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胡某,男,1980年6月3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农民,河北省邯郸人。胡某因盗窃罪于2000年3月5日被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2004年3月19日刑满释放。2010年9月15日因故意杀人罪被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同年10月13日投入怀化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改造表现 胡某系“二进宫”,防备心理强,猜忌心理重,入监后一直对警察的教育疏导不愿听、听不进,认罪服法的意识极度不端正,对自己的罪恶给受害人及其家庭造成的伤害,以及对社会带来的恶劣影响没有正确的认识。胡某性格孤僻,心胸狭窄,与他人很少交流,内心负面情绪长期得不到自省和疏解,安心改造、认真劳动的意识较差,较长的刑期导致其思想包袱过重,没有新生的目标和希望。胡某在入监以后不服管教,经常以身体不适、与他人关系紧张等为由,提出调整劳动岗位、减少劳动任务、调换互监组等无理要求,遇到心情烦躁、与他人矛盾突出时,就有报复行凶念头,甚至扬言采取自杀行为,让警察和他人不得好过。 (二)原因分析 1.主观因素。腐朽的人生观、道德观:首先,胡某具有极端的个人主义思想。胡某错误的认为一个人的一生就是为了自己的私利,甚至可以不惜损害他人的利益,去满足自己的欲望;其次,性格自卑,没有自信,不善于与人交流,心理压力大。不良的心理机制:在心理健全及健康上存在着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物欲畸形膨胀。表现在有强烈的财物占有欲。在衣食住行等基本生理需要得到保障后,并不感到满足,而是有更高的非份要求;第二,超常性的精神需求:胡某自幼被拐卖、流浪,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父母的关爱,因此对于自己的亲身父母有很强烈的想念,非常渴望得到亲情和温暖,受到他人的关爱和照顾,但由于被伤害的童年,又使其心理上建立了强烈的防卫机制,猜忌心理重,时刻防备他人伤害自己,损害其利益,在对人对事上,总给人以冷漠,甚至是冷酷的感觉,因而无法与他人正常沟通交流,更无法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 2.客观因素。社会原因:社会分配的差距拉大和助长了对现实不满的非法取利心理。人生观上的个人主义、价值观上的享乐主义、道德观上的利己主义、法制观上的虚无主义在胡某头脑中占有相当大的市场,诱惑力往往大于其自控能力和抵抗力。家庭原因:胡某自幼被人拐卖,后被人收养,由于家庭的原因,胡某平时得到的家庭关爱甚少,因此胡某自小学辍学后就在社会上混迹,以致于自身行为自控力差,积聚了许多不良习气;其次,胡某长期接触社会阴暗面,以捡垃圾为生,在相当程度上有对社会现实的诸多不满。 (三) 矫治难点 一是错位分裂的人格。从胡某的成长轨迹来看,其自幼被人拐卖,后被人收养,特殊的际遇、特殊的家庭原因导致胡某平时得到社会与家庭的关爱甚少,孤僻心理、猜忌心理重,既想得到热情关心、体贴照顾和深情关爱,又有强烈的心理防卫机制,时刻防备他人,害怕他人对自己不利。二是长期不良的习气。胡某自小在社会上混迹,长期处于无人正常照顾和教育的状态,生活上极度不稳定,甚至靠捡垃圾为生,为了生存能偷则偷,能赖就赖,养成了好逸恶劳、得过且过、偷奸耍滑等不良习气,入监后,混吃度日、自私自利、无视规矩等表现十分突出。三是没有家庭的支撑。胡某在被拐卖到养父家后,养父家经济情况拮据,家庭家风家教等情况都没有对胡某施以良好的教导,导致胡某思想品德极度不良,入监服刑后养父家对其改造情况不闻不问,长期无接见和通信,导致胡某思想情绪低落,思想包袱过重,言行极度消极,对改造新生没有信心。 (四)矫治方案 针对胡某刑期漫长,内心对减刑无望,可能出现与他人不和而导致的关系紧张,甚至出现严重违规违纪的情况,为防止其铤而走险,监区采取外松内紧的管理方式,在表面上对胡某同他人一样管理,内部将其列入重点危险犯进行管理教育和疏导,并安排耳目和互监组成员对其24小时予以监控。 1.加强引导,严格纪律。积极利用法律知识讲座、法律援助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胡某加强罪恶意识和悔罪意识的教育引导,坚持做到每周一次的法律法规灌输,每周一次的思想教育引导,从而让胡某认识到自己的暴力性犯罪对社会、他人及自己所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其形成了服法赎罪的心理,让其树立了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观念。同时加大刑罚执行的威慑性和严肃性,严厉打击违反监规纪律、脱离互监组、私自串岗、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现象,当胡某出现不良表现及违规违纪苗头时,干警及时靠上,以反面典型震慑和教育胡某,引导其遵守监规监纪。