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唐某,女,1971年出生。海南省文昌市人,大学文化,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13年入监服刑,2021年5月唐某因病调入新康监狱服刑,期间因遭遇母亲病故和儿子无人抚养等重大家庭变故,悲观绝望,无法正常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 2.社会经历。唐某入狱前,原本有个不错的家庭和稳定体面的工作,因交友不慎,触犯法律,入狱后家庭支离破碎,前夫与其离异,法院将1岁的儿子判给唐某,唐某服刑期间,其前夫对孩子不管不顾,孩子只能由唐某父母靠低保抚养,祖孙相依为命,居住在30平的廉租房内,生活十分困难。2017年其74岁的父亲瘫痪,长期住养老院治疗,2019年其母亲经医院检查,确诊为胃癌(晚期),给本来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2021年8月3日,唐某母亲病逝。 (二)入监改造表现 唐某服刑期间,刚开始表现较好,被选为狱内勤杂岗位罪犯,并能较好地完成分配的任务。但由于唐某性格偏执、计较,对同犯包容性较差,经常与同犯发生矛盾争执、且不服从民警管理,违反监规纪律,狱内勤杂岗位也被撤销。2021年8月,唐某得知母亲病逝后,情绪崩溃,伤心难过,失眠,经常一个人发呆,情绪和行为异常。 (三)心理行为表现 唐某SCL-90测试数据显示,总分201分,阳性因子58个,提示中度抑郁(2.5),可能会出现自责倾向,还可能有孤独感。 (四)服刑改造问题原因剖析 1.性格因素,唐某性格比较偏执、计较、好面子,对他人包容性较小,经常因小事与他人发生矛盾。 2.家庭因素,唐某入监前与前夫离异,母亲和儿子是她唯一的寄托。唐某与母亲感情深厚,得知母亲生病后,怀有愧疚之心,自责不能在母亲身边照顾,又担心儿子无人抚养,内心焦虑,情绪波动。 (五)预期矫治目标 深入开展“彩虹行动”,通过帮助解决唐某的母亲安葬、子女抚养等实际困难,教育引导唐某正确面对现实,反思自身错误,端正改造态度,增强改造信心。 (六)教育改造方案 1.加强教育引导,树立改造目标。一是谈话引导、缓解情绪。监区包组民警及科室联点领导多次找唐某谈话,引导唐某正确面对母亲生病及病逝一事,认识到生老病死是世间常态,所幸有社会好心人士照顾,帮忙料理其家中事务,解除唐某担忧之虑。二是帮助唐某建立起对家庭的责任感。监区民警帮助其分析一直情绪低落只会影响改造,影响减刑,其儿子还在等着她出去照顾,母亲的遗愿也在等着她去完成。希望她能尽快调整状态,回归正常改造轨道,积极表现,争取减刑,早日回归家庭承担起对家庭的责任。三是正确对待监狱的管理教育。由于唐某身份意识较差,性格偏激,多次与同犯发生矛盾,民警依法依规给予处罚和批评教育,目的是教育引导唐某积极改造、帮助其早日回归社会,而处罚只是辅助手段,希望唐某能够认识到民警的良苦用心。 2.加强心理干预,调节不良情绪。在唐某母亲病逝后,唐某情绪崩溃,哭泣,失眠等症状,影响正常改造。监区心理辅导站及时开展心理干预。一是通过倾听、共情、积极关注,与唐某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二是通过咨询让唐某的焦虑和愧疚情绪得到合理宣泄,通过面对面的沟通,了解唐某的情绪及思想状态,不断与唐某谈心、交流,同时利用转移法,鼓励唐某通过看书、写稿,多参加监区组织的文体活动及心理团体活动,帮助唐某进行情绪宣泄,引导唐某感恩、阳光和积极改造。三是采用合理情绪疗法,纠正唐某对母亲病逝的错误认知,帮助其认识到生老病死是常态,不要因母亲的病逝感到焦虑、愧疚,学会理性地思考如何面对接下来服刑期,增强唐某的情绪调节能力。四是帮助其增强自我意识,让其充分发挥长处的同时发现自身的不足,特别是在人际交往中,扬长避短,正确对待与同犯的关系,对同犯多点包容和理解,引导唐某多发现别人的优点,管理好自己行为,改善与同犯的关系,重塑健康人格。 3.多管齐下,解决实际问题。针对唐某家庭情况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监狱及监区通过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解决唐某服刑期间及家庭的困难,消除唐某改造顾虑。