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顾某依法实施教育矫正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6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顾某,男,1965年5月出生,户籍、居住地均为黑龙江省明水县。2017年3月,因犯交通肇事罪被辽宁省法库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缓刑考验期自2017年3月21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2017年4月6日,顾某到明水县司法局报到,由辖区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顾某现与妻子父母居住在一起,生活负担重,加上案发后,对伤者的赔偿花掉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负债一身,生活一下跌入低谷。顾某是家中主要劳动力,其父母都是本分农民。顾某18岁就辍学外出务工,给人开车谋生。发生事故后,顾某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欠下二十万的债务并被判处缓刑。为此其妻多次要求离婚,要带走孩子。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制定针对性矫正方案 接收顾某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综合评估,制定了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确定了矫正工作重点:一是建立矫正教育小组,依法监督管理,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康复心理、健全人格,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二是对其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掌握了解其工作、生活情况,并适时调整教育矫正方案;三是会同村组干部进行家庭走访,劝导其妻对顾某多些宽容、鼓励和陪伴,经过多次走访劝导,顾某妻子深受感动,认识到司法所工作人员是真心实意帮助他们,并表示愿意再给顾某一次机会,重新接纳他,司法所也借助亲情的力量消除了顾某的心理偏见,达到较好的矫正效果。 (二)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情况 司法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顾某后,发现顾某情绪低落,意志消沉,认为自己现在是社会最底层的人,不愿与人交流,甚至有意封闭自己,陷入在缺乏社会归属感的痛苦迷茫中。同时顾某没有固定经济来源,文化水平又不高,感觉被生活压的喘不过气来。之前顾某一直想购买一辆货车运货,其在外务工期间一直从事这一行业,但由于没资金,无法开展,现在又负债一身根本无法实现,这更加剧了顾谋心理负担。通过走访,详细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和他真实想法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开展了集中性认罪服法和政策教育,此外通过观看记录篇的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道德和警示教育,使其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帮助其消除心理障碍,痛改前非,重树信心,真正融入社会。 (三)组织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案发后,左邻右舍因为其过失致人死亡,对其避而远之。顾某自己虽后悔不已,但面对他们也只能腼腆地笑笑作为回应。为此,司法所碍于顾某的心理负担,通常都是以志愿者身份,让其参加社区卫生的打扫、协助维护交通秩序、义务巡逻等等,逐步让其体会到自身的价值,并通过其自身的错误来教育身边的人,让身边的人吸取教训。 (四)实施心理健康辅导等情况 为进一步消除顾某的心理包袱,帮助他树立自信心,司法所工作人员专门邀请了县卫生院工作服务中心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对顾某开展了心理测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治疗等活动,帮助其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自我调整,融入社会,增强社会归属感。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教育情况 顾某报到当天,司法所为顾某建立了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监护人、保证人、村委会干部、志愿者及其家属等人组成的矫正小组。矫正小组成员积极参与对顾某的各项教育当中,通过家庭走访,开展个别教育;通过与其妻子谈话,开展家庭亲情教育;通过组织社区服务,开展道德教育;通过组织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写评语,开展鼓励性教育。矫正小组的参与,极大提高了教育矫正质量,使顾某的思想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彻底改变了以往自卑的情绪。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为巩固教育成果,司法所引入社会力量对其进行教育,促使其尽早融入社会。定期邀请法学专家、检察院、公安局、看守所等工作人员开展联合教育活动,采取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有计划地对顾某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公民道德常识、道路交通等各类安全知识的教育学习。此外,司法所还充分利用村居干部人熟地近的优势,定期邀请村居干部到顾某家中进行个别教育,同时对其爱人进行思想教育,要求其爱人一定要在思想上帮助顾某,让其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关爱,让其全身心的投入到改造和创业当中。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教育矫正,顾某认罪悔罪态度改变明显,能够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按时报到、按时参加各项活动;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思想积极向上,自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孝老爱亲;能够主动与人交流,传播正能量,乐于助人。顾某现已得到妻子的谅解,对生活的态度有了很大转变,表示以后不会再违章、违法驾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对别人负责,对自己负责,对社会负责,努力存钱,还清所有债务,让生活变的好起来。用顾某自己的话说:他本打算放弃,是司法所工作人员给了他希望,让他看到了生活和前途的光明。

【小结(或反思)】

本案社区服刑人员顾某驾驶超载超限车辆,犯下了罪行,受到了法律的惩处,经历了人生较大起伏。目前,顾某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深刻,非常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司法所针对顾某个案特点,坚持依法矫正和人性化矫正相结合,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三大矫正任务,通过以人为本,循序渐进,以情感召,以法服人的工作方法,进行心理疏导,助其康复心理,重新拾起生活勇气,扬起生活的风帆。同时,充分发挥各部门之间的作用,规范日常监管,强化教育矫正,实现了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好,矫正帮扶好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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