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福泉监狱服刑人员辜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辜某某,男,2001年12月19日生,捕前系高中在读学生,家住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龙里县,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20年8月20日被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刑期自2019年9月1日起至2033年8月31日止。2020年9月5日投入福泉监狱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辜某某出生在贵州省龙里县普通家庭,家庭经济较差。与父亲关系不好,辜某某的父亲对其学习教育期望较高,一旦考试成绩不理想,经常打骂辜某某,导致辜某某对父亲的思想观念、管教方法常常产生反感,因此出现严重的逆反心理。思想极端,手段暴力残忍,法律意识淡薄,经常对父亲怀恨在心,最终造成杀害父亲的严重后果。 (二)入监改造表现 辜某某自2020年9月25日入监以来,由于是弑亲罪犯,负罪感较强,性格内向,自卑心理严重,思想偏激固执,不易与人交流,经常一个人发呆。 1.家庭原因。辜某某自述和家人的关系一般,特别与其父亲关系不好,其父对该犯学习教育期望较高,因学习成绩不好,经常遭受打骂,该犯性格内向,不善于与人交往,交际能力较弱,思想偏激。 2.自身原因。辜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家庭经济较差,在学习经历中,因学习成绩无论如何努力也比不过其他同学,产生厌学思想和逃避学习的行为。思想单一,喜欢看玄幻类小说,容易沉侵在小说情节中,有时会产生幻想,思想自闭自卑,精神意志脆弱。 3.性格因素。辜某某极少与他犯交流,性格内向,自卑心理严重,负罪感较强,曾向干警表达过不想获得减刑假释,破罐子破摔的想法。 (三)心理测试 经罪犯心理测验量表(COPA-PI)显示,辜某某,明显缺乏同情心,思想偏激,性格内向,被精神刺激后容易冲动,暴力倾向较强,改造难度较大,具有潜在性危险倾向。 综合上诉原因,入监评估小组民警对辜某某评定为高度危险等级,需要强化对其进行教育管控。 (四)矫治方案 为了矫治辜某某存在自卑偏激、不与人交流心理,防止狱内暴力甚至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引导其逐渐投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中去,民警因人施教、对症下药,采取如下矫治措施: 1.搜集犯情材料,认真做好个案原因分析。详细了解犯罪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成长经历、个性心理特征、改造表现等档案资料,寻找适当的交谈突破口。通过民警一段时间的准备,初步弄清了辜某某形成目前这种改造现状的原因。辜某某明白自己所犯罪刑的罪责,也想通过好好改造洗涤自己心灵,不想与家人联系,不想获得减刑假释,还没有做好面对自己家人心理准备。辜某某想通过积极改造努力完成生产任务,获得一定物质奖励。这是辜某某改造态度积极的一面,在希望未破灭之前,发生重大违规违纪可能性相对较小。民警要避免触碰辜犯脆弱的内心,防止其遇到挫折自暴自弃,导致思想再次走入、产生极端行为。 2.寻找闪光点,增强改造自信心。一是根据辜某某的兴趣爱好,将之安排到改造氛围较好的监舍,通过表现好的罪犯以此潜移默化的给予他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二是抓住辜犯喜欢打篮球这个爱好与特长,鼓励其参加监区所举行的篮球比赛等活动。通过参加监区所举行的活动,帮助辜某某只要自己多与人沟通,就会获得除改造外的意外快乐。疏导辜某某从思想上认识到改造生活是苦闷的,但要看自己如何去面对和支配,只要能放开心扉与人交谈,就会发现原来服刑也可以过得如此充实。三是鼓励该犯多与他犯交流,加强文化和法律知识的学习,使其能逐步融入到分监区的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性格内向和自卑心理,开启他不愿与人交流的心房,通过体验集体的温暖,培育良好的行为养成。四是想方设法改善罪犯与其母亲的关系,通过电话向辜某某母亲说明辜犯在监狱的改造情况和困难,希望作为家人对辜某某不放弃、不抛弃,多写信、多在亲情电话中鼓励和支持辜某某的改造以增强其改造信心。 3.建立信任基础,指明道路树立改造的信心。与辜某某建立良好的警囚关系,是确保以后顺利开展个别教育转化的基础。转化民警通过彼此尊重、传递温暖、内心真诚和主动关心的沟通技巧,在一段时间的沟通交流中取得了辜犯的信任,打开了倾听辜犯的心里世界窗口。在个别教育谈话中民警还侧重引导该犯将压抑在心里的不良情绪及时地发泄出来。在个别教育中,民警通过运用赏识共鸣与耐心倾听等沟通方式与其建立信任基础,抓住教育关键点,对辜某某进行多鼓励。教育引导鼓励看古诗词和法律法规知识,给予一定物质关心让辜某某更加信任民警。鼓励辜某某积极投入劳动生产,努力完成设定劳动任务兑换奖励,在信任的基础上引导其树立积极向上改造心理。 (五)预期矫治目标 通过教育矫治,使辜某某能遵规守纪,认罪服法,着重培养敬畏法律之心,养成遵规守纪的良好习惯,鼓励多与他犯交流,多向干警汇报思想情绪,多看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书籍,潜移默化,树立改造信心,防止发生偏激思想。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一段时间的矫正,辜某某在自我犯罪的根源上有了清楚的认识,对自己的罪责有清晰的了解,从内心上完全接受了服刑改造的意义。服刑期间至今未发生过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完不成劳动任务被扣罚劳动改造分。从事劳动改造态度积极,经常在完成本职岗位任务的同时,主动参与协助他人完成其他工种生产。内务卫生、个人卫生保持良好,与他犯正常交流逐渐增多,能定期向干警汇报思想,积极参加分监区组织的文体集体活动,改造表现较好,思想情绪稳定,性格较之前开朗,自卑心理明显好转,正逐步树立积极向上的良好心态,达到了矫治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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