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具有轻生念头服刑人员余某教育转化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余某,男,1976年8月出生,小学文化,贵州省绥阳县人。2018年11月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9年1月进入粤北某监狱改造。余某性格内向,因患高血压(Ⅱ级),且刑期长,自认为没什么盼头,改造信心严重不足,并多次向分监区申请自首“余罪”,流露出轻生念头。分监区干警前期通过多次谈话教育,但收效甚微。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身体状况差,缺乏谋生技能,存在恶习。身体方面,余某健康状况较差,有吸毒史,具高血压病症,同时曾因交通意外而头部受伤,有反应迟钝现象;工作方面,余某未有熟悉掌握的劳动技能,没有较强的劳动能力,犯罪前于东莞市工厂从事保安工作,收入较低;生活方面,余某存在酗酒、好打麻将等不良习惯。 2.与被害人感情基础薄弱。余某与被害人认识的时间短,情人关系从确立到案发时只一个多月,在两人均未较好了解对方的情况下,遇到感情问题缺乏正确解决问题的方法。两人感情破裂的直接原因是三角恋情的发生,被害人想与余某结束情人关系时,余某被对方“再好的感情也是需要经济去滋润”的说法直接激怒,导致杀人悲剧的发生。 3.个人性格内向、偏激、易冲动等特点。在被害人提出结束关系时,余某表示尊重对方意愿并表示会回老家,但在受到被害人嘲笑又觉得“之前和她的感情很好,现在转变那么快,这个社会太现实了,穷人都没得活了,没有意思了,死了还好”,其性格上的缺陷使其在处理感情问题时矛盾重重,容易走极端。 (二)现实改造表现 1.考核成绩方面 余某自2019年1月入监以来,共获得1020 分,折换成 1个表扬,余420分。 2.异常狱情方面 2019年3月2日下午余某在与干警谈话过程中,流露出轻生念头,询问干警“自己有余罪,是否可以执行死刑”。余某自述曾参与卖淫嫖娼而未被追究法律责任,认为自己的罪行能使自己被执行死刑;2019年3月4日上午会见过程中,余某几次痛哭,情绪激动,认为自己刑期过长,又是二级病犯,身体较差,前途渺茫,叫自己家人不要来看他。 3.日常改造方面 余某入监后因患有高血压被监狱认定为二级病犯,在谈话中余某向干警反映自其被捕后,自己未曾与家人联系,缺乏亲情关怀,在女儿最需要关心及照顾的时候,锒铛入狱,无法履行家庭责任,对家人深感愧疚;担心因身体问题而无法完成劳动生产任务,思想压力大,改造信心不足;改造消极,情绪低落,日常言行流露出轻生念头。 (三)心理行为特点 对余某进行艾森克人格问卷(EPQ)、90项症状清单(SCL-90)等心理测试,测试结果显示余某性格内向、敏感、胆小且易害羞;心理较脆弱,有时会因别人对自己不理解而感到痛苦;具有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等心理特点。 (四)教育矫治难点 通过对余某的个人情况分析,发现其入监后之所以表现出轻生念头,是其性格缺陷、身体疾病、缺乏改造信心等原因所导致,同时也是教育矫治的关键所在。具体分析如下: 在性格上,余某比较固执己见,难以接受他人意见和建议,情绪易激动,行事不多加思考,易感情义气用事。有较重的负罪感和愧疚感,消极情绪难以排解。 在身体状况上,余某因头部受伤,反应较慢,加之有高血压,导致余某难以集中精力配合教育矫治。 在改造信心上,余某现为死缓,刑期长,感觉前途茫茫,缺乏改造信心。 (五)教育矫治方案 根据余某特点,结合监狱改造工作实际,经监区干警集体讨论研究,为其制定以下教育改造计划并实施: 1.近期计划 (1)落实个别谈话教育,强化生命教育,引导余某珍爱生命,牢固树立身份意识,尊重警官、服从管教,讲究文明礼貌,与其他服刑人员友好相处。 (2)加强亲情帮教,通过其与家人的亲情电话、短信等联系方式,让余某感受到家人的关怀,同时协同其亲属鼓励余某安心改造,缓解余某心理压力,逐步树立改造信心。 (3)督促余某严格遵守各项监规纪律,认真参加“三课”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学习劳动技能,完成劳动任务。 (4)鼓励余某积极配合医生治疗,同时加强身体锻炼,注意饮食。 (5)加强主动心理干预,注意倾听余某心声,帮助其克服自卑心理,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宣泄,改变易冲动的个性,逐步树立改造信心。同时安排余某多参加监狱心理辅导课,增强余某抗挫能力,消除或降低焦虑水平,肯定其积极的方面,鼓励其多参加集体活动。 2.中期计划 (1)给余某讲解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认定和量刑幅度如何确定,以及监狱的减刑政策,对余某进行思想引导。 (2)鼓励其争取减刑,激发生活信心,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观。 (3)建议余某亲属在经济上给予余某适当帮助,同时鼓励余某通过努力劳动,争取获得更多的劳动报酬来改善生活。 3.长期计划 (1)帮助余某树立改造目标,激发改造动力,争取超额完成劳动任务,多获奖励分,早日减刑回归社会。 (2)通过思想教育,使余某认识到要告别旧我,认清并改掉自身陋习和错误思想,用辛勤劳动汗水洗刷心灵的污垢,走向新生。 (3)督促余某提高自身内在素养,培养健康心理,多学习法律知识和新技能,把刑期当学期,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近一年多的专项矫治,余某总体能积极配合警察进行个别矫治,余某的情绪逐渐平稳,改造态度明显转变,不再有轻生的念头,能认真学习监规纪律、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生产劳动,超额完成劳动任务;踊跃参加监区、分监区组织的各项文娱活动,增强了改造信心,规划好自己的改造目标;目前已获得表扬1次,累计获得超产加分109分,余某所在小组在2019年监狱开展的“双百”活动中3次获得文明小组称号,累计获得加分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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