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庾某,现年48岁,初中文化,2012年因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及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罪入狱,原判无期,2015年从广东调入孝感监狱,2016年减为有期二十二年。与前妻有一女一子,与现在的妻子有两子,女儿为大,现已婚,与继母关系淡薄。二子与三子同年,均已上大学。 1.犯因分析 庾某文化程度不高,法律知识淡薄,家族思想重,兄弟众多,在广东当地,这样的人很有势力的。家族都以他为首行事,有一些马仔跟随,能服众,白道由他出面,黑道由他弟弟出面,庾某与当地公安局的领导关系不错。庾某自诉在当地被抓之后有当地公安局领导(后被抓、判刑)让他把罪暂时都认了,庾某也没觉得自己犯了多大的罪,说当时稀里糊涂没看清卷宗就签了字,等入监后听搭档和家人说起才知道那名领导也被抓,想翻案却一直没有办成。 2.入监改造表现 庾某入狱后一直只关心这件事,认为自己无罪,多年来耿耿于怀,很少与他犯交流,每次和家人也只谈申诉这个问题,让妻子不停地奔走。妻子递送申诉材料多次,回复的都是不再受理。庾某整天纠结这件事,不能安心劳作,睡眠很差,头痛欲裂。每天和“垃圾人”呆在一起,心情非常不好。饮食不习惯,睡眠有问题,劳动任务长期完不成。 3.心理行为表现 有时出现情绪低落,或者感到没有愉快的心情,经常感到疲倦,有时食欲不振,胃部不适,自感内心有时比较烦乱,还可能有躯体上不舒服的感觉,诸如头痛、头和背有紧绷感,或胃部不适、食欲减退,经常做梦等,睡眠有些困难,易惊醒。 4.评估与诊断 心理测量焦虑标准56分,抑郁56分,个性分值基本正常。 生物原因:庾某,男性,49岁,无外伤、精神疾病及遗传性疾病史,体格检查未见异常。 性格原因:人格比较趋于内向,偏好安静和独处,不太合群。基本上不依赖或受制于他人,也不受社会舆论压力的约束,顾忌很少。行事有魄力,酷爱发号施令,自视很高,有很强的抱负或野心。自信心较强,基本上能调节好自己的心态平衡,较少悲观和忧虑,相信自己能面对困难和人生。易信任别人,真诚坦白,无猜忌。处事老练、精明,善于待人处世,看待事物客观、透彻。 心理原因:庾某入狱前顺风顺水,在当地混得很是风光,被捕入狱后,前后反差太大,特别是知道被当时的公安局某领导“忽悠”认罪但一直申诉无果,感到特别憋屈,加上调入内地监狱,很久都不能适应(一直是监区重点犯,比较受民警同改关注)。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目标 缓解焦虑情绪;唤醒他的家庭责任感,把他的视线转移一部分到妻子、孩子和其他亲人身上;正确看待申诉,面向未来、积极改造。 二、咨询过程 1.了解庾某的既往史,初诊、寻找有价值资料和信息,并建立信任关系(第一、二次咨询) 第一次初次介入,感觉庾某只关注一件事,那就是申诉,不提老母亲,不提妻子,也不关心自己的四个孩子。第二次咨询的时候,他情绪高亢,从出工队伍里跑出来抓着监区长的手不放,那天和监区长说个不停,“感觉一下子回到了以前,能和别人平起平坐”(庾某原话)。庾某嚷嚷自己不是罪犯,不吃囚饭,不穿囚衣,大冬天只穿秋衣。他的现状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改造,对监区的监管安全也形成了威胁。 咨询老师感到他的状态很不好,没有坐在谈话室里隔着栅栏做咨询,而是陪着他在大厅里边走边谈,认真地倾听,引导他把自己的牢骚、苦闷都说出来,转了十来圈,他的眼神清亮、沉稳了许多,后来主动找到民警穿上了棉衣。 2.运用咨询技能,取得庾某信任后开始实施(第三至第五次咨询) (1)运用合理情绪疗法,引导庾某认识到了现在问题的关键点——只关注一件事情,从入狱后,几乎没有关心过亲人,尤其是几个孩子,生活非常单调、枯燥,让自己走进了死胡同,庾某表示认同,最开始不愿改,说自己只想关注这一个问题。