第一,亲情感化。在唐某母亲生病期间,由于疫情防控的特殊原因,无法开展亲情会见。监狱各部门积极协调,克服种种困难,开通特殊会见,实现母女相见,让唐某知道母亲的状态,了解社会人士对其家庭的帮助与关心,与母亲互相鼓励,述说衷肠。与母亲会见后,唐某一直哽咽,表示自己要好好改造,感谢好心人对母亲的关心,感谢监狱的关怀。在唐某母亲病逝后,监区为唐某申请特殊电话审批,在日常改造中,鼓励唐某通过亲情电话、书信等形式,多与家人沟通,特别是跟唐某儿子每月保持电话联系,让其感受到家人的支持和期盼。第二,解决实际困难。针对唐某家庭困难的情况,监狱组建专门的帮扶小组,对唐某家庭多次进行特殊家访慰问,看望孩子及其母亲,关心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在六一”儿童节前,带着孩子去书店购买学习用品,挑选他喜欢的书包、书籍、文具等,陪同唐某儿子度过一个不一样的“六一”儿童节。省局领导与监狱民警一同前往省中医院探望唐某母亲,向其母亲讲述唐某在监狱的改造表现,让其母亲放心。唐某母亲在临终前提出的三个请求,监狱克服种种困难,通过反复沟通,多次协调,完成老人的心愿。一是希望外孙的父亲能够完全接纳孩子并照顾好他,针对这个情况,监狱帮扶小组积极与居委会多次联系唐某前夫,最终协调让其接纳孩子,解决了孩子无人照管的问题。二是希望自己去世前能够见到唯一的女儿并交代后事,监狱开通了特殊通道,进行视频会见。三是希望自己病故后能回到原籍所在地安葬,解决病故安葬问题。针对从未碰到过的“老有所葬”问题,帮扶小组民警紧急召开会议,集思广益,共同商讨,积极和省民政厅相关部门、街道办等多个部门多次沟通,反复协调,最终省民政厅相关部门给予答复,按照相关政策,给唐犯老母亲开辟绿色通道,其病故后回原籍所在地安葬。同时省监狱管理局将唐某列入“彩虹行动——让爱回家”帮扶对象,协调社会爱心企业在唐某服刑期间,每月给唐某儿子资助一千元的生活费,借助社会的力量实实在在解决唐某服刑期间的家庭生活问题,缓解唐某改造的心理包袱和压力。 4.加强文化改造,养成健康习惯。一是根据唐某文化程度,鼓励唐某多读书、看报,帮助其选择有益身心健康和改造的书报,例如励志名人传记、文学历史、心理等方面的书籍,引导其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同时引导唐某积极写作投稿,发挥一技之长。二是引导唐某强化法律法规教育,学法懂法,要求唐某加强减刑假释、计分考核等各项政策的学习,制定好改造计划,同时强化《宪法》《刑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教育,并通过《法律讲坛》《社会与法》等视频教学,增强唐某的法律意识,使其回归社会后成为守法公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教育改造,罪犯唐某能够正确面对母亲病逝的事实,学会调节情绪,重新树立改造目标,与同犯和睦相处,积极投稿。民警的关怀、帮助及社会帮教激发了唐某的感恩之心,唐某自发书写一封感谢信,在信中,唐某表示“在今后的改造中,不会忘记党和政府的关怀,不会忘记监狱干警对自己的真诚帮助,不能忘记家人、儿女的期盼,在未来改造中或步入社会,会怀着感恩之心,积极改造,积极面对生活”。 家庭变故会对罪犯、特别是女犯造成重大影响,要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措施,找准教育手段的侧重点,将监管与人文关怀结合起来,切实发挥教育改造的攻心治本作用,用耐心和行动感化服刑人员。在对唐某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我们总结出以下经验:一是要人文关怀,以情感人。将谈话引导、亲情帮教、社会帮教等方式多管齐下。二是要解决女犯的实际问题,抓住问题关键,消除改造后顾之忧。三是要加强心理介入,积极引导,帮助建立健康的心理状态,树立改造目标,让其回归社会后,肩负起家庭责任,回馈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