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服刑人员沈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沈某,女,汉族,1991年6月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沈某因犯故意杀人罪,2017年12月6日被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8年5月22日投送至江苏省南京女子监狱服刑。入监后不久,沈某得知父亲因病去世,负罪感强烈,加之不能理性处理改造中的困难,负面情绪积聚,并发展为自我封闭、消极厌世的状态,有自伤自残行为倾向,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沈某是家中独女,备受宠爱,逐渐形成了以自我为中心、独立性差、养尊处优的性格。沈某学习成绩一般,初中毕业后在父母的安排下从事过几份工作,但因其好逸恶劳,大都半途离职。沈某感情经历十分坎坷,十八周岁时与男友育有一子,后因男友有外遇而分手。2016年4月,沈某与受害人潘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并发展成恋爱关系,同年6月登记结婚,2017年1月双方离婚,但仍同居在一起。期间,沈某因潘某多次相亲而发生矛盾,同年4月,沈某在与潘某的一次争吵中将其杀死,被判刑入狱。 (二)入监改造表现 沈某入监初期基本能够遵守监规,服从管理,改造表现总体平稳可控。2018年11月份,沈某在与家人会见中得知父亲身患重病去世,引起其情绪剧烈波动,经教育疏导,沈某基本稳定。遭遇家庭变故后,沈某改造愈发消极被动,经常完不成劳动任务,对于监区改造活动无心参与,终日浑浑噩噩,经常违规违纪,加之错误理解减刑假释政策,认为自己至少要坐25年牢,会死在监狱,悲观心理严重,于2019年1月开始突然在劳动现场出现哭泣,与民警谈话中透露出“撑不下去了,想放弃”等消极思想,自伤自残和自杀心理倾向明显。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价值追求偏差。养尊处优的生活使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人生追求享受,不能吃苦,自我要求低,得过且过,改造动力严重不足。 2.个性敏感脆弱。性格脆弱,抗挫折能力和独立性差,无法应对改造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感情经历曲折,戒备心理较重,对于民警的关心较为抵触、排斥。缺乏自我情绪宣泄的方法,容易采取自伤自残甚至自杀等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3.法律知识匮乏。对刑期理解有偏差,减刑预期过高,改造态度从盲目自信,到畏难情绪严重,后发展为破罐破摔,自我放弃。 (四)矫正目标 1.化解悲观情绪。学会理性看待父亲去世一事,合理宣泄消极厌世情绪,将愧疚之情转化为改造动力。 2.提振改造信心。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正确对待较长刑期,对减刑有合理预期,提高面对困难和挫折心理调适能力。 3.培养健康人格。增强自我调节能力和对情绪的控制能力,回归健康心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五)矫治措施 1.严密夹控,杜绝监管隐患。沈某发生家庭变故当天,监区迅即研究处置方案,成立应急攻坚小组,制定管控方案,周密部署其劳动岗位、站队位置及监舍铺位,杜绝其零星流动。安排联号罪犯二十四小时贴身夹控,布置耳目信息员及时搜集异常情况,加强清监搜身和劳动工具管理,通过全面布控,使其一言一行均为民警掌握,为做好教育矫正工作创造先决条件。 2.心理疏导,消除悲观情绪。一是建立咨询关系。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担任其分管民警,通过节日送温暖、平时多过问,让其体会到民警的关心。运用共情、倾听技术,使沈某逐步放下戒备,拉近心理距离。二是开展危机干预。运用情感宣泄和心理支持等技术,鼓励沈某将对父亲的愧疚及思念之情倾诉出来,使其负面情绪得到宣泄。通过告别仪式、角色扮演、放松训练等方法,帮助其正确对待父亲已经去世的事实,将悲观自责心理转化为改造动力,强化内心积极力量。三是加强自我调适。成功度过心理危机后,鼓励其参加监区心理团体辅导活动,从中感受集体力量,对同犯慢慢打开封闭的内心;布置其阅读心理书籍《积极情绪的力量》,引导其欣赏自己的优点,接受自己的不足,培养积极向上的心态,提高自我调适能力。 3.循序渐进,提振改造信心。一是引导制定目标。开展服刑生涯指导,帮助其制定改造目标:首先利用年龄、身体的优势,尽快多拿分,争取减刑;其次努力学习服装生产技能,为将来回归社会培养一技之长;再次多学习心理健康知识,让自己的内心更健康更积极更和谐。二是发掘改造潜力。生活上安排一名年纪较大、表现较好的罪犯作为联号,日常给予其关心帮助,促其尽快适应改造节奏。根据其劳动能力和刑期,固定一道重要但难度系数相对不高的工序,安排劳动能手进行“一对一”悉心指导,提高其劳动技能水平。沈某喜欢画画,民警向其提供绘画技巧相关的书籍,帮助其丰富改造生活,缓解不良情绪,待其绘画技巧有所提升后,鼓励其参加监狱活动及比赛,逐步提高自信心。三是及时肯定进步。对沈某的转变进行周期性考核与评估,及时肯定进步,兑现微心愿,进一步增强其改造动力,巩固矫治效果。 4.亲情关怀,实现自我成长。沈某入狱后突然离开家人的保护,继而父亲因病去世,孤独与愧疚心理叠加,对沈某造成了很大的打击,加之随着时间的推移,家人的会见频率慢慢减少,沈某感到难以适应,失落感强烈,因此每逢会见日民警都会及时找其谈心,引导其理解家人在外很忙,无法每月来接见也很正常,要学会坚强独立,磨砺性格,如想念家人,可以通过书信的方式进行联系,在民警的鼓励下,沈某从凡事依靠家人、依赖别人逐步成长为独立坚强的成熟性格。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持续的教育引导,沈某逐步从父亲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脸上的笑容多了,与她犯的互动交流也多了,遇到困难会主动想办法解决,事后也会及时向民警汇报,消极悲观的认知模式得以转变,对前途的自信心有所增强,先后获得监狱表扬三次,改造生活逐渐步入正轨。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要追本溯源,掌握实情。寻找问题根源是矫正的前提,当罪犯出现消极言论等异常情况时,一定要寻找根源,平时要注意观察,通过各种渠道收集真实资料,对罪犯的既往生活史、犯罪情况、心理特征和改造表现等资料进行透彻分析,从而采取针对性的矫正措施。二要综合施策,形成合力。首先民警要通过日常关心以获得罪犯的信任,降低罪犯抗拒的阻力,其次要综合利用现代心理矫治技术攻心治本,通过亲情感化和多方力量来促进改变。三要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罪犯改造出现波动,原因是多方面的,在矫治过程中要抓住主要矛盾去解决,另外要坚持不懈,不仅要解决某一具体的改造事件,还要消除罪犯错误的认知模式,培养健全的人格,促进其得到根本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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