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结合提升病残戒毒人员戒治能力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为了还社会一片安宁,上级要求各地戒毒部门依法“应收尽收”。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党委积极挖掘所内资源,在原来设置“病残专区”的基础上,于2020年5月份,又专门设置了三个功能性大队,而病残收治大队就是其中之一。该大队贯彻“以人为本、关怀救助”的理念,统合所戒毒医疗中心和病残收治大队医疗、管理两支力量,以达到“收治标准明确、机制运转顺畅、职责分工清楚、医管保障到位”的目标,提高了场所安全稳定的 “系数”,运行半年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制定方案 为了明晰责任,厦门所召开了病残大队成立大会,制定了《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病残戒毒人员医疗保障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流程、明确了工作机制、提出了相关的要求,为病残戒毒人员有效的医疗和管理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实施情况 一是以医为主。戒毒人员既是违法者、受害者、又是特殊的病人,“有病”是戒毒人员的三大属性之一。有些戒毒人员在社会上由于吸毒,各种病痛症状被隐藏或掩盖了,被收治到戒毒所一段时间后,病痛的症状开始逐渐暴露出来,身体出现一系列不良反应,有的病情甚至加重,导致“继发性疾病”发生,还有吸毒人员极易罹患精神疾病(慢性脑病)、传染病(肝炎、肺结核、梅毒、艾滋病),各系统顽固性慢性病。根据这种情况,有必要把高风险戒毒人员集中起来,成立病残大队的目的就在于此。医生重点巡诊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解决疾病问题,进行康复指导训练,延缓疾病进展,保障病残戒毒人员身体健康。张某是病残人员,原先在原大队因为身体不适,出现突发性晕厥,从发病到送诊,最快速度也需要十分钟,成立病残队后,经过诊断入住病残队,张某夜里出现疼痛难忍,高热等症状,医生就近检查其身体,对症处理,张某的病症很快得到解除,目前,其能够安心戒治。 二是医管结合。病残大队不是疗养院,必须突出以戒治为主,出现疾病问题时,要及时进行治疗,但切不可以偏概全,使病人角色强化,而弱化管理制度,必须做到医管结合。大队召开队务会,讨论戒毒人员的戒治情况,医生要到场参与,提出对病残人员的病情研判,适当调整活动强度、康复训练时间,做到因人而异,这样,才能有利于管理,也有利于治疗。李某因慢性疾病,经过综合评估,进入病残大队,自以为一劳永逸,作为病残人员不需要参与劳动,以身体不适为由拒绝活动学习,针对这一情况,一方面医生对其进行疾病治疗,另一方面大队民警进行管理教育,双管齐下,使李某端正了态度,积极参与康复训练,其身体恢复较快。 三是明晰责任。所领导经过认真研究、系统调查、召开会议、划分区域、明确规定、责任到人。成立以分管所领导为组长,卫生处处长和病残收治大队大队长为副组长,病残大队其他民警和卫生处相关医生为成员的病残专区医疗保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病残人员收治(转出)及医疗保障工作的审批、协调、诊疗等工作,避免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和逃避责任等问题发生。 四是规范流程。经过讨论,规范以下工作流程: 1、病残大队建立戒毒人员资料一览表,标注病人床号、姓名、诊断、风险等级、特别注意事项,以及戒毒人员病情、治疗措施及注意事项,以便于管控。 2、病残人员入住病残大队前的包队医生作为管床医生,负责完成该病人的住院病历档案,入住后诊疗由戒毒医疗中心按分科协作进行诊疗,由指定分管医生开具长期医嘱,完成病程记录和病历相关资料收集,诊疗结束整理归档。 3、值班医生每日到病残大队进行巡诊查房,处理临时急需的情况并开具临时医嘱,并在巡查本上签字,人员的病情要详细记录。医生每日做好交接班。 4、除需要特殊处理外,原则上日常诊疗活动在病房内进行,民警加强现场管控。因病情需离所就医的,按离所就医规定执行。 5、较复杂的疾病首先所内会诊治疗方案,病残人员所内治疗效果欠佳的可外聘三甲医院医生来所坐诊,提高诊疗服务水平。 五是明确相关手续 1、入队(病残)诊断 病残人员收治必须符合《病残戒毒人员收治标准》。对新收戒毒人员,如符合《病残戒毒人员收治标准》,直接由收治医生填写《病残戒毒人员收治(转出)审批表》,并办理完审批程序后,由管理班民警带至病残大队,办理交接手续;其他大队戒毒人员调入病残大队时,必须由卫生所(包队)医生提出建议,所在大队填写《病残戒毒人员收治(转出)审批表》,并办理完审批程序后,报管理处开具《人员调队通知单》,由所在大队民警带至病残大队,办理交接手续,病残大队民警应告之《戒毒人员入住须知》。病残人员收治(转出)时,应详细交接戒毒人员的思想、表现、病情和注意事项等具体情况。 2、出队(病残)诊断 病残大队人员经治疗病情稳定,由管床医生提出转出建议,病残大队填写《病残戒毒人员收治(转出)审批表》,并办理完审批程序后,报管理处开具《人员调队通知单》,病残大队民警带至拟转入大队,办理交接手续,交待注意事项和带药等情况。 六是加强分析评估 1、日研判。病残大队每日交班应将病残人员的病情、思想情况和行为表现作为主要交班内容进行分析和交接(含书面交接)。 2、周会诊。病残大队每周应召开一次专题会诊会,由大队领导组织,管床医生参加,及时沟通病残人员的病情、治疗情况以及注意事项等,做好相关会议记录。 3、月例会。戒毒医疗中心每月召开一次专项例会,由管床医生报告病残人员病情和治疗情况,集体研判会诊,综合治疗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告知病残大队领导、上报分管所领导。 (三)戒治效果 通过半年多的探索,厦门所做到了对戒毒人员病情“及时发现、精准判断、科学治疗、利于康复”的效果。

【案例思考】

一是提升安全系数。作为戒毒场所,安全始终是重要的因素,场所安全包括很多部分,其中医疗安全是场所的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戒毒人员长期吸食毒品,身体机能下降,基础性疾病较多,容易出现继发性疾病,有的甚至会危及生命。成立病残大队,实行医管结合,有利于保障戒毒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场所的安全系数。 二是方便安抚情绪。由于一些隐性病症的存在及病情反复发作,有的戒毒人员因为吸毒影响,药物疗效不太明显,有的戒毒人员会出现焦虑、抑郁等问题,不能很好的参与戒治活动,病残戒毒人员以“住病房”的形式进行管理,医生通过日常观察、监测、治疗等措施,以及增加巡查病房次数等手段,面对面的倾听病残戒毒人员的“诉求”,耐心进行心理疏导,使病残戒毒人员情绪得到安抚,有利于疾病治疗。 三是增强戒治信心。病残戒毒人员往往身患多种疾病,且慢性疾病居多。采取“医管结合”的方式,可以有针对性的普及防病治病等健康教育,纠正错误认知,有利于病残戒毒人员减轻思想负担,建立对医生的信任感和安全感,减少医患矛盾,增强戒治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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