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把爱带回家—送法到家 让孩子健康成长”2022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的通知》精神,根据黑龙江省常态化寒暑假期儿童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丰林县妇联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主线,抓住法律颁布实施的有利契机,利用春节寒假阖家团圆的美好时光,深入开展以思想引领、家教指导、安全保护、慰问帮扶为主要内容的关爱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家长依法承担实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有效监护、正确教育、积极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为广大儿童特别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办实事、解难事,彰显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重点宣传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部分内容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 ??第三条?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四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二章?家庭责任 ??第十四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第十五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第十七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第十八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第十九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第二十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第二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第二十三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2、防性侵小常识 认识和保护我们的身体 ●身体是我们的好朋友,因此我们要照顾和保护它。 ●身体由很多个部位组成,有些部位可以露在外面给人看,比如眼睛、嘴巴、胳膊;有些则是隐私部位,不能给人看和摸。背心、短裤遮盖的地方就是隐私部位! ●善意的触碰,会让我们感觉自然、温暖和安全,是友好的接触。其他接触,我们有权利拒绝。 ●当有人摸你的背心、短裤遮住的地方,要勇敢拒绝! ●别人让你摸他(她)的这些隐私部位,要勇敢拒绝! ●当有人让你看有人脱光衣服的书籍、视频、电影,要勇敢拒绝! ●遇到以上情况,马上告诉你信赖的大人! ●如果别人触碰、摸你的身体,只要让你感觉到不舒服,害怕或疼痛,或者你的家长知道会因此不高兴,就要拒绝。即使是老师或其他有权威的人,也要勇于说“不”! 独自在家,注意关好门窗,不让陌生人进屋。儿童应避免单独和他人(非亲人),在安静、封闭的环境中。 ●外出时应了解环境,尽量结伴而行,在安全路线行走,避免荒僻和陌生的地方。 ●不要搭乘陌生人的便车,不随便吃喝陌生人给的食品或饮料。 你的身体是自己的,熟人也不可以随便亲你摸你! 你是否遇到过、或者正在被伤害? 请你勇敢起来,做4件事情: 1.立即告诉爸爸妈妈或者你信任的其他大人。 2.告诉警察,拨打110。 3.不要马上洗澡,可以留作证据的衣物不要清洗。 4.在家长和警察的陪同下去相应机构检查身体。 你要知道: 1.你很勇敢,保护了自己的性命。一定要告诉家人、他们会保护你不再受到伤害。 2.你还像以前一样可爱,爸爸妈妈、家人还会一样爱你。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实效性强。根据困境儿童目前成长的环境,对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存在困难的家庭,比如父母常年外出打工的,家中老人文化程度不高,子女需要教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教育,让他们有法可循。其中着重强调合理利用教育方法,尤其提到“亲自教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等。通过学法,让广大忙于事业而无暇关心孩子的家长承担起亲自教育孩子的义务,意义重大。 二是影响力大。此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春节寒假契机,以走访慰问的形式送法进家庭,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及防性侵小常识,有效的提升了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帮助家长依法教子,教育引导家长更新教育理念,树立正确家庭教育观,提升未成年人法治素养和安全素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