咨询老师和他一起分析,在认识到对自己的身心已经造成了很大的危害后,他才有所松动。 (2)教庾某一个促进睡眠的简易方法,如果长时间坚持,睡眠会明显改善,休息好了,心情也会好。 (3)引导庾某重建亲情系统,趁其妻女来探监的时候和她们沟通,建议她们不要顾忌庾某,每次见面或者亲情电话首先将自己的烦心事或者难题向他倾诉,以弱者的姿态寻求他的指导和保护,刺激庾某,牵扯他的精力和注意力,从而让他重新关注亲人。 3.跟踪和强化阶段(第六次至第九次咨询) (1)庾某再谈及申诉的事情,心境平和了许多,说只是想要一个结果,如果最高检察院都打回,也就死心了。面对同改不再像以前那么排斥,在改造上也踏实了很多。 (2)睡眠好了一些,没有以前那么烦躁了。 (3)咨询老师和庾某尽量多谈家里的事情,比如大女儿以及他的前妻、现任妻子和几个儿子的现状等等,庾某慢慢地有兴趣说起前妻和大女儿的事情,以及现任妻子的不易,只是不好意思说出口,觉得妻子挺难的,以前躲在自己的身后什么都不需要操心,现在什么都要学着去做,而庾某自己的兄弟姐妹还为难她,心里也很清楚,有时候还分享几个孩子成长中的趣事。咨询老师慢慢地感觉庾某有了人味。 4.稳定和巩固阶段(第十至第十二次咨询) 庾某逐步稳定下来,在这几个月中,终于肯用心去看周围的同改,觉得大家都很不容易,都是难友,内心的抵触少了许多,有时还能和同改说几句。庾某非常心疼妻子的辛苦,也感激她的付出,说对她是百分之百的信任,当着妻子的面不好意思说出口,委托咨询老师转达了他的心声,他的妻子很感动,说自己这么辛苦也是值得的。庾某和孩子们的感情感觉也比以前亲厚了,暑假的时候两个儿子跟随母亲来看望他,见面很愉快。这些让他轻松了许多,再和老师说起申诉的事,说其实心里能放下了,并不在乎申诉到底有什么结果,但会坚持申诉,也许是用这种行为来证明自己是没有那么罪恶的,也是给自己一个期盼。 庾某较之以前有很大的进步,但民警和老师依然需要积极关注,让庾某更有存在感和价值感,督促他继续保持改造的正常状态。
【教育改造成效】
在监区领导、民警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三年的努力,咨询效果初步达到预期。三年后焦虑SAS分值46,无焦虑症状,抑郁SDS分值50,都减轻了一些。庾某的家庭、社会责任感被唤醒,与家人的感情日益深厚,睡眠有所改善,躯体症状减轻,自控能力增强,情绪稳定,大致能跟上改造队伍。 启示: 1.外省罪犯“水土不服”时效长,症状明显,需要重视和谨慎对待 孝感监狱2013年、2015年从广东共调入一千人,广东籍的罪犯很多,来到这里后,出现“水土不服”的有不少,七年过去,对这里的饮食、文化、管理大多数罪犯依然有明显的抵触,对内地的一切抱怀疑态度,有的因为语言不通,甚至抗拒任何民警的介入,包括咨询老师。 庾某是广东籍,文化程度低,观念比较岭南化,广东籍罪犯不好管理,上诉罪犯基本上都很执拗,庾某还算乐观,并且很有主见,但很难改变自己的初衷。 大多数广东籍罪犯在孝感生活了六七年,很大一部分依然不习惯这里的饮食,有一些人基本上是汤泡饭或者开水,对菜里面的辣椒等作料深恶痛绝,有很多人肠胃有明显的问题。即使监狱伙房有所调整,但还是不能解决他们的饮食问题。 2.关注特定问题引起的心理问题,给予心理支持 觉得自己冤屈或者被判重了要申诉的罪犯很多,他们执着于这个问题,找不到倾诉对象,也不能从别人身上得到心理慰藉和理解,和同改也没有共同话题,长此以往,由于缺乏有效的社会支持,他们会更加孤寂,有的人性格更加偏激易怒。对这类罪犯,我一向是这样的观点,申诉是你的权利,但不能占用劳动改造和接受教育的时间,并且一定要走正规的途径和程序,没有任何人非要阻拦你,没有必要纠结,更没有必要将民警设为假想敌。 有的罪犯只是给自己一个念想,让自己有精神支柱可以撑下去,没有必要批评教育,以防他更加逆反,但也不鼓励,能够不影响改造、不给监管安全添乱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