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陈某,男,1963年08月出生,户籍地、居住地均为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2015年7月,因犯盗伐林木罪被政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缓刑考验期自2015年08月10日起至2019年08月09日止。2015年08月17日,陈某到政和县司法局报到,由居住地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陈某性格内向孤僻,不善交谈,至今未婚,独自一人生活。父母已去世,兄弟姐妹均已成家并且和他关系不是很融洽。年过半百的他体弱多病,生活困难,对生活失去了希望。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性帮扶情况】
(一)开展职业培训情况 由于陈某年级大,文化水平低且体弱多病,司法所针对他的这些情况,给他量身定做了切实可行的培训方案,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图文并茂的方式,向他介绍一些简单的知识,这样不仅增强了他学习的积极性,而且还提高了他职业技能水平和文化水平。 (二)开展就业指导帮助情况 陈某年纪老迈,无法下田劳作,又无特殊技能,司法所工作人员时常与其促膝长谈,鼓励其重整信心,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与他人多接触从而融入社会。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与陈某所在地村委会沟通磋商,最终取得村委会的理解,同意让陈某在村委会担任通讯员,每月工资120元。从此,陈某有了相对稳定的工作,这样不仅让其增加了收入,而且体会到通过自己的劳动改变贫困的生活乐趣。同时陈某有更多机会和村民交流,感受到了平等,被重视和尊重,逐渐改变他沉默寡言和压抑的心理。 (三)协调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情况 考虑到陈某独自一人生活,且年纪老迈,加上体弱多病无法下田劳作,需要经常吃药,入不敷出,家庭经济条件非常困难,矫正小组积极联系民政部门帮他办理了低保。 (四)开展临时救助等情况 鉴于其生活困难,在每年过年前夕政和县司法局都会给他送去节日慰问金,让他感觉到政府和社会没有抛弃他,希望他能够重新融入社会,珍惜机会积极改造。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开展帮扶情况 针对其特殊情况,成立了专门的社区矫正小组,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矫正方案,宽严并济,使陈某在社区矫正过程中既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也体会到社区矫正工作者对他的关怀和帮助。 矫正小组通过定期走访每月和其沟通交流了解最近的思想动态,同时关心陈某的身体健康。每月将陈某的表现情况及评分告知他本人,通过评语、评分、表扬等肯定陈某的表现,平复其自我无用感及挫败感,鼓励他正视自己,肯定自己能够积极的面对过去、面对生活、面对社会。 同时矫正小组让他重拾昔日的亲情和友情。首先向他周围的邻居宣传法律知识,从道德的层面来说服邻居,让他们用爱来包容他;对他的家人进行思想教育,从亲情的角度出发,让他能感觉到家人的关爱,家的温馨;对他的朋友进行谈心,从感情和友谊的角度出发,让他们重拾昔日的友谊,让他觉得友情的可贵。 (六)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情况 通过社会组织、民政部门等多种渠道,适当对其家庭进行经济帮助,同时帮助按时完成法院补种复绿监管令,通过和林业部门的积极沟通,为他争取了1000株的树苗。考虑到他体弱多病无法下田劳作,积极发动村里的党员干部帮他一起种下了树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种令任务,通过了检收。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依政策开展社会适应帮扶取得的效果】
1、日常监管上:通过一系列切实可行的矫正措施,陈某由一开始的抵触、逃避到现在能认罪服法,认真遵守日常管理规定,按时汇报和报到,积极完成公益劳动。 2、工作生活上:通过一系列的帮扶,使陈某摆脱了贫困,保证了基本的生活水平,同时他也慢慢的融入了社会,渐渐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 3、思想性格上:经过一系列的心理干预和调整,引导陈某走出封闭的自我,改变他自卑、压抑的心理和内向孤僻的性格,现在逐渐喜欢上与人交流,时常跟大家述说着自己的经历,希望大家不要像他之前那样,也开始学会了感恩社会。 4、人生价值观上:经过一系列的矫正教育学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重拾生活希望。通过不断的矫正教育学习,陈某增强了法制观念,认罪服法,安心改造,矫正恶习,重塑自我。对于陈某来说,重要的是深刻的吸取教训,及时调整不健康的心态,明确人生目标,踏踏实实的从挫折中奋起,战胜自弃、懒惰、消极等心态,重新燃气对生活的希望。
【小结(或反思)】
我们社区矫正要以人为本,因人施矫,全面掌握服刑人员的家庭、生活、工作及心里情况,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资源,尽可能为困难的服刑人员排忧解难,提高服刑人员适应社会,自谋出路的能力,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