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彭某,男,1993年出生,重庆市人,小学文化,农民。2011年在监狱服刑时因发现胸部有针状物品被公安机关接回,经公安机关建议,彭某患抑郁不宜收监而被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执行期间,因涉嫌盗窃,被公安局抓获并刑事拘留,又因体内有异物改为监视居住。2016年6月15日被公安局取保候审,后因脱逃致使案件审理中止,12月30日被逮捕。2017年1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年。2017年1月17日送入重庆市某监狱服刑,23日因吞食异物被单独隔离关押,2月20日转入现在服刑的监狱后,因吞食异物的成瘾性和欺骗性,监狱将彭某列为危险犯,继续实施保护性隔离关押措施。经重庆精神卫生中心鉴定,彭某患有拘禁性精神障碍。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经历:彭某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自幼跟随奶奶成长,12岁随父母在广东省读书至初一,15岁辍学进入社会,成长过程中缺乏管教和亲情陪伴。 (2)社会经历:彭某16岁返乡,18岁与前女友同居后生一女,曾以维修摩托车和跑“摩的”为生,前女友因彭某无力赔付的巨额交通事故费用而自杀。彭某在前女友自杀后经常接触社会闲荡人员开始吸食毒品。与现女友同居生一子,与现女友的家人发生争吵时曾有吞食铁钉的行为。有多次盗窃作案的行为。 2.入监改造表现 彭某于2017年1月17日第二次押送某监狱服刑,23日晚睡觉时将半边胸牌夹子及夹销吞食,吞食后异物后随大便排除。因有自伤自残的现实危险,监狱开始对其隔离单独关押。单独关押期间彭某再次将监督岗桌上笔帽私藏在鞋内准备吞食,后被民警查获。2月20日,彭某被转入现服刑的监狱。鉴于彭某有习惯性吞食异物的变态心理倾向且情绪不稳定,同月23日监狱将其列为危险犯并继续实施保护性单独关押。3月21日,因彭某对吞食异物的行为有所认识,监狱对其解除单独隔离关押。 3.心理及行为表现 民警通过谈话和查阅档案了解到彭某曾有6次吞食异物的行为,至少二次成功逃避监禁,尝到了甜头,最终固化了这种心理体验,形成逃避监禁的心理动力,具有变态倾向。再次收监后,因吞食异物失败,原有心理体验失效,巨大的监禁压力下,产生严重的焦虑和戒备心理,形成了精神性拘禁障碍。入监心理测试也很好的验证了这一情况。其COPA测试报告中分值较高的因子如下: 测评项目 同情 波动 戒备 自卑 焦虑 变态心理 测评得分 57分 68分 70分 65分 70分 59分 上述结果说明,彭某容易出现不理智行为,是自伤、自残、自杀的高危人群,并且要防止因变态心理产生的不良后果。 4.教育矫治的难点 彭某自幼缺乏父母亲关爱和管教,长期在社会上游荡,法律观念淡薄,心理戒备和焦虑分值较高,难以相信人。遇挫折时有习惯性吞食异物的变态心理倾向,易容诱发恶性案件。 5.教育矫治方案 彭某转入现服刑的监狱后,被列为市级危险犯。根据上述情况,制定了 “心病与身病同治,严控与放松互补,促进改造由‘他律’转向‘自律’”的教育矫治措施,分阶段矫正原有认知行为,逐步恢复正常的情感和心理。 6.教育矫治目标 近期目标:通过强化管控,禁止彭某发生吞食异物的行为,保护彭某身体不在受伤害,斩断其想暂予监外执行逃避刑罚的思想和行为。 中期目标:通过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矫正认知,促使认清吞食异物的危害,适应监内服刑生活。 远期目标:以巩固取得的矫治成果为基础,着力培养正常的道德情操,恢复良好的身体状况,学习农村实用技术,为回归社会打好身体、心理上的基础。 7.教育矫治实施情况 (1)强化管控,使其产生厌恶吞食异物的心理。鉴于彭某有多次吞食异物危及身体健康的行为,监狱采取了保护性隔离约束措施,最大限度限制其单独活动空间,专门安排表现较好的罪犯24小时帮教彭某,时刻紧盯彭某双手严禁接触可吞食的物品。根据彭某情绪和行为反应强度,及时升降管控级别,让其强烈体验失去自由的痛苦,逐渐产生厌恶吞食异物的心理。同时,抓紧普法教育,明确告知彭某根据《暂予监外执行的规定》:“有自伤自残情形的,不得暂予监外执行”。