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华荣律师因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供虚假材料受行业处分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12月12日,浙江省杭州市司法局因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支华荣律师(执业证号:13301201610707126)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给予其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

2018年12月18日,杭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支华荣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第二款:“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相应期限的停业整顿或者停止执业行政处罚的,该会员所在的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中止会员权利相应期限的纪律处分决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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