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社会支持性治疗帮助戒毒人员罗某缓解精神分裂困扰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社会支持性治疗又被称为技能训练,可以减轻人们对心理应激的反应强度和持续时间。精神分裂症患者很多人或长或短住在医院等封闭场所,在住院期间其社会功能受到很大影响,需要相应社会技能训练,如与人交流、社会交际训练等,有助于精神分裂症的恢复并且降低复发率。

【案例基本情况】

(一)戒毒人员基本情况 戒毒人员罗某,男,1985年生,湖南人,初中文化程度。2020年9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后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2021年4月该戒毒人员经过入所教育后分流到大队戒治,当天即对民警表示自己身体瘫痪了,无法参与正常的习艺劳动,并且拒绝进食。后经民警调查发现,罗某曾因吸毒被强制隔离戒毒过两年,患有精神分裂症,且在社会期间有过自伤自残行为。 (二)原因分析 家庭原因:罗某出生于农村,父亲是村干部,母亲做小生意,家庭条件较好。父母平时比较忙碌,加之罗某是家里唯一的男孩,父母对其比较溺爱,没有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罗某情感比较冷漠,性格孤僻,逐渐形成平时沉默寡言、不爱交际、遇事好钻牛角尖的性格倾向。在民警对其了解情况时他爱理不理,偶尔回答也多是敷衍之词,散漫的眼神总是心不在焉地盯着地面,表现出一副毫不在意的样子。 社会原因:罗某因为自身心理原因,初中毕业后一直不肯上班,每日只是待在家中,也很少与家里人交流。2008年被朋友带进吸毒圈子,之后性格越发孤僻并且偏激愈加严重。面对身边的朋友与发小渐渐找到了稳定的工作与家庭,他认为自身没有稳定工作都是因为身为村干部的父亲没有给他安排,从小好逸恶劳的罗某并没有从自身找原因,反而是钻入了牛角尖更加不肯外出打工。 其他原因:罗某在2005年时被家人带去精神病院诊断出轻微精神分裂症,但他拒绝参与心理治疗且拒服药物,甚至面对劝说自己服药的母亲与姐姐拿起了菜刀,最终将自己的手部砍伤。罗某对自身的精神分裂症有较清楚的认识,并试图以此说服民警允许他脱离集体生活并且拒绝参加戒治活动。 (三)方案制定 根据现有的情况分析,结合罗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制定以“先治心理上的病,再治思想上的病,从小事情开始入手,抓住切入点分阶段进行”为原则的有针对性综合教育矫治方案,让罗某尽快遵规守纪,早日融入新的戒治环境中去。 1.安排民警协助精神病医生对其病情进行医疗救治,彻底打消其通过病情躲避教育戒治的念头。 2.找准契机调动其积极参加劳动的积极性,督促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和价值观念,逐渐培养劳动技能。 3.加强对罗某现实表现的关注,通过积极的奖惩措施促使罗某参与戒毒所正常的戒治活动。 4.帮助其改善与家庭的关系,通过家庭的温暖让罗某重燃对家庭的希望以及对正常生活的渴望。 (四)方案实施 1.心理治疗,正确认识自身情况 民警在了解到罗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后,立即联系了本市精神病医院的精神科主任医师并向其提交了罗某之前治疗的病例以及相关诊断材料。专业医生在认真对罗某进行心理测评及各项检查后制定了新的治疗方案,在民警协助下定期对罗某开展心理康复,并对罗某的服药情况实时进行了解。在医生与民警的细心讲解与各项检查结果的展示下,罗某对自己的病情有了更深的了解,并表示不会再逃避治疗,愿意配合民警和医生的治疗方案。 2.重塑三观,逐渐培养劳动技能 劳动是每个中国公民的权利也是义务。罗某因为父母家人对他的溺爱,自小很少接受关于这方面的教育,为此民警准备了循序渐进的劳动观念培养的课程,在每周两节课的劳动观念塑造课程帮助下,罗某重新塑造自己的劳动观念。针对罗某提出的自身身体瘫痪,不便于参加习艺劳动的情况,民警在所部医院的帮助下,对罗某的身体情况进行了全方面的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为他制定了由易到难的习艺劳动任务表,帮助罗某能够循序渐进地参与到习艺劳动之中。 3. 宽严相济,树立威信促进进步 为了让罗某对于民警的管理以及相应的处罚奖励措施更加的信服,民警加强了对罗某平时表现的关注,并在发现问题后及时保存证据,留存影像资料。在铁一般的违规违纪证据前,罗某显得哑口无言,对民警产生了敬畏心理,对于民警的态度也由之前的无动于衷向积极配合转变。中队也会在他行为改善后进行口头表扬,并在一次超额完成习艺劳动任务后给予了一定物质奖励。这极大地促进了罗某的戒治积极性。 4.母爱似水,找准软肋打开心门 罗某虽然因工作问题对自己的父亲颇有怨言,但对于一直支持自己的母亲仍然是感激万分。在与民警交谈时虽然表现一直是爱答不理,但结束对话前总会提出想与母亲通电话。民警掌握这个情况后,积极与罗某家人联系,并请罗某的母亲帮助我们打开罗某的心门。利用可视亲情电话系统,罗某与母亲每个月都可以面对面的进行交流,极大地缓解了他内心的焦虑与病症。罗某在母亲的劝说下对民警的教育以及安排不再像往常一样抗拒,并且对民警帮助其联系家人的行为表示感谢。 (五)戒治成效 同戒评价:罗某整体改观明显,能够积极完成各项戒治任务,很多戒毒人员对罗某的进步感到很惊讶。 家人评价:罗某母亲也表示罗某在与她交流时语气和逻辑都有很大改善。 医生评价:精神病医生对其进行的系统测试结果显示,罗某的各项指标和多项认知功能已经有明显好转。

【案例思考】

(一)医疗知识储备助力病号戒治 戒毒人员因为长期吸食毒品,大脑机能损坏导致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概率比社会上高出很多。这要求我们戒毒人民警察拥有一定的应对精神类疾病患者的知识,在面对罗某这样的精神病患者民警要清晰地认识到,面前的不是普通的戒毒人员,需要我们用更大的耐心以及毅力完成整个戒治方案。 (二)对症下药缓解戒毒人员病情 面对患有精神类疾病的戒毒人员,以往的通过奖惩措施来调动戒毒人员积极性的方法收效甚微,心理上的病根不除,使用再好的教育矫治手段都如同对牛弹琴。这时候民警要及时转变思路,先治心理上的病,再治思想上的病。除去了蒙在戒毒人员心理上面的那层纱布,接下来的教育矫治自然就可以像春雨般浸入心田。 (三)充分寻求社会帮教系统支持 引入社会医疗资源,解决了过去场所医疗工作面临的诸多难题。专业的事情应当交由专业的人来解决,所部医院由于现实原因科室设置以全科为主,很少会有专业的精神病医生。引入社会医疗资源可以直接引进高质量的医务人员,实现戒毒人员治疗全部流程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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