及时跟进心理危机干预,努力化解监禁后产生的焦虑和戒备心理。实行保护性隔离关押一个多月,严格管控、普法教育和心理危机干预三招共用,逼其暂时放弃了靠吞食异物骗取暂予监外执行的行为。 (2)正负强化,分阶段矫正不良认知行为。根据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的鉴定结果,监狱直接将彭某从入监监区转入监狱医院按病犯进行管理。教育矫治为主,辅以少量药物控情绪,助其睡眠良好。一是分阶段落实彭某学习法律、法规和监规纪律的任务。彭某每天按计划学习《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充实监内的服刑时间,并从学习法律知识中逐渐改变自己的认知。阶段性学习任务完成后,监区专门以抽背的形式检验学习效果,结合遵守监规纪律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则及时给予物资奖励或加分(正强化),反之进行处罚(限制活动空间、增加学习时间并作扣分处理)若有好转,则降低或撤销处罚(负强化),通过认知行为矫治,逐步增加心理正能量。二是根据心理测试结果,有目的安排彭某参加文体活动,疏导严格管控产生的负面情绪,帮助彭某适应服刑生活。至2017年6月,连续经过3个阶段的认知行为治疗,初步形成了身、心良性共进的局面。彭某在思想汇报材料中陆续写道:“干部让我打了羽毛球,我感觉原来的压力全部释放了,心理很舒服,很高兴。……感觉过去想通过吞东西的方式离开监狱是错误的,现在没有任何其它的想法,只想好好在这里接受改造,明年早点回家见女儿、妈妈。” (3)亲情召唤,坚定康复信念。针对彭某自幼缺乏亲情关爱的经历,监狱组织民警到其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彭某家人,并录制家人鼓励其改造的视频。多次积极联系彭某的父母、女儿,邀请他们来狱进行亲情帮教,鼓励彭某坚定改造信心,与过去的行为彻底绝裂。会见时,彭某泣不成声,深深表示:“我一定服管听教、好好改造,绝不再做自伤自残等违规违纪行为。” (4)升级矫治内容,努力实现“他律”到“自律”的转变。监狱针对彭某刑期短的特点,中后期的矫正目标中加大了道德情操和劳动技能教育,为其回归打下基础。教育科指导监区民警专门安排彭某学习农村实用养殖、种植技术书籍和视频教学节目,学习《弟子规》等传统礼仪风俗,培养彭某形成正常的道德情操和农村劳动谋生的技能。经过一年多的矫治,彭某已适应监内生活和良好的身心状态,从2018年3月开始,医生决定停用药物控制其情绪,要求彭某用自己的意志控制自己的行为,除刚开始睡眠较差外,彭某目前各方面均已恢复正常,按监区规定参加治疗性劳动,无较大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基本实现了从强制性的改造转向主动反思罪责,自觉接受改造的新生路上。
【教育改造成效】
监狱通过对彭某的综合矫治,达到了中期目标。彭某已明确表示不再进行自伤生残,并于2017年10月获得了一次物资奖励。2018年3月教育科牵头会同管教科室和监区对彭某进行改造质量综合评估,一致同意撤销彭某市级危险犯的管控措施。 彭某从习惯性吞食异物的危险犯转变为具有基本自律意识的服刑人员,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 保护服刑人员身体健康是前提:对有多次自伤行为的危险服刑人员,安全管控是根本,只有保住生命安全,才能进行教育矫正和治疗。但在严格管控的同时,要注重危机干预和教育引导。 清除负面心理能量是关键:彭某有多次通过吞食异物逃避刑罚的成功心理体验,固化的心理负能量很强大。多种矫治手段中要突出认知行为矫正,才能逼其吐故纳新,恢复本性。 长期坚持是保障:此类危险罪犯改造具有危险性、反复性、顽固性的特点。因此要坚持长期性、系统性、科学性的教育矫治原则,即使出狱后,有关部门仍要对其帮教,持之以恒的综合矫治,才能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到目前我们已完成近期、中期两个阶段的教育矫治过程,并已开始实施远期矫正目标,为彭某回归社会努力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