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某解除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保全证据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蒋某、谭某及房产居间公司于XX年XX月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合同上写明蒋某购买谭某的房产一处。后因谭某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未能按约定办理房屋解押及过户手续,按照合同的约定,谭某应对蒋某进行违约赔偿。由于谭某家在外地,多次电话协商无果后,蒋某决定以邮寄送达的方式向谭某寄送解除《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并追究责任的函,到我处申请对其邮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我处公证员核实了申请人蒋某提交来的身份证明材料、原合同、邮寄送达的文书及其他相关材料,特别是对原合同及欲邮寄的函件进行了合法合规审查,同时确认了受送达人、送达地址以及其他必要的通讯方式,并预约了申办公证的时间。 XX年XX月XX日,申请人蒋某携带材料来到我处,在填写完公证申请表之后,我处公证员随即对申请人蒋某进行了询问,明确了申请人办理公证的目的及用途、申请人与拟受送达人的文书之间的利害关系、拟送达文书的名称和主要内容、受送达人的地址、电话等重要信息。在申办的过程中,我处公证员特别告知公证处仅保全申请人送达文书的行为和过程,申请人自己对其送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为此我处为申请人制作了一份承诺书。 按规定填写完毕申办公证所需的申请表、询问笔录、公证告知、承诺书之后,公证处两名公证员陪同申请人蒋某来到XXX区邮政局XXX路营业所,再次认真审核蒋某即将邮寄出的文书的真实性、有效性后交给蒋某,以国内标准快递形式向谭某寄送文书,取得中国邮政国内标准快递详情单(编号:XXXX)一张。在此过程中,我处公证员现场多次进行拍照,并当场制作工作笔录让蒋某签名确认。所有程序完毕后,公证处经过严格审批,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为申请人蒋某出具了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桂X证字第XXX号 申请人:蒋某,女,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对谭某邮寄送达解除《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并追究责任的函的行为及过程进行保全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员黄某以及蒋某,于XX年XX月XX日来到XX县邮政局XX路营业所,蒋某以国内标准快递形式向谭某寄送解除《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并追究责任的函一份,并取得中国邮政国内标准快递详情单(编号:XXXX)一张。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解除《《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并追究责任的函》一份、国内标准快递详情单一张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附:1、解除《房地产买卖及居间合约》并追究责任的函原件一份 2、国内标准快递详情单复印件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XX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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