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张某某,男,1976年4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陕西人。2018年9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公诉机关提出抗诉,原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上诉。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判处张某某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0年6月送入甘肃省兰州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家庭成员及经济状况:张某某出生在经济相对落后、信息相对闭塞的农村地区,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婚后育有儿女一对,均为农民。 (2)社会经历:张某某初中毕业后,在某省民间歌舞团供职近7年,长期从事赶集逢市的“草台班子”演艺,“社会气息”“江湖心态”较重。长期不良的社会环境和人际交往导致该犯心理敏感度高、防备心理重。本次作案亦因与他人合作举办民间歌舞团的设备分配问题而引起。 (3)自身缺陷:张某某步入社会较早,由于自身文化水平低、无一技之长,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加上其性格因素,社会交往不顺利,和他人合作不长远,自身对此认识不够明确。 2.入监改造表现。入监初期,张某某因罪重刑长,思想压力大,悲观失望,情绪低落,对改造前景信心不足,改造积极性不高,性格较为内向,思想较为消沉。2021年8月,张某某左侧颈部突然出现肿块并伴有疼痛,经过监狱医院输液治疗后症状无缓解,遂送至康泰医院就诊,被确诊为“左颈部淋巴囊肿”,并于2022年3月进行手术治疗。2022年4月经康泰医院确认术后恢复良好后,接回监区继续服刑改造。恢复期间,张某某自述出现左侧上肢无知觉,水肿;左侧颈部疼痛,无法转动的症状。民警多次将张某某带至狱内医院就诊治疗后,仍无缓解。张某某将病因归结为“监狱和康泰医院对其的病情不负责任、敷衍了事造成的”,消极改造,对抗管理,多次约见监狱长、驻监检察官等,成立名副其实的顽危犯。 3.心理行为表现。经过对张某某的心理测试,其心理敏感度高、防备心理重,情绪不稳定,焦虑,性格偏激;自卑心理较强,易冲动;忧虑抑郁,严重缺乏信心,表现为遇到挫折后对待生活沮丧悲观,思想包袱严重,心理过于敏感。 4.教育矫治难点分析 (1)正确价值观念的树立:张某某因社会及自我认知不当思想等各种副作用、负能量的影响,造成其对价值、是非和道德观念认知固化。 (2)健康心理的重塑:张某某因自我认知偏差严重等一系列问题的影响,形成心理狭隘、思想偏激、情绪敏感的心理状态和顽固的自我认知心智行为。 (3)持续强化教育的跟进:张某某个性、人格成长比较成熟,有自己的主见,而且观念形成后难以更改,固执己见,情绪会频繁波动,时好时坏。在教育改造中易出现反复。 5.矫治方案 根据以上分析,综合张某某生活经历、犯罪事实、性格特征、现实表现等,管教民警制定如下教育方案: (1)狠抓管理教育,引导正确面对 针对张某某法纪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处理分歧易偏激、冲动的弱点不足,民警在教育中全面强化该犯的法律法规教育,将《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作为普法教育的重点。初期,张某某对学习要求不重视、不上心,通常以身体有病、行动不便等理由敷衍了事,总是说“我身体现在不舒服,胳膊也动不了,眼看着就成了残废了,刑期又那么长,没心劲”。对此,民警在对其谈话教育中予以严肃批评,并选派改造表现良好、文化程度较高、性格温和的罪犯对其进行辅导帮助。同时,根据张某某“病理”心态,引导其积极面对,提供相关按摩医疗书籍,鼓励张某某进行自我恢复锻炼,并提供心灵鸡汤、励志人物、情绪管理等积极健康、阳光向上的书籍,在谈话教育中灌输如何积极、正确做人做事,大度宽容看问题。 