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79年生,河北省邯郸市人,汉族,初中文化。2004年9月28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不服,提出上诉,2005年6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李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5年9月26日由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看守所送押至我狱服刑改造。李某入狱后,态度消极,抗拒改造,不服管教。2018年4月10日被监狱设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生在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父母务农为生,文化程度低,并对其过渡溺爱,对其叛逆行为肆意放纵,致使该犯好逸恶劳,性格冲动,以自我为中心,热衷于暴力解决问题。 (2)社会经历:李某辍学后,多次打工,但其好逸恶劳,无法适应,父母家人规劝为时已晚,逐渐仇视父母、社会,听从社会闲杂人员教唆,游手好闲,整天与社会闲杂人员在一起,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基本的是非认知,最终走上犯罪之路。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于2005年9月入监服刑改造后,由于刑期较长,思想压力大,好逸恶劳,在日常劳动改造中一贯偷奸耍滑,不服从管教,多次扬言自杀。经主管干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了解到了该犯消极、悲观情绪和产生原因及想法。 (1)仇视社会,对抗改造意识强。 李某不满意自己的家庭背景,对自己的父母没有感恩之心,反而抱怨父母无法满足他的要求,仇视自己的父母,且认为社会是不公平的,入狱后,消极抗拒改造,多次违反监规纪律受到相应处分。 (2)法律意识淡薄 李某由于只有小学文化,缺乏文化知识及法律知识,自私、刻薄,规则意识差,无视监规队纪律,肆意妄为。 (3)家庭原因 李某父母均系农村农民,家庭条件拮据。思想传统保守,李某父母感觉抬不起头,很少来狱接见,致使李某更加痛恨自己的父母。 (4)自身原因 李某性格偏执、自私、孤僻、多疑,入监后情绪不稳定、缺乏控制,遇到问题易采取偏激手段处理。患有高血压,身体素质差,不愿意劳动、抵触管理,难以适应环境。 3.心理行为表现 心理咨询师使用EPQ、SCL-90量表,对李某进行心理测评,结果如下: SCL-90结果显示,李某精神质高分;SCL-90结果显示,李某各因子分除恐怖因子,其他均在2分以上,提示近期内,李某在各因子上均存在一定程度不适。心理测评结果,与李某基本相符。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李某仇视父母、社会,总是认为别人要伤害自己,内心阴暗,对未来不抱有希望,拒绝交友,缺乏集体意识,对改造具有强烈的抵触心理。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多进行谈话聊天,深入浅出的教育转化其思想认知。 (2)性格因素:李某自私,性格冲动,极易选择极端方式处理问题。自由散漫,缺乏自制力,不能正确约束自己行为,常以身体不适为借口,拒绝劳动改造。性格多疑、孤僻,拒绝交友,难以沟通,集体意识差,荣誉感差,思想动态不易被掌握。 (3)心理因素:李某适应环境能力较差,自我定位模糊,很难正确面对和接受现实。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李某的现实改造表现,监区决定成立攻坚转化小组,一名监区领导为小组组长,两名干警对其进行教育引导,三名罪犯对其进行包夹监控。 (1)因人施策,制定个性转化方案。为制定科学有效的顽危犯转化方案,转化小组首先认真阅读其档案,对李某犯罪事实、经过、案件审理及判决情况、改造情况、抗改历史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其次通过接见监听、信件检查、犯属介绍等多种方式,更加详细的掌握了李某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出身历史、个性心理特征等基本材料。通过对李某的分析,制定了增强五个认同、做好包夹监控、鼓励参与监区集体活动的个性化转化方案。 (2)建立信任关系,掌握思想动态。对李某监区多肯定,包组干警多表扬,重点关注其身体状况,配合医院对其身体疾病进行积极治疗;考虑到李某长期不接见的问题,在节日期间为李某发放慰问品,解决其生活问题。加强对李某的谈心谈话,密切关注其日常表现,掌握其思想动态。 (3)矫治思想认识,增强五个认同。李某缺乏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为矫治其错误、腐朽的思想认识。攻坚小组要求李某参加监区组织的升国旗、唱国歌、讲历史、讲党史,讲传统文化,弘扬红军精神等活动,以矫治其错误思想,增强李某的五个认同。 (4)发挥劳动改造的培训作用,培养劳动习惯。“为政府干活”是李某对劳动改造根深蒂固的错误认知,为根除此认知,攻坚小组利用谈心谈话的机会,从为自己赚取物质奖励、减刑奖分;为家人减轻生活负担;为自己掌握劳动技能、培养劳动习惯三个层面,坚持不懈的为其树立“劳动为自己”的正确认知。在车间劳动中,先安排李某从事简单的工种,安排专人进行培训,逐步提高其劳动技能,通过鼓励,李某逐步适应监区劳动改造,培养了正确的劳动习惯。 (5)发挥亲情帮教作用,重新建立家庭关系。监区通过电话与李某家属沟通,说明李某在狱表现情况及心理状态,家人表示愿意配合监狱解开其“心结”,监区干警对李某进行感恩教育,使李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鼓励李某主动通过书信、亲情电话与家人联系。李某父母多次来信,对李某沟通、交流、鼓励、规劝,使其感受到了温暖,重拾改造信心。 (6)引导参与监区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监区为强化规范化管理,提高罪犯改造质量,营造积极向上的改造氛围。开展了遵规守纪、45条背记、内务卫生、现场管理、劳动改造、队列、歌咏、餐厅管理八项评比活动。监区成立考核评比工作小组,将监区所有罪犯化为四个参赛队,结合监区实际制定了评比评分的相关标准,确保活动开展的规范性和可行性。根据评比结果,给予各项相应的低工资奖励,考核分奖励,或处罚。监区将李某划入直属参赛队,要求和鼓励其参加各项评比,通过参加各项评比,增强了李某的集体荣誉感,自觉改造意识相对之前有了显著提高。 (7)定期评估,确保监管安全。监区安排三名罪犯对其进行包夹监控,畅通耳目信息渠道,耳目每日汇报李某情况,包括位置及是否有异常行为。李某无论在何处,必须形成板块移动,既至少三名罪犯同时在场。包组干警每周向同监舍、同小组罪犯,随机了解其言谈举止,掌握其思想动态。每周攻坚转化小组召开思想分析会,梳理分析李某近一阶段行为表现,适时进行管理策略、矫治方案的调整。 6.预期目标 (1)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增强其自制能力和行为规范意识,减少监管风险,确保该犯不做出偏激行为。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建立新的家庭关系,培养劳动技能,摒弃恶习。引导该犯重新融入集体,增强其责任感,重拾改造信心,积极面对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不懈的努力,终于,李某矫正了错误认知,改掉了恶习,踏实接受改造,认真劳动,并积极学习劳动技能,参加各项评比活动,逐渐融入到了集体生活当中。 目前,经监狱评估,李某的危险已基本消除,监区也已撤销对李某的重点管理。 通过这个案例,干警深刻体会到:顽危犯的转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工程,不是通过一件事或在几天之内就可以完成的,而是要坚持不懈地用科学的理论和科学的方法,对其进行因势利导、因材施教、对症下药,才能起到转化的效果。新生的大门已经向李某打开,下一步,攻坚小组将总结转化经验,巩固转化成果。相信,在监狱党委的正确指导下,顽危犯的转化工作一定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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