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陈某,湖南省衡阳县人,36岁,初中文化程度,未婚,家庭成员有父母和一个姐姐。2011年,陈某跟随朋友到外省务工,逐渐开始吸食冰毒、K粉等新型毒品,有2次强制隔离戒毒经历,2020年09月送至海南省仁兴强制隔离戒毒所。由于吸食毒品,陈某浪费大量金钱,加剧了父母的经济负担,对于父母的劝说置若罔闻,导致家庭关系相对紧张。
【案例基本情况】
2020年11月,父母在亲情电话中告知陈某,与陈某未婚同居女子产下一男婴系陈某儿子。因陈某现被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且该女子因贩毒被判刑三年,男婴八个月大无人抚养,若确定系陈某所生,法院将判给陈某父母抚养。由于经济条件较差,父母要求陈某否认是该男孩父亲,警告陈某如果承认是该小孩生父就断绝父子关系。陈某即担心父母与自己关系破裂,又担忧男孩系自己所生而无人抚养,因此心神不宁。 2020年12月,陈某再次与父母拨打亲情电话。父母告知陈某,与陈某同居生下男孩的女子因贩毒被判刑,该女子对外声称自己患有艾滋病。陈某得知这一消息后,担心自己也被感染,情绪上无法接受,当场呆滞、颤抖、流泪,整个人直接崩溃。之后,陈某心生怨恨,心理发生严重扭曲,对任何人都报以仇视态度。 针对陈某的情况,大队民警高度重视、认真研判,本着“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综合性措施对陈某进行教育矫治,具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加强管理教育 陈某心理产生严重扭曲主要原因在于怀疑自己感染了HIV,从而对周边人报以仇视态度。大队领导对陈某进行教育引导,告知陈某,入所当日所内卫生院已经对其进行抽血检查,检查结果显示陈某未患有包括HIV在内任何传染性疾病。大队民警还将陈某HIV阴性检测结果进行公示,严肃声明戒治场所内未发生传染性疾病,消除陈某扭曲怨恨心理以及其他戒毒人员的恐慌情绪。之后大队民警跟进教育引导,加强戒毒人员对HIV等传染性疾病的科普教育,引导戒毒人员了解传染病知识、防范传染病的方法,宣传注射毒品才是传播HIV等传染病的重要途径,劝导戒毒人员要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二)实施心理矫治 陈某在心理上对任何人都心存戒备,且从未反思自身错误,在与父母出现意见分歧时,无法控制情绪而暴躁激进,被告知可能感染HIV,存在报复社会悲观思想。大队民警对其开展循序渐进的心理矫治。首先,民警联系与陈某同居女子所关押服刑监狱,得知该女子为获得宽松管理,散播自己患艾滋病言论。民警将这一情况及时告知陈某,陈某对大队民警表示感激,并逐步产生信任。随后,大队联系所部心理矫治中心,心理咨询师对陈某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并进行一个月心理治疗,通过贯注、倾听、沉默、宣泄、探讨、质问、行为操纵、自我披露八种方式,引导陈某反思自身混乱生活、暴躁性格、错误观念等,帮助陈某学习控制自身情绪,矫正扭曲心态,促使陈某建立积极健康心理。 (三)开展亲情帮教 陈某对同居女子所生男孩是否自己的孩子以及后续抚养问题特别关心,大队民警及时联系陈某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对陈某抽血进行亲子鉴定,结果表明该男孩确实系陈某所生。大队民警联系陈某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劝导其接受抚养该男孩的事实,同时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协助开展陈某父母思想引导工作,派出所民警积极协调当地政府 为陈某父母提供社会救助,最终陈某父母同意抚养该男孩。 2021年2月,大队民警将男孩抚养问题处理结果告知陈某,教育引导陈某要体谅父母的不易,安排陈某与父母拨打亲情电话。陈某在亲情电话中对父母表达感激之情,感恩父母对自己多年养育之恩和抚养自己的孩子。民警后续联系陈某父母对陈某开展亲情帮教,关怀鼓励陈某积极参加教育戒治。陈某表示,深刻认知到自身错误,对之前混乱生活作风和消极错误的行为表示愧疚,出所后一定要回归家庭,尽到为人子、为人父的责任。 经过一系列的综合性矫治措施,戒毒人员陈某行为举止有明显转变,与身边的人逐步建立起信任关系,遇到问题能够冷静处理,学会控制自身的情绪。对于民警的管理教育,能够积极配合,主动参加各项戒治活动。2021年3月,大队组织戒毒人员撰写一封家书活动,陈某热泪盈眶,撰写了三页纸的家书,表达了对父母的感恩之情和对两个孩子的愧疚之情,痛述毒品对本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并保证要以健康的心态迎接未来的生活,坚决与毒瘾作斗争。
【案例思考】
由于家庭关系紧张导致戒毒人员出现消极戒治行为,大队民警采取管理教育、心理矫治、亲情帮教措施,成功转化陈某建立健康阳光心态,对案例思考主要有以下三点: 一是陈某因对HIV传染病不了解,产生严重心理问题,从而出现一系列失控行为,且陈某事件在大队中持续发酵,造成严重恐慌情绪。原因在于戒毒人员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严重缺乏对HIV等传染性疾病的了解。这从侧面反映出戒毒场所开展卫生疾病知识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应该大力加强各类疾病知识防控教育和宣传,一方面可以有效预防场所内发生重大疫情事故,消除疾病恐慌,维护场所安全;另一方面对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陈某是一名外省籍戒毒人员,处于封闭隔离的戒毒场所,缺少倾诉对象,对亲情更加渴望。2020年11月和12月,陈某拨打两次亲情电话,引起心神不宁、精神崩溃、情绪失控,对教育戒治起到适得其反作用。2021年2月和3月陈某拨打亲情电话和撰写家书,对其戒治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前后对比,我们反思亲情帮教要起到一个良性效果,需要戒毒所民警与戒毒人员家属及时沟通联系,在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共同将戒毒人员向积极方向教育引导。 三是陈某与父母有共同的担忧,即孩子抚养问题。在大队民警的协助下,当地派出所民警与政府对孩子抚养问题提供了帮扶救助,有效的解决了孩子抚养带来的经济负担。孩子的亲子鉴定以及抚养问题是戒毒所封闭隔离环境之外力不能及。然而,这类问题对戒毒人员思想造成严重困扰,影响戒毒人员融入场所戒治环境。这要求戒毒所联合公安派出所、当地政府、禁毒办等社会各方力量,帮助戒毒人员处理好戒治生活之外的问题,解决戒毒人员心理担忧,最终使其安心戒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