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某某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杨某某,男,1985年生,陕西人,小学文化程度。2015年因抢劫、盗窃、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3000元。杨某某入狱后,拒不交代个人真实情况,存在逃避劳动的想法,2016年因虚报产量被严管集训40天,被监狱设为顽危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⑴成长过程:杨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18岁时父亲离家出走,家境贫困,母亲含辛茹苦带着杨某某种地谋生,由于要维持生计,忽略了对孩子的成长教育。 ⑵社会经历:杨某某小学毕业后在家务农,20岁左右来石家庄从事装饰材料方面的业务员工作,但工作上一直没有什么业绩,所以工资比单位的其他人低很多,感觉别人都看不起自己,自卑感油然而生。由于自身没有特长,且不劳而获思想严重,导致杨某某总想走捷径挣快钱。2009年、2010年,杨某某因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和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曾在河南省某监狱服刑。刑释后,杨某某屡教不改,2013年,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期间,因犯抢劫、盗窃、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2.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某于2016年入监服刑后,心情低落,自伤自残,逃避改造,主管民警多次对其谈话教育,逐步摸清了原因。 ⑴法律观念淡薄。 杨某某只有小学文化,法律常识的匮乏使他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杨某某虽曾在河南省新乡监狱服刑,但因刑期较短且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不学无术,导致杨某某对法律置若罔闻。 ⑵家庭原因。 杨某某母亲年老体弱,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医药开销较大,且杨某某自幼缺乏家庭亲情。现在他在狱内缺少亲情关爱,是导致心情低落,对生活没有信心的重要原因。 ⑶自身原因。 杨某某自卑心理较强,涉及家庭的话题他都会逃避,导致和其他押犯之间接触不多,让人感觉杨某某性格怪僻。久而久之,杨某某心里的郁闷情绪越积越多。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在其入监时进行了心理测试,经卡特尔个性测验:杨某某好独身,缺乏同情心,遇事容易走极端,典型的情绪不稳定,心理承受能力较弱。 4.教育矫治的难点 ⑴认知因素:由于没有接受良好教育,不能正确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伤害,教育过程中要耐心和细致,深入浅出地对杨某某进行相关知识的灌输。 ⑵性格因素:由于杨某某受家庭环境影响,缺乏关爱,导致对社会极度仇恨,逆反心理较强,性格偏执,易走极端。在教育过程中,杨某某表现出较强的逆反、对抗心理,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同时又会表现出极端、无理取闹的过激行为。 ⑶心理因素:杨某某性格倔犟,心里怨愤父母失和造成他的失败人生,从而对家庭、对社会存有仇视情结,并因恨犯罪。杨某某总是抱着幸福生活离我很远的想法,缺乏自我反省能力和情绪宣泄的方法,做事不计后果。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杨某某的实际改造表现,民警对症下药,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让杨某某尽快放下思想包袱,早日投入到正常的改造中去。 ⑴强化法制教育。借监区定期举办法律大讲堂的机会给杨某某单独开小灶,通过一些案例分析、故事讲述和刑法讲解,让杨某某懂得法律的基本常识和法律的惩戒作用,促使杨某某从不知法到知法、懂法转变。 ⑵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生产和生活小组,积极为其提供生活上的帮助,并帮他培养一些兴趣爱好,掌握一技之长,使其感受到集体的温暖,让和谐向上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同时,及时了解杨某某思想波动、心理状态,随时调整矫治方式方法。 ⑶实行柔性管理。采取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的方法,合理安排其劳动,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通过参加岗位技能比赛,技能大比武等活动,督促杨某某学习技能,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改造意识,掌握一技之长,重拾生活信心,养成自食其力的习惯。 ⑷做好矫治评估。充分发挥评估矫治中心作用,对杨某某进行不间断、有针对性的矫治和教育。及时掌握杨某某在每个阶段的思想波动和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梳理分析杨某某违规违纪的动机、目的、方式、影响、后果,有针对性地实施管教,并将每一个过程都作为一个小项目来考量,分阶段进行教育管理效果评估,第一时间作出调整。 6.预期矫治目标 ⑴加强认罪悔罪意识,培养其遵规守纪和良好行为习惯。让其参加监区和监狱组织开展的各类文娱和帮教等活动,促使其加快融入集体生活,力求通过一点一滴的感化之功,形成滴水穿石的效果,从而达到让杨某某幡然悔悟的效果。 ⑵通过拨打亲情电话、亲情会见和亲情帮教等方式,让其感受到亲情的关怀,促使其增强亲情意识,从而削弱杨某某内心深处对亲情对社会的仇视心态,最终达到遵纪守法的目的。

【教育改造成效】

在监区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杨某某目前能够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在监区和监狱组织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中,表现较好。经过监区集体研究,同意杨某某转化,并根据其表现给予杨某某百分表扬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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