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援法议事”是指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协商、决定、办理、管理、监督基层群众自治事项的活动,这种模式有助于发挥多元共治优势。“八五”普法以来,苏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统筹协调、发挥职能作用,持续推进基层“援法议事”活动,推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群众身边难事、小事、烦心事,推动形成“党建引领、崇法善治”的基层依法治理新格局。截至2023年2月,全市共建立2125个村(社区)“援法议事”点,实现“援法议事”活动全覆盖,共30个村(社区)入选省级典型范例,有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断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任务措施】
(一)突出党的领导。政治引领是方向引领、根本引领。建立完善市、县(区)、镇(街道)三级“援法议事”工作指导机制。各地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推动村(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党组织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组织实施“援法议事”活动。党员干部带头遵守群众自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带头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理村(社区)事务,确保村(社区)治理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加强组织推动。持续推动各地村(社区)强化“援法议事”“法治建设组织领导、依法治理权责依据、群众民主自治协商、法治宣传服务保障、监督管理风险防控”“五大体系”建设。把“援法议事”活动列入法治督察和法治监测评价范围,定期到基层开展调研督导,组织“回头看”评估,组织召开全市深化“援法议事”活动推进会,组织观摩常熟市星海社区等“援法议事”活动成效。编印典型范例汇编发放到每个村(社区),在苏州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援法议事看苏州”专栏,形成各地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 (三)规范机制运行。制定苏州市“援法议事”工作指引,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援法议事”的有关制度,突出“党建引领+法治规范”,对开展自治议事活动法治力量的保障、议事协商流程法治作用的发挥、村规民约自治规则的制定等方面进行指引,突出“法德规范+群众自治”,强化了“援法议事”的治理效能。 (四)强化人才支撑。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育、公民法治素养“两委”干部“强基工程”培养和优秀“法律明白人”遴选宣传等活动,截至2023年3月,累计培育“法律明白人”2万余名。注重扩大“法治带头人”队伍,指导各地将村(社区)“两委”干部、优秀“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骨干、村(社区)法律顾问、县(区)镇(街道)派驻“法治专员”和属地“法官、检察官、警察、公证员”等法律专业队伍聘请为“法治带头人”,示范带动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五)建设标杆阵地。推动各地打造“线上+线下”双结合议事载体,在村(社区)“法润民生”微信群上增加“援法议事”功能、开发小程序,以网络信息化赋能“援法议事;充分整合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调解工作室、法治广场、法治亭院厅廊等实体资源,实现村(社区)至少设立一个固定议事场所,并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不断提升村(居)民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增强群众自治参与度。
【特点和效果】
一是与“政社互动”相衔接,延伸“法治+”。规范各地村(社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两份清单”,划清“行政权力”与“自治权利”的界限,推动政府管理与群众自治在法治轨道上分工协作、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拓展“法治+”。太仓市沙溪镇半泾村打造“泾心援法”品牌,整合法治力量参与村发展电商行业的决策和论证,通过召开协商议事会优化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律师开展“法治体检”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邀请税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解决品牌运营、税款交纳、股权分配等共性难题,用法治擦亮电商发展“金名片”,推动形成了创业良性发展、农民稳定增收的良好态势。 三是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深化“法治+”。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村挖掘历史名人冯梦龙“三言两拍”警世法治元素和为民清廉底色,依托冯梦龙故居打造“援法议事”阵地,将“法治+廉政”深度融合。昆山市周庄镇传承发展本地风俗,将古时“利消遣、说邻居、道街坊、聊行情、通市面”的“吃讲茶”村民自发集聚形式,转化为现代“村民说事、民情恳谈、民事民议”的“援法议事”新载体。 四是与村(社区)示范创建相结合,提升“法治+”。 姑苏区平江街道打造“平心而论”援法议事品牌,调动居民广泛参与到基层民主实践当中,开展论法、论理、论德活动。司法所、商会、社区签订了《平江特色街区商居共治公约》,以党建引领、社区服务、商居共治为宗旨,引导企业、商户文明服务、公平竞争,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有序的旅游、休闲和居住环境,推动形成企业自治、商居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态势。2022年,平江街道历史街区社区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市累计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