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市抚养子女继承权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9月初的一天,一对姐妹罗A、罗B急匆匆的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老人罗C、罗D的两处房产继承,公证员详细了解情况,二位老人罗C、罗D系亲姐妹,罗C离婚多年,罗C育有二个女儿,罗A和罗B,罗D一生未婚,未生育子女。因二位老人感情要好,姐姐罗C从小将自己的小女儿罗B交给妹妹罗D抚养,他们二人一起生活数年,但因当时法律意识不健全又是亲属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现在二位老人罗C和罗D相继去世,因老人去世的突然,未留下任何遗嘱,罗C和罗D分别遗有房产尚未办理更名手续,罗A和罗B二人想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罗B出生于60年代,罗B的户籍早已迁出,各方的户籍均不能反映罗B与罗C、罗D的亲属关系情况;罗C在人事档案中记载,有两名子女罗A、罗B;罗B的人事档案中记载母亲是罗D。 经过公证机构的大量的调查、走访、核实:认定罗B从小被送给罗D抚养,双方以母女相称,并由罗B接了罗D的班,现在某制药厂工作,罗B对罗D也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罗B与罗D之间已经形成了《收养法》施行前的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公证处为罗A出具了继承罗C遗产的继承权公证书,为罗B出具了继承罗D遗产的继承权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证书 (2018)黑X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罗A,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址:XXX。 被继承人:罗C,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生前住址:XXX。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罗A因继承被继承人罗C的遗产,于XXXX年X月X月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死亡证明书、《人事档案履历表》、第一顺序继承人证明等证明材料。本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公证的意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人申办公证的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继承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和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继承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罗C于XX年X月X日因病死亡。 二、罗C生前在XX市XX区XX街XX号(建筑面积:XX,房产证号:XXXX)登记有房产壹处。 三、被继承人罗C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子女罗A及父母。 其中,被继承人罗C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罗C与姬XX于XXXX年X月XX日离婚,罗C离婚后未再婚。 四、经查阅“中国公证协会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未查询到被继承人生前有公证遗嘱。 被继承人罗C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称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未订立遗嘱;并对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及无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止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也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五、现被继承人罗C的女儿罗A申请继承上述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个人合法财产为其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兹证明被继承人罗C的上述遗产由其女儿罗A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公证处 公证员 2018年XX月XX日 公证书 (2018)黑X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罗B,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住址:XXX。 被继承人:罗D,女,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生前住址:XXX。 公证事项:继承权 申请人罗B因继承被继承人罗D的遗产,于XXXX年X月X月向本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供了如下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死亡证明书、《人事档案履历表》、第一顺序继承人证明等证明材料等。 本处向当事人告知了继承公证的意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人申办公证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本处对继承人提交的权利证明和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核实,并对继承人及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查明如下事实: 一、被继承人罗D于XX年X月X日因病死亡。 二、被继承人罗D生前在XX市XX区XX街XX号(建筑面积:XX,房产证号:XXXX)登记有房产壹处。 三、被继承人罗D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养子女罗B及父母。 其中,被继承人的父母均先于其死亡,被继承人生前未婚。 四、经查阅“中国公证协会公证遗嘱备案查询平台”,未查询到被继承人生前有公证遗嘱。 被继承人罗D的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称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未订立遗嘱;并对被继承人生前无遗嘱及无遗赠扶养协议无争议,截止本公证书出具之日也未有他人向本处提出异议。 五、现被继承人罗D的养女罗B申请继承上述遗产。 根据上述事实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个人合法财产为其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兹证明被继承人罗D的上述遗产由其养女罗B一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公证处 公证员 2018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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