏感,时常以不良行为来发泄个人情绪。 (3)心理因素:陈某社会恶习较深,报复心较重,由于其社会经历相对复杂,长期在外的“磨练”形成了自己一套对人对事的评判标准,心理素质相对过硬,不易接受他人的观点。 (4)环境因素:陈某此前有监禁生活经历,对监狱和民警的管教方式也有所熟悉,加上在社会上闯荡多年,生活阅历相对丰富,个人独立生存能力强,主观上不易受人摆控。 5.矫治方案 根据陈某在入监改造期间的表现,结合民警多次的针对性谈话教育,判定陈某表面装脆弱,对改造失去信心、自暴自弃,实则以绝食抗拒改造、顽固不化,其行为背后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一名隐藏很深的危险分子。为了彻底了解陈某内心的真实想法和彻底掌握其动机,监狱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并指定监区教导员按照方案进行专门包教,先后打出“三张牌”,最终取得了教育实效,挖出了其潜逃20年和企图通过绝食外出就医而伺机脱逃的犯罪事实。 (1)打好“信任牌”。陈某因有服刑并脱逃的经历(此前公安和法院均未掌握),对监狱的管理模式和民警的教育思维有较为深入的了解,而且对民警谈话教育的可信度和真诚帮助的耐心程度从内心上持怀疑心态和不信任,觉得要解决问题只能靠自己,故在严管高戒备管理期间特别是绝食阶段,上至领导下至分监区民警多次找其谈话教育,均不予理睬。针对陈某的这种心理,监区包教民警认为拉近心理距离,取得其信任是关键。为此,在前期谈话教育效果不佳的情况下,及时调整思路,改变策略,安排分监区打开高戒备间铁门,主动走进与陈某面对面近距离交谈,卸下第一道心理枷锁。谈话中民警又及时抓住陈某对案子不服想申诉这一突破口,进行了法律普及教育并在第一时间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逐渐取得其信任。通过多次面对面的连续教育引导,陈某开始改口称警官为“教导员”,并开始吃饭。随后包教民警向其伸出了“信任之手”,迈出了肢体交流很重要的一步,也是取得其根本信任的一步,陈某表示今后一定会信守承诺。为了表示诚意,根据其谈话后的表现,监区安排分监区对其解铐,双访的内心距离再次拉近了一步,随后几天进食正常,至此“信任牌”初见成效。 (2)打出“挽救牌”。通过几次谈话交流后,陈某表示案子法院判无期太重,自己并非故意杀人,最多是防卫过当或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且他也是第一时间报案,属于自首,最多量刑应该在10年以内,而法院是有意治他于死地。自己绝食是由于申诉无望,对改造失去信心,只能以死抗到底,别无他路。对此,民警耐心地对其开展法律基础知识普及,并与其一起认真交流了整个案件的情况,并亲自去查阅其个人档案材料,进一步了解核实其述说的事实,事后也帮助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让其思想上放下包袱。对其提出的已交给分监区的申诉材料监区第一时间进行核查邮寄情况,并给予回复。在教育交流中,包教民警也向其诉说了几起监狱的罪犯申诉情况和部分罪犯改造弃恶为善的典型案例,以增强其改造信心,帮助其渡过暂时的心理难关。事后证明,“挽救牌”的打出,进一步奠定了陈某卸下心理包袱的基础。 (3)打准“亲情牌”。入监以来陈某始终隐瞒家庭关系,自述家中没有亲人。因其改造反复,包教民警再次进入高戒备间与其面对面贴心谈话教育2个多小时,并将前期通过多方调查掌握的其家庭情况与之进行了详细交谈,特别是将安排其亲人前来帮教的情况告诉陈某时,陈某一方面对民警如此负责的态度和上心的付出感到异常惊讶,另一方面自己也因多年潜逃在外未见家人,不愿家人再受连累。陈某至终都不同意安排家人来帮教,只表示自己今后将面临难以预料的后果。于是包教民警敏锐抓住其心理上的细微变化,开展了大量的亲情攻心教育,最终一举攻破其心理防线,终于向包教民警交待了自己目前仍是个在逃犯的事实,前科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看守所羁押2年,1996年脱逃成功时余刑2年多。其表示是通过几次谈话认为监区领导可靠,而且也不再希望给监区领导增添麻烦,内心过意不去,才与监区领导讲出实情的,自已此事从未对任何人讲过。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包教民警连续不间断的针对性教育矫治,陈某最终打消了不良念头,并主动要求交待自己过往的脱逃罪行,不再就案子进行申诉,也完全放弃其原本想通过绝食外出就医而伺机脱逃的企图。对此,监狱及时化解了一起潜在的安全事故隐患,守护了一方平安。陈某也于2017年7月经多方协调,被押回湖南原脱逃监狱。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认为:对一些养成差、恶习重、隐藏深的危险分子,必须做到攻心为上,彻底击垮其心理防线,才能最终达到矫治之目的。同时成功教育转化罪犯的手段多种多样,方法方式也是因人而异,只有做到对症下药,才能真正实现药到病除。 就该案例而言,首先,打开铁门,主动卸开挡在警囚间的“心墙”,贴面近距离的“走心”教育是前提。其次,不厌其烦而又耐心细致的谈心并从中寻找出教育的“突破口”是关键。三是在第一时间回应罪犯的个人诉求并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力所能及的困难是取得罪犯改造态度和思想转变有效手段。四是主动落实跟踪教育,密切关注罪犯心理变化,并因时采取相应谈话策略以巩固教育成果是非常重要的一环。五是通过亲情感化和亲情帮教等手段配合教育矫治大多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六是对个别危险犯而言,违反监规纪律采用单间隔离处罚的效果远比集体关押有效。最后也是非常重要且不可或缺的就是幕后的指挥团队,大家群策群力,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步调一致是整个教育矫治取得成功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