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周小夏(化名)和吴绪花(化名)称,她们系同父同母的全同胞关系。为获取二人之间亲缘关系的证明材料,周小夏和吴绪花委托我所,要求对她们之间是否存在全同胞关系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一)线粒体DNA高变区的测序 按照GA/T 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中的方法进行检验,采用Chelex法提取各被检验人的样本DNA,按照SF/Z JD0105008-2018《法医物证鉴定线粒体DNA检验规范》扩增样本线粒体DNA高变区I和高变区II,扩增产物委托生工生物工程(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纯化和正、反链双向测序,测序结果与修订的剑桥参考序列rCRS进行比对。同时设置阳性对照和阴性对照。 (二)常染色体STR的检验 按照GA/T 383-2014《法庭科学DNA实验室检验规范》中的方法进行检验。采用GSTAR? 25、GSTAR? 22Plus试剂直接扩增样本DNA,扩增产物经Applied Biosystems 3500遗传分析仪检测、GeneMapper? ID-X v1.6软件分析,检测各基因座的基因型。
【分析说明】
(一)线粒体DNA测序结果分析 线粒体DNA位于细胞核外,呈闭环双链结构,约16.5 Kb,不遵循孟德尔遗传定律,表现为母系遗传,通过卵细胞将其中的遗传信息传递给后代。因此,母亲会把她的线粒体DNA遗传给她的后代,同一母系之间拥有相同的线粒体DNA分型。 分析周小夏和吴绪花的线粒体DNA高变区I和高变区II的测序结果,两人序列相同,不排除他们来自同一母系。 (二)常染色体遗传标记检验结果分析 按照孟德尔遗传分离律,父、母亲会将其每个基因座上的一对等位基因中的一个随机遗传给其孩子,因此,在单个基因座上,同父同母所生的同胞兄弟、姐妹、兄妹、姐弟(也称之为‘全同胞’)之间可以没有相同的等位基因,或有1个或2个相同的等位基因,其等位基因有1/4全不同、1/2半相同、1/4全相同的概率;无关个体之间,也可以因为偶然因素在同一个基因座上出现基因型完全相同或半相同的情形,但其发生的概率与等位基因在人群中的频率分布有关。 SF/T 0117-2021《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技术规范》适用于双亲皆无情况下甄别两个体间生物学全同胞关系与无关个体关系。在该技术规范中,对于43个常染色体STR组成的检测系统,其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累计状态一致性评分(CIBS)、累积全同胞关系指数(CFSI)的判定阈值和系统效能分别见表3、表4。 分析上述检验结果,参照SF/T 0117-2021《生物学全同胞关系鉴定技术规范》中的CIBS、CFSI的计算方法和全同胞关系判定规则,计算周小夏与吴绪花在43个常染色体STR基因座上的CIBS为47、CFSI为6.0006×107,倾向于认为周小夏与吴绪花系全同胞关系。 综合线粒体DNA和常染色体STR遗传标记的检验结果,倾向于认为周小夏与吴绪花之间存在全同胞关系。
【鉴定意见】
倾向于认为周小夏与吴绪花之间存在全同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