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何某,男,26岁,贵州省毕节市人,离异,家有父母和3岁儿子,初中学历,身体健康,无重大躯体疾病史,家庭状况一般。因吸食冰毒被纳雍县公安局决定强戒2年,于2017年4月从纳雍县戒毒所转送我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该员入所来心理感到紧张,平时不与人交流,夜间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白天则无精打采。经调查了解该员在纳雍县戒毒所期间有割腕自杀行为。 该员系独生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的父母对他寄予了很大的希望,后因“恨铁不成钢”,其父对其动辄打骂体罚,甚至关进猪笼,吊起来暴打,并扬言要与其断绝父子关系,导致该员产生了强烈的叛逆心理。加之此次的强戒又是其父报警造成的,更是激起该员对其父“恨之入骨”的恨,对家庭的失望、对自己前途的担忧让其对任何事情都提不起兴趣,觉得生活真累,没意思,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何某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危害场所安全稳定的“定时炸弹”。
【方案制定】
首先,针对该员有自杀倾向和行为的具体情况,采取防控措施防止其继续走极端;其次,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对该员的教育转化工作;最后,根据该员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帮教措施,让其认识和知道父母对他的严苛是出于“望子成龙”的良好愿望,修复家庭亲情关系。
【实施情况】
(一)采取强有力而行之有效的防护措施 将何某列为重点人员管理。首先是利用2名表现一贯较好的戒毒人员对其进行全天24小时的防护;其次是要求值班民警不能让该员脱离民警视线,并在交接班时必须将该员的情况作具体交接说明;最后是与所总监控室联系,将该员的床铺建立专门的窗口进行不间断监控,确保该员不出任何意外事故。 (二)积极与其父母取得联系,争取其家庭成员帮助 民警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何某父亲的电话号码(何某一直不愿讲出其父的电话),与其建立联系。当民警说明情况以后 ,出乎意料的是其父不愿与民警交流,更明确表示自己没有儿子,当民警说到他的儿子在所内有自杀行为的时候,他说:“就当我从来没有这样一个儿子,或者说这个儿子从小就已经死了,所以他现在是死是活和我已经没有任何关系。”说完便挂断了电话。通过大队民警,科(大队)领导近10次的苦口婆心沟通和劝解后,其父终于答应来一趟戒毒所试着做一次工作。 接下来民警着手做何某的工作,询问该员是否需要其家人来所看他,他不加思索的嘣出了两个字:“不要”。随后任凭民警怎样解释和劝解,他都无动于衷,甚至闭口不说一个字。最后民警只能将其送回宿舍。碰了一次钉子后,我们不得不坐下来探讨下一步怎么办。经讨论,大家一致同意不管何某怎样想,我们都认为有必要把他的父亲请过来试一下。 2017年5月16日左右,何某的父亲来到我所。在将他安排到大队办公室坐下后,大队领导亲自与他沟通,其父答应愿意平心静气地与何某交谈。但当何某在民警的带领下来到办公室时,一种仇人相见,分外眼红的气氛充斥在空气中,仿佛空气都要凝固了一般。突然间何某歇斯底里地喊出了一句“你来干什么,谁叫你来的,你不是要和我断绝父子关系吗?”随后便嚎啕大哭。不管在场的民警怎样劝都无济于事,其父则是在一旁默默地抽着烟,任凭何某发泄和数落,一句话不说。一个多小时过去了,何某的情绪慢慢缓和下来。但是,其父的一句“我也是为了你好”又让其发作起来,并比开始时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次见面就这样不欢而散了。但是通过这次的见面让我们民警看到了希望,何某看到自己的父亲还知道哭,说明他对这个家庭还是存在丝丝眷念的。于是工作小组开始计划下一次的父子会面。 2017年6月20日上午10时许,在经过1个多月观察和民警多次找何某谈话后,其父又一次如约而至。这一次,何某没有象上次那样情绪无法控制了,只是流着眼泪不断的质问其父:“你这些年来是怎样对待我的,你把我当儿子了吗?”其父则是有些自责的口气弱弱地说:“我的方式方法是有不对的地方,但是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我都是为了你好。”父子俩在民警的面前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地 辩论”了近2个小时,这时气氛也似乎缓和了许多。民警也乘机问何某对其父还有什么要求,该员提出想见见自己的母亲和孩子。其父当场答应尽快安排时间带家人来所探望。这场见面结束后,经观察该员明显和以前不一样了,眼睛里充满了期待。 2017年7月8日这天,何某的父母带着他不到3岁的孩子来到了戒毒所,当第一眼见到孩子时,他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一家人哭成一团,而3岁的孩子则是怯生生地看着抱头痛哭的3个大人。经过民警的劝导,一家人终于坐了下来。“去,叫爸爸”,随着何某母亲指着方向,小孩子迈着蹒跚的步伐跑向何某,抱住他的头轻轻地喊着“爸爸、爸爸 ……”他将孩子抱得更紧了,悔恨的泪水一次又一次地夺眶而出。一家人就这样坐着,拉着家常。其父流着泪对着儿子说着道歉的话,儿子也不停地向父亲诉苦、道歉。“你好好的戒毒,听民警的话,我们带着孩子在家等着你回来。”“我会好好戒治,争取早一天回来的。”随着一个稚嫩的声音喊着:“爸爸,我在家等你回来”,一家人心中的疙瘩像太阳下的冰雪一样慢慢地融化了。
【案例思考】
(一)何某正回归“正常” 如今的何某一反以前的沉默寡言,一脸阴霾的状态,变得阳光活泼,用他的话说:“感谢民警让我迷途知返,悬崖勒马,知道家人没有放弃我,让我看到了希望,心中有了盼头,我会在最后这一年多的戒毒期限内去努力、去思考,为今后出去作好打算,不让自己的人生再留下遗憾。”现在他已经向大队递交了《志愿戒除毒瘾申请书》,经大队批准加入了“重生计划”,正朝着自己新的人生方向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找准何某对生活失去信心的症结,民警通过不懈的努力,苦口婆心地调解其与其父及家庭之间的矛盾,一步步将他的自信和生活下去的勇气重拾,化解了他轻生的念头,将他的人生列车拨回到了正解的轨道上来。 (二)继续加强教育和引导,培养其戒毒信心和意志 孔子曰:“有教无类。”意思是说不管是多无恶不作的人都是可以教育转化的;而阳明先生也说过:“天下无不可化之人”。通过何某的案例,证明了我们从“心”出发、戒毒重生的思路是正确的。只要我们工作认真仔细,善于观察,善于发现,秉承“不抛弃、不放弃”的理念。及时发现,把好问题的脉搏,及时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准确介入开展疏导,相信一定会将何某这样的一个个影响场所安全稳定的“定时炸弹”排除,为将他们转变为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而确保戒毒场所的持续安全稳定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