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1年1月12日上午,湖北省XX市中心医院住院部大楼15楼16病室,公证员李某与徐某正在为一位患者办理一件不寻常的公证,XX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在场,患者的母亲也在场,XX电视台的记者现场作了采访。当晚,XX电视台《直播XX》节目就此进行了专题报道。 原来,这位患者知道自己时日不多,希望在离世后捐献出自己的眼角膜。经多方打听,联系到XX市红十字会,XX市红十字会迅速找到XX市公证处,请求公证处派人到医院为这位患者办理公证。公证员做好准备后立即赶往医院,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在医院,公证员为患者制作了笔录,患者亲自填写了公证申请表,并在《捐献眼角膜志愿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当天,XX市公证处就出具了公证书送达代领人,并照例免收了公证费。当年,宜昌市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告知该公证处,患者已经去世,成功捐献了眼角膜,他的生前遗愿得以圆满实现。 从2005年起,XX市公证处就一直与当地红十字会协作,为爱心人士办理了几十件捐献眼角膜志愿书公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1)宜证字第XX号 兹证明陈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现住湖北省XX市XX区XX大道XX号)于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在宜昌市,在公证员李某和徐某的面前,在前面的《捐献眼角膜志愿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一一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