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中心对丁某某跟骨骨折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1日,丁某某做工时坠落受伤,当即送医;现委托我中心对丁某某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

【鉴定过程】

1、摘XX市中医医院住院病历(姓名丁XX,男,55岁,入院日期:2019年5月1日,出院日期:2019年5月24日,住院号:XXXXX,住院天数:24天)载:患者因“高处坠落伤致腰部及双侧跟部疼痛约三小时”而入院,入院时,神清,精神可,心肺腹(-) ;入院后完善辅检及术前准备,于2019年5月5日麻醉下双跟骨骨折内固定手术治疗,手术顺利,术后对症支持治疗。出院诊断: 1、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2、腰椎间盘突出症。 2019 年5月5日手术记录载:手术名称:双跟骨骨折切开复位+锁定钢板内固定术+同种异体冰冻骨植骨术。术中所见:双跟骨塌陷, 呈粉碎性,骨质缺损较严重,跟距面塌陷。处理步骤:麻醉成功后, 常规消毒灭菌后,分别行双足外踝下一横指处取7cm弧形切口,切开皮肤、皮下组织,避免损伤神经,见跟骨塌陷,呈粉碎性,骨质缺损较严重,行骨圆针撬拨复位,透视见复位满意。填充人工骨,冲洗缝合伤口,置入跟骨锁定钢板固定,再次透视见跟距关节面及跟骨结节关系角恢复正常,内固定钢板固定在正常位置,冲洗手术切口,逐层缝合,无菌敷料包扎,手术顺利,病人安返病房。 (二)法医学检验 1.检验日期:2019年11月4日。 2.检验地点:本中心鉴定室。 3.在场人员:记录人陈某。 4.检验方法:按照《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法医临床影像学检验实验规范》(SF/Z JD0103006-2014)进行检验。 5.使用的仪器设备:直尺、卷尺、阅片灯、照相机等。 6.法医学检查: (1)被鉴定人跛行入检查室,神志清楚,对答切题,能够配合进行身体检查。 (2)体格检查:①左外踝下见一“L”形13.0cm长手术瘢痕,②右外踝下见一“L”形13.0cm长手术瘢痕。四肢肌力、肌张力可。 (3)阅送检影像学资料:2019年05月01日CT片(NOxx,姓名丁某某)示: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左侧外踝末端骨折。双侧踝关节腔及关节囊积血/积液。双侧踝关节周围组织肿胀。2019年11月1日X线片(NOxx,姓名丁某某)示:双侧跟骨骨折内固定术后复查,见跟距关节面不平整,内固定物在位,无松动。

【分析说明】

根据被鉴定人提供的相关资料、结合阅片及法医学检验分析,被鉴定人丁XX在做工期间意外受伤,伤后入院拍片见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入院后完善相关检查,行双跟骨骨折切开复位+锁定钢板内固定术+同种异体冰冻骨植骨术。术中所见:双跟骨塌陷,呈粉碎性,骨质缺损较严重,跟距面塌陷。术后对症支持治疗。复查拍片见内固定物在位,跟距关节面不平整。 伤残程度评定:被鉴定人丁XX因意外事故致双侧跟骨粉碎性骨折畸形愈合,依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第5.9.6.13)条之规定,评定伤残等级为九级。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丁XX所受损伤,伤残等级为九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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