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冯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冯某,男,1994年9月生,陕西省人,初中文化。因犯抢劫罪,2013年12月20日被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5个月,2014年1月22日投送至溧阳监狱服刑改造。冯某入监后,改造意识差、监规意识淡薄,脾气暴躁,做事冲动,因琐事多次与多名罪犯发生矛盾冲突,辱骂他犯并动手打人,存在行凶和伤害他人的高度危险。经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冯某是父母老来得子,上有两个姐姐,幼年时对其过分溺爱。因其父母身患疾病,家庭对其疏于管教,养成了冯某性格叛逆,飞扬跋扈,好吃懒做的品行。情绪不稳定,在校与老师同学关系一般,无心于学业,缺乏正确的自我认知。初中辍学后,冯某长期混迹社会,无正经工作,在上海、昆山等地打零工期间,结交社会闲杂人员,沾染了不良习气,经常酗酒、寻衅滋事、团伙打架斗殴,多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二)入监改造表现 冯某法治意识淡薄,是非观、荣辱观模糊,入监初期民警找其谈话时,冯某表现出不配合、抵触等情绪。改造意识、监规意识淡薄,凡事以自我为中心,自我控制能力差,爱贪小便宜,性格冲动,心胸极其狭窄,多次因生活、生产琐事轻则辱骂、重则殴打他犯,多次受到惩处,监内人际关系较差,劳动上好逸恶劳,怕苦怕累,认为刑期长,改造信心不足。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 性格偏激、个性固执。沾染社会恶习较深,敏感、多疑,多次受到惩处,改造信心不足,对前途悲观失望。 2.自控力差、冲动性强。自我情绪控制能力较差,暴力倾向明显,斤斤计较、睚眦必报。具有反社会性人格,遵规守纪意识欠缺。 3.好逸恶劳、贪图享乐。自幼游手好闲,加之交友不慎,愈加好吃懒做、自私自利,劳动改造中怕苦怕累、拈轻怕重。 4.急功近利、缺乏恒心。功利心强,付出希望马上有回报,凡事缺乏耐心,做事消极应付。 (四)预期矫正目标 1.改变认知,重构价值。加强沟通,纠正错误认知,强化正确的价值观引导。 2.和谐关系,增强信心。妥善处理改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建立和谐人际关系,树立“有困难找警官”的观念,增强改造信心。 3.巩固成果,平稳改造。固化矫正成果,适应改造生活,走上平稳改造之路。 (五)矫正措施 1.建立信任,消融“坚冰”。安排两名改造表现较好,有一定文化层次和沟通能力的罪犯作为冯某的联号,一是掌握他的思想及行为变化,二是经常与他聊一些感兴趣的话题,交流做人做事的道理,在详细掌握了冯某的情况后,攻坚小组开始与他进行正面接触,刻意对冯某好的方面进行肯定,逐步消除其对民警教育的抵触情绪,通过多次单独谈话教育,冯某的戒备心理有所降低,并与民警之间初步建立起信任关系。 2.深入分析,找准“病源”。深挖思想“病源”,全面掌握罪犯的具体情况,是对服刑人员进行针对性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分管民警经常找冯某谈话,采用查阅档案、侧面了解、观察行为、问卷调查和心理分析的方法,准确掌握冯某的基本情况和个性特点,结合冯某的犯罪性质,思想实际和现实表现,摸清冯某的思想脉络和症结所在,积累了第一手资料,针对性制定了“循循善诱,因势利导,真情感化”的教育转化方案。 3.对症下药、靶向矫正。注重对冯某的政治改造,谈话教育过程中,民警一方面向冯某讲授“本我、自我、超我”的概念,引导其遇事换位思考,体谅别人,教他做人处事的道理;另一方面普及国家政策、法律方面的知识,教育其作为社会人要遵守社会伦理道德、法律法规,作为服刑人员要遵守监狱各项规章制度,遵守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通过一段时间的教育,冯某守规意识、改造意识有所增强,在思想上、情感上逐步达到五个认同。 4.循循善诱,攻心治本。“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针对冯某性格偏激、敏感的性格特点,抓住其思想波动的契机,向善的方面加以引导。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对错误思想行为的批评适度恰当,不以训代教。经过数次交锋后,冯某思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求改造心理逐渐趋强,尤其是减刑九个月后,激发了冯某改造热情,民警趁势引导其积极改造,布置其认真书写《认罪悔罪书》、《思想认同书》、《改造决心书》,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对其进行政策前途教育。 5.严格规训,规正言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民警加强对冯某的监规纪律教育,将监规纪律的高压线划出来,使其明白一旦触犯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在日常管理中,要求冯某严格遵守《一日改造行为规范》,一旦发现其发生违规行为,及时指出并批评教育,促使冯某在严格管理中规范自己的言行,自觉接受教育改造。通过规范管理,促进冯某行为养成,使其在公平公正的氛围中提升自觉接受改造的内心认同。 6.补足短板,强化劳动。为解决冯某劳动意识的问题,监区为冯某制定学习计划,要求冯某定期书写心得体会,逐步纠正冯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错误思想。在此基础上,监区又重点将劳动技能培养作为帮助冯某顺利渡过劳动改造关的重要一环,结合监区生产项目,为冯某匹配合适的劳动岗位,安排熟练机工一对一传授劳动技能,对冯某每日产量、质量进行统计汇总,画出曲线图,及时兑现物质奖励处遇,激励冯某不断提高劳动技能。 7.借助亲情,唤醒良知。民警与冯某谈话了解到冯某与大姐关系较好,民警及时与其大姐取得联系,经常来监会见帮教,并通过写信鼓励冯某,利用亲情帮助树立改造信心。动员冯某大姐做其父母的思想工作,其父母意识到家庭关系不和对冯某的影响,决定和好一起来看望冯某,以此来弥补过去的缺失,冯某看到父母关系转变,非常感动,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好好改造,来回报民警的关心帮助。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3年的攻坚教育,冯某改造表现有了明显的转变,心理、情绪、行为也逐渐趋于正常。2017年以来冯某获得法律奖励一次,监狱表扬3次,危险等级由高度降低到中度。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要持之以恒。滴水穿石,对高度危险等级罪犯攻坚转化非一日之功,需要长期的坚持和耐心。冯某在攻坚转化过程中虽然不断反复,但民警没有气馁,更没有轻言放弃,而是锲而不舍地坚持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固化矫正成果,最终取得较好效果。二要精耕细作。对冯某的教育,关键是捕捉“闪光点”,找准“切入点”,经常开展谈话教育,生病了多关心,遇到困难时多开导,取得进步后多鼓励,违规及时批评教育,在这些简单的细节中,凝聚力量,久久为功,促进转化。三要借力亲情。只要是人,就会有感情,民警在教育转化过程中,通过持续努力,争取了冯某父母家人的理解支持,最终促使冯某在亲情的感召下改过自新,重新做人,实现了根本转变。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