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金某,女,汉族,大专文化,捕前自由职业。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金某性格胆怯、多疑、不自信,身患糖尿病身体不好,改造态度消极,主要表现为自律性差、逃避问题、集体意识弱。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民警将金某存在的问题归纳为一点:勇气缺乏症。 通过仔细研读金某的案情、成长史、犯罪史、心理测评,仔细观察金某的日常言行、性格特点和行为特征,仔细关注金某与家人的情感交流和书信往来,分析造成金某勇气缺乏的原因,主要有三点: 1、自卑心理重,思维方式消极 金某因患I型糖尿病,从小身体不好,总觉自己什么都不如人,习惯性逃避问题。自卑心导致金某思维方式消极,遇到困难常持否定、悲观、无用的态度。 2、独立意识差,巨婴心态重 金某因自幼患糖尿病,父亲对其疼爱有加。其一直在父亲的庇护下成长,独立意识和能力都较差。入狱后,仍没有改变巨婴心态,凡事都想靠父亲解决。 3、刑期短,改造意愿不强 金某下队到出监仅一年半的时间,短暂的刑期,使金某不想改变自己。认为自己减不了刑,就等着回家,能熬一天是一天,能舒服一天是一天。 二、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 (一)教育目标 针对金某存在的问题,民警选用的《论语》的一句话,作为金某教育转化的目标:勇者不惧。通过激发勇气,帮助金某在面对困难挑战时,以自身的自立意识和责任感为基础克服困难。 (二)教育策略 借助阿尔弗雷德.阿德勒的激发心理学原理和方法,结合中华传统文化,立足实际需要,将金某的教育转化分为三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在与警官的相互尊重和相互信任中激发勇气; 第二个方面:在与亲人的情感交流中激发勇气; 第三个方面:在与班组成员的共建共享中激发勇气。 三、教育过程 第一个方面:在与警官的相互尊重和信任中激发勇气 所谓激发勇气,就是为了使人获得自尊和自信,从而发掘个人特质和潜力的过程。要激发他人的勇气,激发者必须和被激发者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关系,这是第一个前提和条件。 管班警官在与金某建立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过程中,要求自己不能就建立而建立,而是要将激发勇气与建立良好的转化关系结合起来,为此,民警遵循了两个原则: 1、用“激发勇气”代替“表扬”。虽然表扬能让金某获得当时的满足,却难以激发对未来的追求。与此相反,“激发勇气”则不是立足当时的满足,而是立足金某对未来的期待,并使金某基于这一未来的期待,而不断保持行动的持续性。同时,一味的表扬,容易形成金某对警官的依赖性,因为金某为了再次得到表扬,就会看警官的脸色行事,形成依赖。相反,激发勇气是以培养金某激发自我勇气的能力为目的,使金某成长为一个不依赖他人,能够激励自己的人。有一次,金某发烧,为防止并发症,对其隔离。金某在隔离期间表现得非常坚强。当民警看望她时,并没有对她说:“你一个人就挺过来了,真了不起。”而是在讲了关羽刮骨疗伤故事后,对她说:“从这件事上,我看到了你的坚强和面对,这才是我佩服你的地方。” 2、用“同感”代替“同情”。“同感”就是以尊重和信任为基础,用大家共同遵循的价值观,引导金某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心去感受,并在此过程中重视金某的自立意识和责任感;“同情”则是以可怜为基础,因觉得金某可怜给予其过度保护。这种过度保护,不利于金某自立意识和责任感的培养。一次,金某因与她犯争吵被扣分,金某觉得委屈找民警诉苦,民警没有采取“同情”的态度,对她说:“我也觉得你有委屈,我也没有办法”;而是采取“同感”的态度。在和金某分享清朝宰相张廷玉的“千里求书只为墙,让他三分又何妨?”故事的基础上,教她学会“忍耐”,教她明白“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的道理。 用“激发勇气”代替“表扬”,用“同感”代替“同情”,不仅使民警和金某建立了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关系,还使金某在此过程中获得了坚强、忍耐等勇气。 第二个方面:在与家人情感交流中激发勇气 激发勇气的第二个前提,就是接近具有勇气的人。