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某某出生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6月,当事人蔡某某来到公证处,称其欲前往台湾地区定居,需要办理本人的出生公证。因年代久远,父母又去世多年,已查无户籍资料来证明其与父母亲间的亲属关系。当事人蔡某某称其为此事奔波了很多部门,皆没有结果,希望公证处能给予解决。 公证员及时安抚蔡某某的情绪,耐心与之沟通交流后得知,蔡某某于1965年前往三明市某县支教,并随迁户籍。蔡某某于1970年支教结束被安排回原籍XX教委工作,于一九九九年转正,于2002年退休。蔡某某自1970年始单独立户,其父母的户籍一直和其弟弟蔡某龙在一起。公证员根据交流中掌握的信息,随即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先行受理蔡某某的出生公证。 受理公证后,公证员随即前往档案馆查阅蔡某某在教育系统的人事档案。经查,蔡某某的干部履历表中没有记载父母信息,但有记载其弟弟蔡某龙的信息。公证员又调阅了其弟弟蔡某龙的户籍档案、家族族谱等,并向社区进行核实了解。通过公证员的努力,所有证明材料形成了完整证据链,确定了蔡某某的父母情况,蔡某某的出生事实得以确认,公证处为蔡某某出具了出生公证书。 公证处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作用,通过耐心交流得到线索并主动梳理核实,为当事人解决难题,彰显公证机构服务民生、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的精神风貌。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XX)XX字第XX号 申请人:蔡某某,男,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住址:福建省石狮市某镇某区某号。 公证事项:出生 兹证明蔡某某于XX年XX月XX日在福建省某市出生。蔡某某的父亲是蔡某(已故),蔡某某的母亲是洪某(已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石狮市公证处 公证员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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