坚持注重罪犯改造的闪光点,每当胡某在日常的改造进程中出现认真听课、勤于内务、劳动积极等点滴进步或闪光表现,就及时在个别教育、集中讲评、扬先惩后等时机予以表扬和肯定,让其从他人的掌声鼓励和干警的赞扬中感受到集体意识和广大警察的温暖,从而一步步使其树立信心,看到了改造的希望。 2.稳定情绪,多方攻坚。监区坚持注重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协同管教,从监区领导到主副包教民警定期了解胡某的思想变化和情绪波动,每周一次的针对性教育和促膝谈心从不落下;为解决胡某人格及心理上的问题,坚持做好对胡某的心理咨询、疏导与矫治工作,针对其性格孤僻内向,暴力倾向严重等情况,一旦发现其情绪低落、关系紧张、思想问题和苗头突出时,就立即联合心理咨询师、辅导员等开展心理疏导、情绪发泄、情感矫治等工作,做到了每半月有疏导、每月有矫治、每季有团辅;每当胡某负面情绪突出,暴力性行为明显时,及时采取物理控制、隔离关押等措施和手段,包教干警及时靠上“灭火降温”,开展不间断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在胡某消除现实危险或不良情绪、心态平稳后,深入与其谈心,组织写体会心得,让该犯认真仔细深挖内心“黑暗”、反省外在“鄙陋”,逐步树立健全的人格,增强其自我教育、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认识和能力。 3.专设耳目,收集信息。监区充分发挥耳目、信息员的“触角”“探头”作用,对胡某布建的“二对一”耳目、组长、线长等夹控、互监等人员,每天布置任务,每天收集了解其情况,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综合分析,形成了全方位、全时空、全要素的布防盯人反馈机制,确保了多维度掌握胡某的所思所想所为,为针对性调整教改方案、及时性防控突发情况、有效性解决突出问题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监区专设个别教育专档,不管包教警察如何变动,耳目管控人员如何变化,都做到信息及时入册归档,为深化对胡某的教育及矫治提供了信息支撑。 4.强化管理,关心生活。监区严格落实“互监联号”“板块异动,自动生成”“日汇报”“周反馈”等顽危犯管理制度,确保了时时处处对胡某的盯防管控。对胡某的劳动改造,监区根据防控和改造需要,从选择安全、轻松的劳动岗位,逐步规建到正常劳动生产,做到了松紧有度、管控有力,确保了胡某心态变化、行为需要的同时,又保证了胡某时刻在民警的视线范围之内逐步回归到正常的劳动和生活。监区积极关注胡某生活,每当其身体有病、情绪低落、有所需求时,民警及时靠上嘘寒问暖、积极给予帮助关心,亲自带其看病、亲手端上营养餐,逐步融化了胡某坚硬的内心,软化了深藏的情感;同时,监区还积极联系其家属,每年邀请家属进监开展一次零距离、面对面的亲情帮教,每逢传统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及时通知要求胡某与家属通信、接见,及时与家属联系提醒其对胡某关心关怀,从而逐步使情感交汇、亲情交融成为胡某安心改造、树立信心的精神支柱和情感支撑;另外,监区还在政策范围内,积极报请监狱适当解决胡某生活及家庭上的困难,极大地感化了胡某,促使其感恩之心、友善之念逐步树立,为深化教育矫治打下了坚实基础。 5.内紧外松,营造良好改造氛围。监区对胡某的日产常管理,始终坚持一视同仁、内紧外松,不因他刑期长而冷眼相看、区别对待,坚持教育全体人员,多方对其帮助和关心,广泛与其交朋友,同心协力认真改造、努力劳动,逐步让胡某对监狱形成了“家”的意识,在干警、他人的关心关怀中一并前进,形成了正确对待违法犯罪、正确对待服刑改造、正确对待生活挫折、正确对待情感关系等良好认识,从而促其树立了正确的改造计划,校正了改造航向,在正常的改造氛围不断前行。同时,监区在夹控布防方面始终做到盯紧到位、不留死角、不给空间,不让他察觉而产生心理压力,在内紧外松、规范有序的改造氛围中,胡某的思想、态度、行为等逐步走上了改造正轨。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共同努力,持续跟踪教育引导,对胡某的教育矫治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胡某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思想、行为转化,增强了改造自信,相信通过对胡某的个案管理教育,能够在真正意义上起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的效果。 通过胡某这个案例,全体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矫治工作不能使用单一的手段、措施来解决问题,教育矫治工作是一个长期的工程,不仅要有耐心,不仅需要关注一时一事,更需要民警花大量的时间、精力长期跟踪、深入分析、找准缘由,从而解决问题。只有了解并打通了他们的思想瓶颈,解决了他们最关心的根本问题,使他们不再担心、忧心、烦心,树立改造信心,强化新生信念,才能将他们锻造成遵纪守法、勤劳致富、诚信友善的合格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