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监狱服刑人员王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王某,1975年10月15日出生,重庆区县人,小学文化。2010年8月24日因故意伤害罪,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于2010年9月2日到监狱服刑。王某入监服刑以来,常常以一些鸡毛蒜皮的事与他人发生争吵、打架,长期以往逐渐形成破罐子破摔、消极改造思想,主要表现行为:2016年5月某日,王某对监督岗刘某如实记录其违规行为不满,不顾后果立即对其进行报复性殴打。2019年11月某日王某在车间和出工队列中讲话,被廖某制止,但王某不以为然,对廖某怀恨在心,于当日收工回监区后寻衅滋事,在监区操场医务室外篮球架处,找廖某要说法,在此过程中,王某无视监规纪律,出手殴打廖某,造成廖某左脸红肿,王某自己左手粉碎性骨折,其性质非常恶劣。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深入剖析找症结 为预防王某严管解训后调入监区改造可能会采取极端方式对抗教育和管理,监区成立了民警教育矫治组。在认真查阅档案的基础上,同时与原监区管理民警核实情况,并多次对其进行引导性谈话,较为全面地掌握了王某改造的第一手材料。监区教育矫治组力求转化实效,多次召开会议,多角度分析了造成王某恶劣改造表现的成因。 1.行事易走极端。王某暴力倾向突出,具有一定现实危险性。缺乏自我认知,思维固着,活在自我的世界,内心安全感低,对他人信任度低,遇事往往凭借片面的理解及个人主观意识而为,一旦头脑发热就横扯蛮干,不考虑后果。 2.法律意识淡薄。认罪服法观念消极,缺乏服刑改造的身份意识,完全不清楚监狱的性质,在服刑改造中讲理由,讲条件。 3.家庭关系紧张。王某父母早逝,与哥哥相依为命,对家庭扭曲的观念产生了遇事通过暴力解决的思维。在亲情电话和会见记录发现,王某家里是哥哥在对其监狱的生活给予关心,但哥哥对其服刑意见较大,其哥哥在外打工工资不高,不仅有自己的家庭还要给予弟弟一定的经济支持,在电话和会见时都表露出对弟弟的意见,所以更是让王某在心理上负担了更多的压力,也让其暴力解决问题的方式更加变本加厉。 二、建立攻坚教育目标 1.短期目标:建立警囚信任关系,切实帮助王某解决改造上,特别是王某亲情情感缺失、寄托等方面的困难,以情感为切入点建立和谐的管与教的信任关系。 2.中期目标:鼓励王某适应改造生活,初步融入监区改造环境,消除负面情绪,增强在转监后的服刑适应能力。 3.长期目标:拓展亲情帮教渠道,与其哥哥沟通,在改造上多帮助,多鼓励。使王某在思想上有所寄托,有努力改造的目标,建立改造信心,增强其积极看待人生的内驱的改造动力,培养健康心理、道德修养、法治意识,走记功减刑的道路。 三、教育矫治精准实施 1.交心谈心,建立信任,打开“话匣子”。“倾诉是良好沟通的开始”,为了让王某放下戒备,大胆倾诉,民警采用“心理咨询谈话法”,通过营造平等、轻松的交流环境,适时共情等让王某感受到了平等与尊重,与之建立了良好的交谈关系,为成功谈话鉴定了基础。在谈话中,民警尽可能多倾听,不打断,少发表不同意见,对其做得对的地方表示肯定与支持,对悲惨遭遇表示同情,逐步赢得了王某的信任,打开了他的心扉,了解到他心理深处的一些想法和他无法忘却的一些往事,让交流成为他舒缓压力的方式,民警也做好了“倾听者”的角色。 2.相似类比,寻找差距,跳出“死路子”。在跟王某聊天的过程中,王某自述自己的劳动能力不如他人,对于每个月的计分考核也满不在乎,民警见状立刻严厉的质问王某“这么多服刑人员都能适应环境并且努力改造,在劳动中大家都能尽力而为,可你在改造中却丝毫没有发挥你的特长,适应能力强,学习能力快本应是你的优势,但是却因为你自己的懒惰逃避,自己盲目的猜测政策反而成了你不减刑的理由,你既不能适应监狱,不愿接受改造,又担心不能适应社会,我真的希望你能够像个男人一样,承担起应该压在身上的担子。”