慢慢地,张某某从思想顽固、具有隐性对抗心理到主动的去认真阅读法律法规、为人处世等书籍,积极进行自我康复锻炼,并在民警的谈话教育中能有针对性剖析、反省自己犯罪根源,反思自身患病后的心理变化。经过教育,张某某逐步认识到了违反法律法规就要受到惩罚,法律红线是做人处世的底线,且自我认罪悔罪、服从管理意识有了不断地加深。 (2)逐步深入,消除对立 第一阶段,对其不良陋习、劣习和恶习形成的原因予以了综合分析。经深入分析,张某某在服刑前,因外部教育引导不佳、自我思维观念不当,形成思想心智偏颇错误、自我认知偏激严重、心里认知固执。所以,必须要从祛治心理“病灶”和心态根子入手,民警有意识地运用交谈技巧——语言婉转、态度诚恳,在尊重的基础上,真诚相待,注意倾听其谈家庭,谈经历,谈认识,并适时表示理解和关心,让其感受到民警是设身处地在为其考虑,引起共鸣;在他犹豫、徘徊、欲言又止时,通过自我暴露的方法,提供示范作用,树立行为榜样,努力帮助他纠正错误认知,改善不良情绪,有效调整心态,使其认识到“人生不是只有一种活法”。并且,为使张某某在日常中能够有一个良好的心情和改造环境,把其劳动岗位调整为劳动辅助岗位,并鼓励他在新岗位上不要久坐,多走动,通过卫生打扫和供应开水使自己多与他犯交流。 第二阶段,民警引导张某某以一种健康向上、积极阳光的心态对待服刑生活、人际关系,切实摒弃自我贬损、自我迷茫的认知行为,树立可行目标,珍惜当下、改变自我。积极联系监狱服刑指导中心,定期对该犯进行心理疏导和矫治,发现其值得肯定的方面,并适时给与对其的鼓励,激发他转变消极的人生态度。在谈话中聊到该犯近期表现时。瞅准机会说“你这不是很好吗,你既完成了任务,又锻炼了身体,还调整了心情,真是一举三得呀”。“人不能丢掉信心,不然整个就垮掉了。现在你的病情虽然没有明显的改观,但也没有不良的变化啊,我感觉你比以前有了精神,身体也有了劲,这就是你自己调整状态的结果”等等。使其放下心理包袱。渐渐的,张某某思想趋于稳定,与民警拉近了距离,改造信心也慢慢的明显增强。 第三阶段,民警积极发挥团体心理矫治功能,充分发挥罪犯之间互帮互助作用,增强其集体合作意识,在监狱和监区组织开展的各项集体活动、趣味运动会、团体心理辅导等活动中,民警积极动员并鼓励张某某参加,通过参与这些团体活动,让其更清晰地认识他人和自己,提高其处理人际交往的能力,增强了集体合作意识和孤僻心理调适能力,逐步转变了改造思想,增强了改造信心。 通过不断教育引导和塑造,罪犯张某某话语、笑容明显增多,自卑心理得到缓解,自信心有所增加,能逐步正视自身病情症状,逐渐改变自身认知,增强安心踏实改造的决心和动力。 (3)强化亲情帮教,体现人文关爱。针对张某某的情况,通过亲情帮教共同发力,联系沟通家属,在其进行亲情通话和视频会见时看到了家中的变化,极大的缓解张某某思家思亲的焦躁心理,获得家人的安慰和鼓励,切实感受到了家人对其的殷切期盼和民警的厚重人文关爱。民警乘热打铁,抓住时机帮助张某某树立改造目标,激发改造动力,帮助其逐步改变不良认知,积极面对病情,有效调整心态,培养健康心理,积极进行康复锻炼,从根本上重塑自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坚持不懈的努力和耐心细致教育引导,张某某有了极大改变,能够从法律的角度挖掘自身犯罪根源、剖析犯罪思想,遵法守法学法有了明显提高,对自己病情有了清楚的认识,积极配合治疗,改造信心、改造态度和改造表现有了实质性转变,因此民警有如下工作体会:因身体有病或其他原因造成罪犯思想变化较大的罪犯,往往存在心理上的自卑,并在思想行为上向不良趋势进一步发展的苗头,若不加正确及时的教育管理和引导,将成为监狱安全潜在隐患。罪犯变化无小事,罪犯安全无小事,作为主管民警要对管理的每个罪犯情况、变化都要积极关注,认真对待。特别是涉及到罪犯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问题,都要优先考虑,认真解决,要用心对待、以诚打动、用行动感化,戒用以“训斥”的口吻交谈,以真诚的情感去感动,以入情入理的谈话去说服,这样效果更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