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保全证据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伊朗商人A先生与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素有领带业务往来,2016年A先生向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购买了价值约20万美金的领带,双方没有签订相关书面协议,谈判交易都是通过电子邮件完成的。根据A先生在邮件中的指定,其购买的领带集装箱由伊朗的B公司代收。A先生的集装箱货物达到伊朗X港口后,因B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集装箱货物被伊朗海关扣押。A先生作为集装箱货物的所有人向伊朗当地法院申报了债权,但法院给了A先生四个月的举证期限,要求其在举证期限内提交相关证据,证明集装箱货物是其所有。为此,A先生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与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的往来电子邮件及该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但伊朗当地法院并未采信上述证据,而是要求其到中国办理有关证据的公证、认证手续。故A先生于2018年6月专程赶到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要求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一份《证明》的印鉴属实公证及A先生与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之间往来的部分电子邮件的保全证据公证。 公证员与A先生交谈得知,20万美金对于A先生而言,差不多是其全部家当,在伊朗海关扣押近2年,现在他的生活变得很困难,且法院给他的举证期限将至,这个公证书是他唯一的希望,也是他们全家的希望,所以A先生恳请公证员尽快出具公证书。从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A先生每天都来公证处办公室,希望早点拿到公证书。公证员也深解其意,从制作公证书到联系翻译公司,都尽其所能。当A先生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激动万分,一个劲地对公证员说着“Thank You、Thank You……”。 事后,公证处向沈XX了解得知,伊朗当地法院采信了公证书,对扣押在海关的集装箱货物归属进行了判决,A先生凭法院判决文书提取到了货物。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XX字第XX号 申请人: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甲。 委托代理人:沈某某。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绍兴XX领带时装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沈某某于二〇一八年X月X日向本处申请,要求对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公务邮箱内的有关邮件内容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与公证人员乙根据沈某某的请求,于二〇一八年X月X日X时X分至X时X分在浙江省XXX公证处三楼办公室,由公证人员乙操作计算机,对计算机进行网络连接和清洁性检查后,登陆163网易网站,登录申请注册的邮箱,采用截屏、储存、打印的方式对操作过程进行了保全,公证员助理丙对操作过程进行了摄像,具体操作过程如下: 一、在该计算机桌面上新建文档,命名为“XX公司”。 二、在计算机桌面上点击360浏览器,进入“360导航”页面,点击该页面上的“Internet选项”,出现Internet选项,点击“删除(D)…”, 出现“删除浏览的历史记录”, 点击“删除(D)”,点击“确定”,对页面进行截屏,将截屏内容(共1张)粘贴到“亨利公司”文档,打印截屏内容,结果见附件中的1页。 三、在该页面地址栏输入www.163.com,登录网易网站,点击免费邮箱,显示新页面,输入邮箱账号“XX”,输入密码,点击登录,显示新页面,在页面搜索框内输入“solmaz”进行搜索,显示新页面,找到发件时间分别为“2016-08-25”和“2016-08-27”的两封邮件,点击浏览该两封邮件,然后在页面搜索框内输入“GLDU7171881”进行搜索,找到发件时间为“2016-09-10”的最后一封邮件,点击浏览该邮件,对部分操作过程及部分邮件内容予以截屏,将截屏内容(共11张)粘贴到“XX公司”文档,打印截屏内容,结果见附件中的2-12页。 兹证明与本公证书相粘连的截屏图片共12页均为本公证员和公证人员乙通过本处电脑、采用截屏、储存、打印的方式取得,与实际情况相符;公证员助理丙对操作过程摄像后制成光盘一式一张保存于我处。 附:截屏图片12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嵊州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0一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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