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周某追讨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周某入职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某茶有限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工资一直以转账方式发放。2019年9月,周某由于个人原因于提出辞职申请,公司经审核同意其离职,但一直以资金链断裂为由迟迟未支付周某2019年4月至9月工资,共计人民币17395.5元。多次协商追讨无果,加上家庭经济困难,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周某无奈之下申请法律援助。 2020年4月27日,周某前来梧州市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万秀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周某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收入微薄且家庭经济困难,法律援助中心迅速开通“绿色通道”,当场为其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呈报审批后通过,并当场指派处理劳动纠纷经验丰富的广西桂江律师事务所的陀畯贵律师代理本案。 承办律师接到案件指派后,立即联系周某进行会见。一是详细询问、了解事件经过;二是认真听取他的诉求;三是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微信聊天记录截图、2019年4月至9月工资表复印件、公司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信息、公司出具的欠薪情况说明、企业营业执照和信用信息公示情况等。 承办律师经过了解情况,收集证据,认为事实清楚,明确了依法提请仲裁、依法讨薪的思路,并于2019年5月21日正式向梧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19年5月27日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并指定仲裁员进行审理。 在案件审理期间,仲裁员和办案律师经讨论都认为本案事实清楚,可以进行诉前调解,承办律师主动与某茶有限公司沟通并做其思想工作。通过承办律师和仲裁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2019年6月22日,某茶有限公司负责人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周某支付了2019年4月至9月的工资差额17395.5元。周某表示不再追究其责任,撤诉结案。

【案件点评】

这是一起为离职员工提供法律援助的民事调解案件,本案的周某离职后,公司一直以资金链断裂为由,拖欠其半年工资不发,通过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最终达成双方调解,圆满解决欠薪纠纷。 面对日益增加的劳动争议纠纷类法律援助案件,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力度,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等方式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同时,要通过广泛宣传,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一旦产生纠纷,学会利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自行与用人单位解决欠薪问题。如果产生纠纷,应做好劳动争议纠纷的诉前调解。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尽量以协商调解的方式解决争议,使双方免于诉诸仲裁庭和法庭,大大降低办案成本和公共法律资源,同时提高了办案效率与质量,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地维护。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