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内观疗法引导戒毒人员黄某改善家庭关系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黄某,江苏省常熟市人,38岁。自2014年起,多次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处理。2014年12月因吸食冰毒被常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2015年3月因吸食冰毒被无锡市锡山分局行政拘留13日后处社区戒毒3年,2016年8月因吸食冰毒被常熟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后处强制隔离戒毒2年,2018年11月再次因烫吸冰毒被常熟市公安局查获,处强制隔离戒毒2年。 黄某吸毒成瘾严重,妻子不堪忍受同其离婚。无儿无女,黄某家中唯有年迈的父母,但因不听劝阻、反复吸毒、一意孤行,父母逐渐对其心灰意冷,家庭关系疏离几近冰点、岌岌可危。 黄某初入所时,始终对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服,坚定地认为是自己运气不佳,因朋友吸毒被举报而受牵连,自己不过是没忍住“试了几口”。他认为当地公安部门是因以往的“不良记录”而对其有偏见,否则不至于给其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基于这样的认识,且因有服戒的“老经验”,黄某经常对民警的管理教育阳奉阴违,表面服从、内里不屑。在日常戒治中,黄某总是态度消极、自由散漫,每次拨打亲情电话都是“开门见山”伸手要钱,张口不问父母生活状况,闭口不谈自身戒治情况,使得本就紧张的家庭关系急转直下。

【案例基本情况】

(一)原因分析 个人因素:黄某心性桀骜,易焦易躁,人际交往中不善换位思考、顾及他人,家庭关系因此存在不和的隐患。在接触毒品前,黄某收入较高,于是经不住诱惑,寻求新的刺激。家人知悉后反复劝阻,黄某不仅视若无睹,还变本加厉,家庭关系由此一落千丈。 家庭因素:父母在黄某幼时忙于工作,疏于教育,轻于管理。待黄某成年后,父母的说教、告诫、劝阻已是力有不逮,还易激起黄某的逆反情绪,争执吵闹是“家常便饭”。 社会因素:黄某长期混迹于声色场所,结识了一批“同好”。长期在外玩乐,家庭在心中的分量越来越轻,与家人的隔阂越来越深。 (二)方案制定 根据黄某家庭观念淡漠、家庭关系疏离的特点,民警在戒治过程中,采用了内观疗法来辅助矫治。 内观疗法,全称“内视观想”技术,也称内视观想法、观察自我法或者洞察自我法。进行内视观想时,体验者(戒毒人员)在导引师(民警)的指引下,围绕“他(她)为我做过什么?”“我为他(她)做过什么?”“我给他(她)添过什么麻烦?”等三个核心问题,通过为期七天封闭地静坐,回忆自己的人生历程,从而观察、了解、净化自身内心和思想。 内观是日本学者吉本伊信借鉴东方文化创造出的心理疗法。它讲究一个“静”字。从外部环境来说,体验者需要在一个密闭的、安静的环境中静坐来进行内视观想;从内在要求来说,体验者的内心需要保持宁静、平和,尽量避免起伏过大的情绪,以确保内视观想的效果。 为有效攻破黄某的心理防线,使内视观想的作用直指内心,民警为黄某量身制定了一期内观计划。 (三)方案实施 前期准备:准备进行内视观想前3天左右,民警带领黄某预先进入内观室熟悉环境,说明内视观想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填写调查问卷,并答疑。 心理预测:对黄某进行前期心理测评,主要是SCL-90测试,保留测评和测试结果,以便后期比对。 正式开始前的预演练习:正式开展内视观想前,首先要先进行预演练习,以保证内观过程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民警将黄某带进封闭屏风内,引导其内视观想。半小时左右后,民警就三个核心问题对黄某进行初步地提问。 1.对配偶的回忆:预演练习结束后,民警开始引导黄某围绕三个核心问题,对主要亲属和相关生活经历进行回忆。鉴于黄某离异的婚姻状况,民警在内观正式开始后,引导其围绕前妻展开回忆,从相识那一天逐步回忆至离婚那一刻。民警每隔1小时到1.5小时进入黄某的封闭屏风面接一次,倾听、记录黄某的回忆,并引导其继续。 由始至终全部回忆完毕后,民警又引导黄某以三年为一阶段,更深入、更细致地再次进行分段回忆。民警同样每隔1小时到1.5小时进入黄某的封闭屏风面接一次,对每阶段回忆的细节进行补充记录,对两次回忆中产生误差的部分重点标注,即时发掘误差产生的原因,并引导黄某重新回忆。 2.对主要养育者的回忆:在日常谈话教育中,民警已了解到黄某一直同父母生活在一起,无同胞兄弟姐妹,与祖父母、外祖父母连续相处时间较短,且大多在幼时,难以形成清晰、连贯的记忆。因此,民警主要引导黄某围绕父亲、母亲展开回忆。 由于父母子女间共同生活的时间特别长,所以采用顺序回忆的方式就不够合适了。为了降低耗时,保证回忆的全面性、准确性,民警引导黄某以比较重要、比较难忘的事件作为切入点,由事件向前后延展至三到五年为一阶段,再引导黄某对每个阶段依次回忆。民警每隔1小时到1.5小时进入黄某的封闭屏风面接一次。并且,父母子女通常是共同生活的,所以对父亲、母亲的回忆可以交叉展开、互相印证,以提高回忆的准确性。 3.对养育费用的计算:民警向黄某发放纸、笔、计算器,引导黄某就父母付出的养育费用进行计算,包含衣食住行、教育、通信、医疗、娱乐、服务等各方面支出。接着,再引导黄某就父母养育自己所消耗的精力(主要体现为时间)进行计算。 自我检视和反思:养育费用计算结束后,民警随即引导黄某开始自我检视,主要围绕三个问题展开,分别是“主要养育者为了养育自己有多么的艰辛?”“自己对此有没有珍惜?”“按照现在的状况,自己要花多长时间才能还清这些付出?” (四)戒治成效 一期内观完结后,民警对黄某进行了访谈,发现黄某对父母的看法有所改变,不再是以往的偏执、不愿理解、不肯理解。在民警的引导下,黄某在下一次拨打亲情电话中,主动问起了父母的近况。这是入队以来,黄某第一次同家人如此心平气和地交流。 在随后的几个月里,每次黄某拨打完亲情电话后,民警都会对黄某开展个别谈话教育,仔细问询家中近况,并引导黄某就通话内容围绕三个核心问题进行反思。逐渐地,黄某同父母的交流越来越多,对父母的关心和家庭的关注也越来越多,家庭关系日渐和谐稳定。

【案例思考】

(一)要积极攻破矫治难点 每一名戒毒人员都有不同类别、不同强度的矫治难点,民警在教育戒治过程中,应当积极寻找合适的切入点,努力攻破难关,才能更有效地矫治戒毒人员。 (二)要灵活运用矫治方式 在教育戒治过程中,民警应当根据戒毒人员的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矫治方式。或单一开展,或组合适用,以最优的途径将各种矫治方式的效用真正发挥出来。 (三)要稳步提升矫治效果 每一项矫治活动的完结,并不意味着对戒毒人员的教育戒治过程也随之结束。为了保证矫治的效果,民警应当通过谈话、问询等方式继续跟进观察,针对戒毒人员的情况变化,及时开展新一轮的矫治。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