听完后王某眼泛泪光。王某通过内心和他人的对比,希望自己也能够在改造中学到一技之长,逐渐在劳动改造的过程中转变自己曾经的想法。 3.亲情帮教,大爱无私,运用“新法子”。家庭的观念使得王某在改造上有心理压力,所以教育矫治组民警主动与其家属进行通话,阐述了王某在监狱的实际情况,也得到了王某哥哥的理解。在之后,王某与家属的亲情电话次数也增加了,每次与家里人通话也都带着开心的笑容,改造上也有了信心,遇到问题时能够想到为自己负责,解决问题也不再通过暴力等蛮不讲理的方式去解决问题;偶尔也会主动与民警谈心希望了解到一些现在外面的情况,希望能够在与儿子打电话的时候能够有更多的话题。民警对王某笑谈到:“看来你还是有办法嘛,现在家里不要你担心,就要把你自己管好了。”王某信心满满的回答:“没得问题,我现在能和家里沟通得这么愉快还是来自政府的关心,感谢政府。我一定在改造和劳动上都做好。” 4.寻根溯源,直击心灵,撕破“脸皮子”。王某受教育程度低,缺乏法治意识,小学毕业就开始在社会上“漂流”,因在社会打拼多年,社会恶习严重,曾因盗窃罪在看守所服刑两次。入监以来,王某未主动适应改造环境,不认真听取民警的谆谆教导,私下常有我不减刑,不劳动的言论,导致民警难以管理。在了解到王某的真实情况以后,对于王某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重拳出击,由民警直面揭示其虚假的面孔。你在监狱的种种作为,你以为你得到了什么?你与其他罪犯的吹嘘只能是让人家觉得你华而不实,认清形势,踏实改造才是你唯一的出路,难道你不想与家里人早点团聚?难道你哥哥负担你的生活是他的本分?难道你真的觉得自己比其他人要低一等,劳动都有差距?民警连续的三个发问直击王某内心深处,当初都觉得自欺欺人的想法被民警揭示,有一种赤裸裸的感觉,良久的无语昭示顿悟的开始。王某在接下来的改造中,表现有了明显的改观,改造踏实了,改造任务能完成了。 5.科学引导,宽严相济,走出“新路子”。王某自调入监区以来,通过民警的个别谈话以及对其日常的关心,在平时的改造中,民警对某多了一些关心,但是有次王某在劳动过程中与他人为货物发生了争执,矫治组民警立即对两个人分别展开个别谈话教育,并按照计分考核条款对王某进行了考核,王某很快就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当晚经过监区的规范学习提升班的学习后,王某的心态明显转变,能与他人和睦相处,服从民警管理,积极参加劳动,遵规守纪,有了争表扬奖励的良好势头。这个曾经监区都觉得麻烦的“刺头”逐渐适应了监区的改造氛围,并且在日常改造中王某也能够逐渐打开自己的心扉,能够与他人耐心相处,通过自身的行动赢得了他人的认同;王某自己对自己刑满之后也有了一定的规划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近半年的教育矫治,王某能够逐渐的融入到监区改造的环境当中,同时也能够明白民警的良苦用心,在劳动中也能够完成劳动任务并且王某在日常改造中也能够学会去体谅他人情绪,认知有较大转变。 在对其教育转化的过程中主要得益于,一是“忠诚尚法,惩教育人”,监狱警察在对其按照相应规定处理的同时,也依然会对其进行耐心的教导,这不仅仅是责任,更是一种“大爱”的体现。二是做到了公正执法,人文化的管理,逐渐使得王某能够适应环境,建立改造信心;三是做到对症下药,针对王某的改造情况制定转化方案,在对其转化的过程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事实证明,针对性的教育矫治是教育改造罪犯的有效途径,也是实践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新格局新理念的重要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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