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荣军司法鉴定所对涉嫌盗窃罪犯罪嫌疑人案发时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进行法医精神病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王某某,女,38岁,汉族。被鉴定人王某某于2019年9月1日、2日、3日在怀远县万福镇河南村的大坝上和家人一起三次盗窃别人家玉米。因案情需要,故怀远县公安局委托鉴定王某某案发时的精神状态及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过程】

(一)资料摘要 1、被鉴定人王某某讯问笔录记载(2019.09.04):“2019年9月3日晚上九点左右,在怀远县万福镇河南村,我和王某某、马某从我家沿着村里的渣石路往北走到了河南村的大坝上,这一片都是玉米地,我就到渣石路东侧的玉米地里去偷玉米……我们准备把胶丝袋扎好的时候,突然有人过来把我们三个逮住了。(你们为什么要去盗窃玉米?)因为王某某家里养了好多鸡,前几天王某某就和我、马某说去偷点玉米来喂小鸡,省点钱,我和马某就同意了。我被逮住之后很害怕,就说是给汪某某喂牛的,我们以为这样对方能放我们走……我们三个9月1号凌晨和9月2号的凌晨也都在这两块玉米地里偷了玉米。” 2、被鉴定人王某某的邻居王某甲证明(2020.10.18):“王某某也是看起来就像个愣子,从说话上就能感觉她的智力不像成年人。情绪还算稳定,没有过发疯行为。” 3、被鉴定人王某某的邻居马某某证明(2020.10.18):“王某某我从小看她就不太机灵,长大了后就明显傻傻的,跟她讲话也能正常对答。我没见过她有什么发疯失控的行为。” 4、怀远县万福镇河南村村民汪某某证明(2021.01.02):“她(王某某)从小脑子就不好,没有上过学。十年前与我们村的汪某结的婚,有两女孩。王某某婆家养的牛,王某某只能天天看看牛,她也不能做饭,平时吃饭都是她的婆婆做的,孩子都是她婆婆带的,她也带不了孩子。下地干活也得别人带着她去。如果跟她讲话,她都是词不达意,你讲东她讲西。” 5、怀远县万福镇河南村村民王某乙证明(2021.01.03):“从王某某刚会讲话的时候,就发现王某某和同龄的小孩不一样,脑子不如同龄的小孩聪明。讲话明显不如同龄人。王某某也没有上过学……也没见王某某带过小孩,平时都是王某某的婆婆做饭,王某某也不做饭,平时就帮婆家看看牛……用老百姓的话讲就差心眼,平时讲话跟人不是一个调子,她讲的别人也听不懂。” 6、怀远县万福镇汪巷村村民委员会的证明记载(2020.10.18):我村居民王某某,居民身份证号码340321198404247329,该同志日常言行偏呆傻,理解能力欠缺,情绪性格较稳定,无太大波动,智力情况偏低,明显低于同龄人,精神状况目前良好,无失控行为。 (二)检查所见 检查方法:《精神障碍者司法鉴定精神检查规范》(SF/Z JD0104001-2011)。 意识清楚,仪表尚整,接触问题能答,有时答非所问,不知道出生年月日,只知道自己“属大龙”,问其读书情况时,称上过小学一年级,承认自己“笨”,平时在家“喂牛”,还会“刷碗、做饭”,问其会不会烧菜,答:“烧稀饭做干饭都会。”称平时不买东西,问其为什么不买东西,答“家里有。”一般常识、理解判断、计算均差,不知道一年有几季节,一会说“三个”,一会说“一个叫到年季节”,计算10块钱花掉3块钱还有“4块”,再问10块钱花掉5块钱还有多少,答:“不花钱了。”称3块钱加4块钱是“不少钱了”。未查出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情感幼稚,对作案经过能回忆,问其偷东西对不对,回答“对”,再追问又说“有一点点不对”,问偷东西犯不犯法,回答“有点犯法”。问其坐牢好不好?答“坐牢不好,家里没人喂牛,我爸讲不要我坐牢。”表示以后“不偷了”。 体格检查未见明显异常。智力测定不能按要求完成。

【分析说明】

(一)精神状况诊断分析 评定标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 1、据旁证材料反映王某某自幼智力发育不好,“看起来就像个愣子”, 讲话“词不达意”,未能完成相应的学业,个人生活能自理,能做些简单的家务,如“喂牛”,平时“不做饭,也带不了孩子,干活也要别人带着”,社会功能受损。 2、鉴定检查:意识清晰,仪表尚整,接触问话能答,有时答非所问,不知道自己出生年月,一般常识、理解判断、计算均差,未发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情感幼稚,问其坐牢好不好?答:“坐牢不好,家里没人喂牛,我爸讲不要我坐牢。” 3、体检无明显阳性发现,智力测定不能按要求完成。 综上所述,依据《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被鉴定人符合“精神发育迟滞”的诊断标准。 (二)刑事责任能力分析 评定标准:《精神障碍者刑事责任能力评定指南》(SF/Z JD0104002-2016)。 被鉴定人王某某患有“精神发育迟滞”, 受其智力因素的影响,对目前处境无所谓,对自身行为的违法性质及后果认识不足,问其坐牢好不好时答:“坐牢不好,家里没人喂牛,我爸讲不要我坐牢。”但作案目的明确,动机现实,因为“家里养了好多鸡”,偷玉米是为了“喂鸡”。被发现后开始谎称是给他人喂牛用,存在一定自我保护。知道偷东西“有点犯法”,表示以后“不偷了”。对作案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未完全丧失,故评定被鉴定人王某某对本案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王某某患“精神发育迟滞”,案发时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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