正所谓,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金某的父亲是一位经常出现在《北京新闻》的名人,热心公益事业,是街道的志愿者,老年还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金某父亲就是一个具有勇气的人。金某父亲每月都来会见。每当金某在电视上看到父亲的身影,会见时听到父亲的声音,常常热泪盈眶。看到金某对父亲的这份深厚的情感依赖,民警决定利用金某父亲身上具有的勇气,去感化金某、引导金某。民警将自己的想法,及时与金某父亲沟通,希望在他的配合下,将金某转化为具有勇气的人。金某父亲欣然答应,并与民警达成“改变金某当下思维,引导金某面向未来”的转化共识。 1、改变金某当下思维。主要借助了“缺点即长处”的思维训练方法。通过思维方式的转变,让金某把缺点当作长处、把烦恼看作可能、把危机当作机遇,以此促进金某勇敢面对一直想回避的现状。在民警的协助下,金某进行了“缺点即长处”的思维训练,引导金某转变思维方式,把“缺点当作长处”,在服刑改造中正向发挥这些“缺点”。 缺点 长处 优柔寡断 不轻易下判断,做事谨慎 缺乏忍耐力 想法转变较快,做事灵活 不善拒绝 对人宽容,容易与人相处 口才差 善于倾听,容易取得别人好感 独立意识不强 服从意识好,不容易犯错 同时,就训练情况及时与金某父亲沟通,希望其父亲在写信、会见中,多向金某讲讲自己如何将缺点看作长处,化变动为主动的故事,让金某从父亲的身上,感受“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和勇气。 2、引导金某面向未来。主要借助“目的论”解决问题的思路。所谓“目的论”,就是从面向未来的目标出发,探究问题的解决。该理论认为无论过去发生过什么,都可以朝着未来的目标主动地选择,并围绕这一目标奋斗下去。采取“目的论”问题解决思路,能使金某产生“为了未来改变现在”的勇气。如何找到金某认可的未来?民警与金某父亲进行了深入沟通。在沟通中,民警了解到金某受其父亲影响,一直想成为一名志愿者。金某父亲进一步表示,街道司法所的“阳光之家”拟招聘志愿者,其父将女儿的情况与司法所沟通后,司法所愿意等金某出狱后,将金某吸收为志愿者。民警鼓励其父在会见时,一定要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女儿,并用家族的“改过迁善”故事,激励女儿,改变现在,迎接未来。金某得知这一消息、听到家族长辈的故事后,非常激动,多次对其表示:“一定好好改造,要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帮助和我同样的人”。民警抓住时机,和她讲了“君子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望之”的道理。 第三个方面:在与班组罪犯的共建共享中激发勇气 共同体意识是激发勇气的第三个提前条件。通过培育共同体意识,帮助金某按共同体意识的取向,也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对人生的难题。勇气与共同体意识的关系如下: 金某只有具有了共同体意识,才会把自己作为班组的一员,才会具有按班组建设的“君子之道”宗旨改变自我的愿望。为此,民警结合班组建设“君子之孝”建设活动,为金某量身定制了“孝,可否从现在开始”的辩论活动。特意安排金某和另外一名罪犯共同主持。通过辩论,让罪犯认识到,激发改造勇气、实施改过的行为,就是对父母最大的孝。 为帮助金某尽快融入集体,一方面利用金某性情温和、善于倾听的特点,让其担任班级的心理调解员,负责班级的心理活动。班组罪犯遇到烦心事,都尽量找她倾诉。另一方面,积极与监区协商,将金某安排到罪犯食堂工作,特意安排老犯对其进行传帮带。不到半年,金某就成为了食堂的中坚力量。 金某在班组建设的共建共享中,感受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具有了“让人生之狱成就君子之道”的认知和勇气。
【教育改造成效】
现在,金某发生了不少变化。被扣分时,不再像以前一样委屈诉苦,而是具有的“过则勿惮改”勇气;从事食堂杂活劳动,手被浸泡的发红开口时,不再像以前一样哭哭滴滴,而是具有了;当因参加监区健身操活动,腿肿如树时,不再像以前一样临阵脱逃,而是具有了“匹夫有责”的担当。尤其让民警感到意外的是,当询问金某每天都在看什么书时,她答道:“我在看‘激发勇气’方面的书。感谢你一年来的帮助,让我具有了面对一切的勇气。我要将这种勇气传递给所有需要帮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